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顧 2月1日,江西蓮花縣公安局公布一起網絡交友詐騙案。一對夫妻相互配合,以戀愛的名義共同實施詐騙。他們分工明確:丈夫敖某通過社交軟件尋找到了“獵物”吳某,安排妻子周某與其電話、視頻,甚至線下見面。面對溫柔貌美的周某,吳某很快上鉤
事件回顧
2月1日,江西蓮花縣公安局公布一起網絡交友詐騙案。一對夫妻相互配合,以戀愛的名義共同實施詐騙。他們分工明確:丈夫敖某通過社交軟件尋找到了“獵物”吳某,安排妻子周某與其電話、視頻,甚至線下見面。面對溫柔貌美的周某,吳某很快上鉤,對她也是有求必應。敖某覺得吳某太好騙了,于是讓同伙戴某以同樣的手段與吳某交往。吳某陷入兩個“女友”的溫柔陷阱,陸續向他們轉賬近20萬。目前,敖某、周某、戴某均已落網。據警方調查,三名嫌疑人以同樣手法還詐騙了多人,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法律分析
對團伙中的主犯,如果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對團伙中的從犯,則在上述量刑范圍內對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六條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對于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以上就是詢律網小編整理的男子扮女性網戀安排妻子線下見面,因太好騙了男子被多個騙子圍獵相關法律知識。如有法律上問題,可關注咨詢~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