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的漫漫旅途中,不少夫妻會遭遇感情的波折,甚至走到分居這一步。時常有朋友問:分居兩年了,是不是就可以單方解除婚姻關系呢?今天咱們就來深入聊聊這個話題,順便探究一下怎樣認定夫妻分居。
一、分居兩年了是否可以單方解除婚姻
分居兩年不能單方解除離婚,我國不存在自動離婚之說。
1、依據現行法律規定,即便夫妻分居已滿兩年,若要離婚,仍需通過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途徑。協議離婚要求夫妻雙方自愿達成一致意見,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處理等問題協商一致并簽署離婚協議書,經法定冷靜期后,再次共同前往領取離婚證,才能正式解除婚姻。
2、若無法協議離婚,選擇訴訟離婚時,分居兩年可作為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證據之一。但起訴方需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提交如分居證明、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由法院依據法律和事實審理,綜合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最終判決是否準予離婚。
3、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二、怎樣認定夫妻分居
1、分居要具備感情不和、分開居住、不履行夫妻間義務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包括性生活等)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為其他原因。工作地點原因,或其他客觀原因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比如,一個工作在,一個工作在,現一方提出離婚,提出已分居了兩年,因為有工作地點的因素,法院很難認定構成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許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當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志。
3、同居不履行義務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張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間相互的義務,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這種情況下法官在開庭時開庭時難以認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認分床睡,另一方不好舉證證明分床事實或沒有性生活事實,因此不認定為分居。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詢律網咨詢專業律師。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