在當今社會,婚姻中的忠誠問題愈發受到關注,“婚內出軌”這個詞時不時就會闖入大眾視野,引發諸多討論。今天咱們就來深入聊聊,婚姻內出軌到底犯法嗎?婚內出軌后財產又該怎么分配?
一、婚姻內出軌犯法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般情況下,單純的婚內出軌行為不屬于違法犯罪。出軌大多涉及情感與道德層面的違背,比如一方與婚外異性有頻繁的約會、曖昧短信往來,或是偶爾的一夜情等,這些主要是對婚姻承諾的失信。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婚內出軌就觸犯法律了。若出軌方與第三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那就構成了重婚罪。重婚罪是刑事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種公然挑戰婚姻法律制度,破壞他人家庭完整的行為,法律絕不姑息。另外,要是出軌方將夫妻共同財產大量贈予第三者,原配有權通過法律途徑追回,因為這侵犯了原配對于共同財產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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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內出軌財產怎么分配
當婚內出現出軌情況,財產分配往往成為爭議焦點。我國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但在出軌這個特殊情境下會有所傾斜。
如果能證明一方存在婚內出軌行為,無過錯方通常能得到一定 “照顧”。法院在判決時,會綜合考量多種因素。一方面,出軌的嚴重程度很關鍵,若是偶爾的精神出軌,對財產分配影響相對較??;但若是長期、穩定且有實質證據的婚外情,無過錯方獲得更多財產補償的可能性就增大。另一方面,家庭的付出情況也不容忽視,例如無過錯方多年來一心操持家務、照顧老人孩子,為家庭犧牲事業發展,即使另一方出軌,在財產分配時也會考慮到其過往的辛勤付出,傾向于保障無過錯方后續的生活質量。
從司法實踐案例來看,有些法院會在分割財產時,將夫妻共同財產的 60% 甚至更高比例判給無過錯方,以作補償;也有的會在房產、車輛等重要資產歸屬上優先考慮無過錯方,同時要求出軌方給予額外的經濟賠償。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是因為老婆出軌而導致離婚,并且有確鑿的證據證明老婆的出軌行為,那老婆就屬于過錯方,此時財產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據訴訟中分財產時如果因一方有過錯而導致離婚,無過錯一方可多分的財產,并可以要求的說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財產,并要求出軌老婆給予自己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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