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事案件分為自訴案件和公訴案件,一般情況下,大部分的刑事案件都是公訴案件,除了誹謗罪、重婚罪等告訴才處理的案件。那么,自訴案件是什么和公訴案件有什么區別?現在就跟著小編來了解一下吧。
我國刑事案件分為自訴案件和公訴案件,一般情況下,大部分的刑事案件都是公訴案件,除了誹謗罪、重婚罪等告訴才處理的案件。那么,自訴案件是什么和公訴案件有什么區別?現在就跟著小編來了解一下吧。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一、自訴案件是什么和公訴案件有什么區別
1、案件來源不同。公訴案件是由國家公訴機關即人民檢察院提起的;而自訴案件是由被犯罪行為侵害的公民、個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近親屬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2、犯罪危害程度不同。公訴案件中犯罪行為的性質一般來說比較嚴重,對社會的危害性也比較大;而自訴案件犯罪行為的性質多數不甚嚴重,對社會的危害性也比較小。
3、當事人的訴訟地位不同。公訴案件中公訴機關居原告地位,被害人處于證人地位;自訴案件中的被害人是自訴人,居原告地位。
4、刑罰處罰不同。公訴案件的刑罰處罰可達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而自訴案件的刑罰處罰,一般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 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
二、公訴案件的流程
1、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自偵部門對案件偵查終結后,應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受理案件時,需對案件進行形式審查,卷宗材料、法律文書齊備的,及時移送公訴部門。
3、公訴科受理案件后,需對案件進行程序審查:沒有管轄權的,應當及時退回案件管理部門。
4、公訴科受理案件后,應當在3日內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告知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5、公訴科受理案件后,應當在一個月內審查完畢,經批準,可以延長審查起訴期限15天。對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鑒定的期間,不計入審查起訴期限。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自訴案件是什么和公訴案件有什么區別的相關法律知識。如有法律上問題,可關注咨詢~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