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評選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的通知
2025-07-05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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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
企業
先進集體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評選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的通知(人社部函[2008]183號)各中央企業: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中央企業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評選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的通知
(人社部函[2008]183號)
各中央企業: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中央企業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在深化內部制度改革、加快結構調整、強化科學管理、實現發展穩定等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和突破,銷售收入和實現利潤大幅增長,為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作出了積極貢獻,涌現出一大批先進模范人物和先進集體。為表彰先進,弘揚正氣,進一步激勵廣大職工為促進中央企業的新發展、新跨越,發展壯大國有經濟,實現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再立新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決定評選表彰一批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現將評選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表彰名額
(一) 評選范圍。
中央企業勞動模范的評選范圍:中央企業在職職工。
中央企業先進集體的評選范圍:中央企業的基層單位和班組。
(二)表彰名額。
中央企業勞動模范800名,中央企業先進集體500個。
二、名額分配原則
此次名額分配堅持業績突出,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原則,以國資委統計評價局2007年底中央企業職工人數為基數按比例分配。采取差額方式分配名額(見附件1),差額率7%。共分配先進個人名額840名,先進集體名額550個。
中央企業勞動模范中企業負責人比例不超過10%。已經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的一般不再參加評選。
企業負責人范圍包括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的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廠長,以及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央企業二級(含)以上企業的上述人員。中央企業負責人不納入評選表彰范圍。
三、評選條件
(一)中央企業勞動模范評選條件。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立足崗位,勇于奉獻,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品德高尚,在群眾中享有較高威信,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1.在扭虧脫困、改善管理、提高質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降低消耗、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防范法律風險、促進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等工作中作出顯著貢獻的;
2.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促進國有資產合理流動和重組、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等方面作出顯著貢獻的;
3.在創立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識產權、發明專利、技術絕竅、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重大技術改造、新材料新工藝應用、科技水平提高、科研成果轉化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
4.在防止重大事故、搶險救災等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和苦、臟、累、險等平凡而艱苦崗位上勤奮工作并作出顯著成績的;
5.在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企業文化建設、工青婦統戰工作、維護企業穩定等方面成績突出的;
6.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的。
(二)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適應現代企業制度和國有企業深化改革的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創新,完善制度、嚴格管理,依法經營、誠實守信,資產質量較高,財務狀況良好,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1.領導班子團結、凝聚力強、作風民主、清正廉潔、業績突出的;
2.企業在產業結構調整、經濟技術創新、安全生產管理、節能減排增效、生態環境保護、維護企業穩定等工作中成效顯著,企業勞動關系和諧的;
3.企業在改革改制、資產重組、主輔分離、優化組織結構、加強內部管理、轉換經營機制等工作中成效顯著的;
4.職工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有過硬的技術本領和較強的創新能力、班組有較強的凝聚力、戰斗力和創造力,在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等方面成績突出的;
5.完成特定任務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的。
四、評選辦法和要求
(一)評選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要堅持自下而上,逐級推薦的原則。采取由所在單位職工推選,職工代表大會或閉會期間的代表團(組)長聯席會議討論通過,領導班子集體研究,黨委審定的方式進行。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對推薦的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要組織考察,并經黨委(黨組)審核后上報。
(二)嚴格評選條件,確保先進質量。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一般從本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中產生。各中央企業在推薦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時,要結合工作性質和專業特點,堅持以政治表現、工作業績、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確保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把評選的重點放到生產經營科研一線,面向職工,面向基層單位和班組。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評選表彰領導小組)按照擇優的原則評定,確保評選的質量。
(三)推薦人選是企業負責人的,推薦的先進集體具備法人資格的,還應由本企業向所在地縣(市)以上稅務(國稅、地稅)、勞動保障、安全生產、環保等部門通報情況,請有關部門簽署意見,同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四)為保證推薦人選中企業各類人員的合理比例,推薦人選是企業負責人的,還必須相應推薦1名一線工人或專業技術人員。
(五)推薦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要由所在單位填報《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審批表》(附件2)和《中央企業先進集體審批表》(附件3)一式3份,推薦的勞動模范附2寸免冠彩色近照4張。同時報送3000字以內的事跡材料一式3份,連同電子版于2008年11月5日前報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評選表彰領導小組初審同意后的個人和集體,同時在本單位和國資委網站上公示7天,并將公示結果報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各企業上報推薦的勞動模范和集體數量在2個(含)以上的,須排序,并填寫中央企業勞動模范推薦人選登記表(附件4)和中央企業先進集體推薦單位登記表(附件5)。
五、獎勵辦法
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對評選出的先進個人授予“中央企業勞動模范”榮譽稱號,享受省部級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待遇并頒發獎章和證書。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授予“中央企業先進集體”榮譽稱號,頒發證書和獎牌。
六、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評選表彰工作的領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聯合組成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見附件6),負責此次評選表彰的組織領導和評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國資委群工局。各企業可相應成立臨時性的工作機構,為便于工作聯系,請及時將負責人、聯系人姓名及電話報國資委。
評選表彰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對樹立先進典型,宣傳先進事跡,弘揚勞模精神,培育企業文化,塑造企業形象,促進企業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中央企業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按評選條件和要求,切實把企業中可信、可敬、可學的先進典型評選出來。
聯系單位:國資委群工局
聯系電話:63193025 63193043 63193019 63193013(傳真)
Email: pingxuan@sasac.gov.cn
附件:1.2008年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先進集體名額分配表
2.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審批表
3.中央企業先進集體審批表
4. 中央企業勞動模范推薦人選登記表
5. 中央企業先進集體推薦單位登記表
6.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2008年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先進集體名額分配表
序號
企業名稱
勞動模范
名 額
先進集體
名 額
合計
1
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
7
5
12
2
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
2
1
3
3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
10
7
17
4
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
8
5
13
5
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
21
13
34
6
中國航空工業第二集團公司
10
6
16
7
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
5
4
9
8
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
11
8
19
9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
21
14
35
10
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
10
6
16
11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
7
5
12
12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77
50
127
13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54
36
90
14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10
5
15
15
國家電網公司
63
40
103
16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18
14
32
17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
8
6
14
18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
6
4
10
19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6
4
10
20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
6
4
10
21
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
6
4
10
22
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
1
1
2
23
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13
9
22
24
中國電信集團公司
29
19
48
25
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
13
8
21
26
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
12
8
20
27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
17
12
29
28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公司
5
3
8
29
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
10
7
17
30
東風汽車公司
10
6
16
31
中國第一重型機械集團公司
2
1
3
32
中國第二重型機械集團公司
2
1
3
33
哈爾濱電站設備集團公司
3
1
4
34
中國東方電氣集團公司
3
1
4
35
鞍山鋼鐵集團公司
11
7
18
36
寶鋼集團有限公司
11
8
19
37
武漢鋼鐵(集團)公司
10
7
17
38
中國鋁業公司
16
10
26
39
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
8
5
13
40
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
4
3
7
41
中國航空集團公司
3
2
5
42
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
2
2
4
43
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
4
3
7
44
中國中化集團公司
3
3
6
45
中糧集團有限公司
5
4
9
46
中國五礦集團公司
5
4
9
47
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1
1
2
48
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
10
7
17
49
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
2
1
3
50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
6
4
10
51
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
3
2
5
52
華潤(集團)有限公司
13
8
21
53
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
3
2
5
54
國家核電技術有限公司
1
0
1
55
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
1
1
2
56
中國節能投資公司
2
1
3
57
中國高新投資集團公司
1
1
2
58
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
1
1
2
59
中國包裝總公司
1
1
2
60
中商企業集團公司
1
0
1
61
中國華孚貿易發展集團公司
1
1
2
62
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1
1
2
63
中國華星集團公司
1
0
1
64
中國中煤能源集團公司
9
6
15
65
煤炭科學研究總院
1
1
2
66
中國機械工業集團公司
3
2
5
67
機械科學研究總院
1
1
2
68
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
1
1
2
69
中國中鋼集團公司
2
1
3
70
中國冶金科工集團公司
10
7
17
71
中國鋼研科技集團公司
1
1
2
72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
10
7
17
73
中國化學工程集團公司
4
2
6
74
中國輕工集團公司
1
0
1
75
中國輕工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公司
1
0
1
76
中國工藝(集團)公司
1
1
2
77
中國鹽業總公司
2
1
3
78
華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
1
2
79
中國恒天集團公司
3
2
5
80
中國紡織科學研究院
1
1
2
81
中國中材集團公司
3
2
5
82
中國建筑材料集團公司
4
2
6
83
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
2
1
3
84
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
1
1
2
85
北京礦冶研究總院
1
1
2
86
中國國際技術智力合作公司
1
0
1
87
中國遠東國際貿易總公司
1
0
1
88
中國國際企業合作公司
1
0
1
89
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公司
1
1
2
90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
1
1
2
91
中國北方機車車輛工業集團公司
7
4
11
92
中國南方機車車輛工業集團公司
7
4
11
93
中國鐵路通信信號集團公司
2
1
3
94
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
18
12
30
95
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
17
12
29
96
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7
5
12
97
中國普天信息產業集團公司
2
1
3
98
中國郵電器材集團公司
2
1
3
99
中國衛星通信集團公司
1
1
2
100
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
1
1
2
101
中國水利投資集團公司
1
0
1
102
中國農業發展集團總公司
2
1
3
103
中國農墾(集團)總公司
1
0
1
104
中國中紡集團公司
1
1
2
105
中國對外貿易運輸(集團)總公司
3
2
5
106
中國絲綢進出口總公司
1
1
2
107
中國輕工業品進出口總公司
1
0
1
108
中國成套設備進出口(集團)總公司
1
0
1
109
中國出國人員服務總公司
1
0
1
110
中國生物技術集團公司
1
1
2
111
中國林業集團公司
1
1
2
112
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
2
1
3
113
中國國旅集團公司
1
1
2
114
中國新興(集團)總公司
2
1
3
115
中國保利集團公司
1
1
2
116
中國新時代控股(集團)公司
1
1
2
117
珠海振戎公司
1
0
1
118
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
1
1
2
119
中國電子工程設計院
1
0
1
120
中煤國際工程設計研究總院
1
1
2
121
中國海誠國際工程投資總院
1
1
2
122
中國冶金地質總局
2
1
3
123
中國煤炭地質總局
2
1
3
124
新興鑄管集團有限公司
6
3
9
125
中國民航信息集團公司
1
1
2
126
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
1
1
2
127
中國航空器材集團公司
1
0
1
128
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
1
1
2
129
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
2
1
3
130
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
8
5
13
131
中國黃金集團公司
2
2
4
132
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
1
0
1
133
中國印刷集團公司
1
1
2
134
攀枝花鋼鐵(集團)公司
7
5
12
135
魯中冶金礦業集團公司
1
1
2
136
長沙礦冶研究院
1
1
2
137
中國樂凱膠片集團公司
1
1
2
138
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有限公司
1
1
2
139
中國長江航運(集團)總公司
4
2
6
140
上海船舶運輸科學研究所
1
0
1
141
中國華錄集團有限公司
1
1
2
142
上海貝爾阿爾卡特股份有限公司
1
1
2
143
彩虹集團公司
2
1
3
144
武漢郵電科學研究院
1
1
2
145
上海醫藥工業研究院
1
1
2
146
華僑城集團公司
2
1
3
147
南光(集團)有限公司
1
1
2
148
西安電力機械制造公司
2
1
3
149
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
3
1
4
150
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
5
3
8
151
中國鐵路物資總公司
2
1
3
合計
840
550
1390
附件2
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審批表
姓 名:
申報單位: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填表說明
1.用鋼筆填寫或打印,字跡要端正清楚。
2.“申報單位”欄,填寫中央企業名稱。
3.“工作單位”欄,填寫工作單位全稱。
4.“獲得何種獎勵”欄,填寫何時何地因何種原因獲得何種獎勵。
5、“工作簡歷”欄,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任何職務。
6. 先進事跡材料真實準確,評價客觀,重點突出,文字生動簡練,經單位審查無誤。
7.“簽署意見”欄,須分別填寫在相應欄中,并蓋章。
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
照 片
(2寸免冠彩色近照)
民族
籍貫
出生地
身份
證號
政治
面貌
學歷
學位
參加工
作時間
本系統
工作時間
工作
單位
職務
擬授
獎勵
時何
何地
受過
何種
獎勵
工
作
簡
歷
主
要
先
進
事
跡
所 在 單 位 意 見
(蓋 章)
年 月 日
集 團 總 公 司 黨
委 (黨 組)意 見
(蓋 章)
年 月 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
審 批 意 見
(蓋 章) (蓋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央企業先進集體審批表
單位名稱:
申報單位: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填表說明
1.用鋼筆填寫或打印,字跡要端正清楚。
2.“申報單位”欄,填寫中央企業名稱。
3.“單位名稱”欄,填寫單位全稱。
4.“單位級別”欄,按中央企業為一級,所屬單位為二級,下一級單位為三級填寫,以此類推。
5.“獲得何種獎勵”欄,填寫何時何地因何種原因獲得何種獎勵。
6.先進事跡材料真實準確,評價客觀,重點突出,文字生動簡練,經單位審查無誤。
7.“簽署意見”欄,須分別填寫在相應欄中,并蓋章。
單位名稱
單位級別
職工總數
負責人姓名
職務
擬授獎勵
何時何地受過何種獎勵
主要事跡
所 在 單 位 意 見
(蓋 章)
年 月 日
集 團 總 公 司 黨
委 (黨 組)意 見
(蓋 章)
年 月 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
審 批 意 見
(蓋 章) (蓋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中央企業勞動模范推薦人選登記表
名稱:中央企業(全稱)
人選排序
姓 名
性
別
民族
工作單位(全稱)
部門及職務
技術職稱
注:此表用于表彰決定,請認真規范填寫。在書面報送的同時,務必以電子郵件形
式發至國資委群工局工會工作處。郵箱地址:pingxuan@sasac.gov.cn
填表人: 聯系電話:
附件5
中央企業先進集體推薦單位登記表
名稱:中央企業(全稱)
排序
單位名稱(全稱)
注:此表用于表彰決定,請認真規范填寫。在書面報送的同時,務必以電子郵件形式發至
國資委群工局工會工作處。郵箱地址:pingxuan@sasac.gov.cn
填表人: 聯系電話:
附件6
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評選表彰工作
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
組 長:
李榮融 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
副組長:
楊士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國家公務員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王瑞祥 國資委副主任
成 員:
孟建民 國資委副秘書長、業績考核局局長
張德霖 國資委辦公廳主任
薛 虹 國家公務員局考核獎勵司司長
周渝波 國資委政策法規局局長
沈 瑩 國資委統計評價局局長
郭建新 國資委產權管理局局長
王曉齊 國資委規劃發展局局長
劉東生 國資委企業改革局局長
鄧實際 國資委企業改組局局長
熊志軍 國資委企業分配局局長
王文斌 國資委監事會工作局局長
劉 強 國資委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局局長
姜志剛 國資委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二局局長
劉漢濱 國資委黨建工作局局長
杜淵泉 國資委宣傳工作局局長
李學東 國資委群眾工作局局長
彭華崗 國資委研究室主任
閻曉峰 國資委外事局局長
時希平 國資委人事局局長
劉茂勛 國資委機關服務管理局局長
熊 皓 國資委紀委副書記
辦公室主任:
李學東 國資委群眾工作局局長(兼)
副 主 任:
郭保民 國資委群眾工作局副局長
劉長虹 國資委辦公廳副主任
徐 華 國資委機關服務管理局副局長
成 員:
吳瑞祥 國家公務員局考核獎勵司國家表彰獎勵處副處長
胡曄暉 國資委群工局工會工作處調研員
毛溪泉 國資委群工局工會工作處副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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