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筋采購供應合同
甲方:安寧建司馬龍公安局項目部 (以下簡稱買方)
乙方:云南滇昱威經貿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賣方)
為保證甲方 馬龍縣公安局業務用房 工程項目(下稱“馬龍 項目”)鋼筋的平穩供應,滿足甲方馬龍 項目的施工要求,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鋼筋的技術質量要求:滿足甲方工地建設要求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檢測標準。
二、供貨方式:甲方要貨前三天將所需產品開列進貨計劃清單,注明要貨數量、產家、規格、型號,加蓋公章后以傳真形式提交乙方備貨。
三、甲方執行本合同項目部:聯系人: 翁澤雄 電話:
四、運輸及供貨期限:運輸過磅卸貨由乙方負責,乙方供貨期為甲方所報要貨計劃當天至第三天內,周六,周日除外。
五、鋼筋的檢測與驗收
1、貨到工地乙方必須向甲方項目部提供所供應規格鋼筋的質量檢測報告(原件,或加蓋乙方公章的復印件)(檢測報告帶CMA章)一式肆份,及產品合格證;
2、鋼筋的現場驗收應由運輸車輛司機或乙方所派的指定人員、甲方指定的項目聯系人共同參與驗收,核定到貨數量、規格;材料驗收合格后由驗收人員在材料簽收單上簽名。
3、材料進場后,甲方按有關規范抽檢,檢驗費用由甲方負責。如果鑒定為不合格,質檢費用及甲方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因材料質量造成甲方返工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返工損失。
4、鋼筋的數量確認高線、盤螺為過磅計量,以現場過磅單數量為準,過磅費由乙方負擔,其余三級鋼直條為理計計量。
六、結算單價及貨款支付
1、結算單價:<1>.現款現貨單價按發貨當日《我的鋼鐵網》昆明市場建筑鋼材價格行情為準
①.昆鋼三級鋼直條全部為理計價,盤螺和高線均為過磅價;運費、缷車費另加60元/t作為到貨落地價。
②.玉昆以該網價減180元/t為理計價,運費、缷車費另加60元/t作為到貨落地價。
<2>.月結單價按現款現貨單價增加120元/t作為到貨落地價。
2、付款方式:<1>.現款現貨:由供貨方按需方要求供至現場,由需方現場人員確認到貨規格和數量,需方在貨到后即安排送檢,到貨后7日內由需方一次性付款。
<2>.月結:由供貨方按需方要求供至現場由需方現場人員確認到貨規格和數量,需方在貨到后次日開始計算,31天作為付款期限,由需方一次性付清貨款。
<3>.需方如到期未能按時支付貨款,延期叁天內不計算滯納金,超過五天則從到期次日開始計算,按每天千分之壹計算滯納金。
3、乙方委托 對本項目鋼筋的實際需求與甲方進行結算;
4、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材料款支付均由甲方支付到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賬戶甲方不接受乙方口頭提供的任何第三方賬戶。
七、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時、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供應材料,每拖延一天按貨品價值的 3‰ 支付甲方工期延誤損失,累計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如本項目相關的建設工程施工計劃變更引起甲乙雙方執行本合同期限的變更,免除雙方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另立補充協議予以完善。
2、乙方已按甲方需求,將貨物全部合格地交給甲方,并完成本項目的需求供應,甲方根據乙方供應已全額向乙方支付全部材料貨款,合同雙方均未遺留按合同規定應履行的義務時,合同自然終止。
九、不可抗力
如果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以致合同各方不能履行本合同內任務,可即時中止履行或自動延長履行期。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合同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就有關爭議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安寧建司馬龍公安局項目部(蓋章) 乙方:云南滇昱威經貿有限公司(蓋章)
法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法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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