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做好2009年企業財務快報工作的通知
2025-07-04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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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快報
指標
財政部關于做好2009年企業財務快報工作的通知(財企[2008]418號)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有關人
財政部關于做好2009年企業財務快報工作的通知
(財企[2008]418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進一步做好2009年企業財務快報工作,及時監測與分析企業經濟運行情況,提高企業財務會計信息質量,完善促進企業發展的各項財政政策,更好地為宏觀調控提供依據,財政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財政企業工作需要,研究制定了2009年企業經濟效益月報(以下簡稱企業財務快報)格式及填報要求,現印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09年企業財務快報包括國有企業財務快報和非國有企業財務快報兩類。兩類快報填報使用統一的快報封面和主要指標表,同時填報補充指標表。快報格式、編報說明及代碼編制規則詳見附件1、2、3。
二、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兩類快報繼續分別編制、分別匯總和分別上報。其中,國有企業財務快報工作按照財務和產權關系分別由中央管理企業、中央部門和地方財政部門分別組織實施;非國有企業財務快報工作按照屬地原則,由母公司或企業總部所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組織實施。除破產、關閉、歇業等特殊原因外,編報企業財務快報的企業戶數不應隨意減少。
(一)中央管理企業和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將2008年已納入企業財務快報范圍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以及2009年企業財務關系新列入財政部門管理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納入快報編報范圍。
(二)中央部門應將納入財政部決算口徑的中央部門管理企業全部納入企業財務快報范圍。
(三)地方財政部門應將本地區非國有企業納入快報編報范圍,特別應將符合《財政部關于開展企業財務快報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財企[2003]398號)規定標準,規模以上的非國有企業全部納入財務快報編報范圍。地方財政部門應將財政支持政策與企業快報工作相結合,加快推進非國有企業快報擴大范圍工作。
三、各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真實的交易事項以及完整、準確的賬簿記錄等資料,認真編制企業財務快報,不得編制和上報虛假的財務會計信息。
四、切實提高企業財務快報數據上報的速度和質量,加強企業經濟運行分析工作。各單位企業財務快報匯總數據應于次月9日前上報,企業經濟運行分析報告應于次月11日前上報。因關閉、破產、重組等重大事項引起快報上報口徑發生變動時,應同時附報相關說明材料。
五、進一步加強企業財務快報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考核機制。各單位應明確內部牽頭部門和人員分工,實行專人負責制,加強業務培訓工作,確保企業財務快報工作的順利完成。
六、請提前上報2009年本單位企業財務快報工作相關資料。具體包括國有企業、非國有企業獨立法人戶數,財務快報工作負責人、經辦人和聯系方式(包括辦公電話、移動電話和電子郵箱)等,詳見附件4。請各單位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于2009年1月20日前將上述資料報財政部企業司。聯系電話:68552408 68552807。
2009年企業財務快報的軟件參數,請到www.jiuqi.com.cn的參數下載區中下載。
為進一步提高企業財務快報工作質量,財政部將及時對企業財務快報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并將有關情況予以通報。
附件:1.2009年企業財務快報
2.2009年企業財務快報編報說明
3.2009年企業財務快報代碼編制規定
4.2009年企業財務快報法人戶數表
財政部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單位匯總封面]
2009年企業財務快報
匯 總 單 位 名 稱:
(公章)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
(簽章)
填 表 人:
(簽章)
編 制 日 期: 2009年 月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印制
[企業分戶錄入封面]
2009年企業財務快報
企業名稱: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企業所在地地址:
填 表 人:
郵 政 編 碼 : □□□□□□
電 話 號 碼 :
編 制 日 期 : 200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印制
企業(單位)統一代碼: 本企業代碼 □□□□□□□□□□□□□□-□
上一級企業(單位)代碼□□□□□□□□-□
集團企業(公司)總部代碼□□□□□□□□-□
企業行政隸屬關系
中央 10 省 20 市、地區 40 縣50
街道 61 鎮 62 鄉 63
□□
經濟類型
1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2集體企業 3私營企業
4 港、澳、臺商投資企業 5 外商投資企業 6其他
□
組織形式
1 獨資公司 2非公司制獨資企業 3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4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5有限責任公司 6股份合作制企業
7合資或合營企業 8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 9其他
□
所屬行業
□□
企業規模
1 大型企業 2 中型企業 3小型企業
□
企業正式開業時間
□□□□□□
企業新報原因
0 連續上報 1 新投資設立 2 竣工移交 3新設合并
4 分立 5上年應報未報 6報表類別改變 7 劃轉
8收購 9 其他
□
自定義碼
□□□□□□□□
二○○九年××月企業主要指標表
編制單位: 單位:萬元、人
項 目行號本月數本年累計上年同期一、資產負債表指標 01.資產總計1 02. 其中:流動資產合計2 03. 其中:應收賬款3 04. 存貨4 05. 其中:庫存商品(產成品)5 06. 固定資產原價6 07. 固定資產凈額7 08. 無形資產8 09.負債合計 9 10. 其中:流動負債合計10 11. 其中:應付賬款11 12. 非流動負債合計12 13. 其中:長期借款13 14.所有者權益合計 14 15. 其中: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合計15 二、利潤表指標 01.營業收入16 02.營業成本17 03.營業稅金及附加18 04.銷售費用19 05.管理費用20 06.財務費用21 07. 其中:利息支出22 08.投資收益23 09.營業利潤24 10.營業外收入25 11. 其中:補貼收入(政府補助)△26 12. 其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收入27 13.利潤總額28 14.凈利潤29 15. 其中: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30 三、現金流量指標 01.期末現金余額31 02.本期現金流入量32 03.本期現金流出量33 四、所有者權益變動指標 01.年初未分配利潤34 02.所有者投入資本金35 03. 其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投入資本金36 04.法定公積金37 05.任意公積金38 06.應交國有資本收益39 07. 其中:應交利潤40 08. 國有股股利、股息41 09. 國有產權轉讓收入42 10. 清算收入43 11. 其他國有資本收益44 五、稅收指標 01.應交稅金總額45 02. 其中:應交增值稅46 03. 應交消費稅47 04. 應交營業稅48 05. 應交所得稅49 06.已交稅金總額50 07. 其中:已交增值稅51 08. 已交消費稅52 09. 已交營業稅53 10. 已交所得稅54 六、企業技術投入指標 01.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55 02.技術轉讓費支出56 03.企業研發投入57 04. 其中:政府撥款58 05. 企業自籌59 七、節能減排指標 01.節能減排投入總額60 02. 其中:政府撥款61 03. 企業自籌62 04.萬元產值綜合能耗(噸標煤)63 05.噸鋼綜合能耗(千克標煤/噸)64 06.供電煤耗(克/千瓦時)65 07.SO2排放量(萬噸)66 08.COD排放量(萬噸)67 八、企業基本情況 01.職工人數(人)68 02. 其中:在崗職工人數69 03. 不在崗職工人數70 04.實際發放工資總額71 05.企業應交各種保險費72 06.企業法人戶數(戶)(三級以上企業)73
注:1.國有和非國有企業均應填列以上所有指標。
2.在標有“△”的“補貼收入(政府補助)”指標中,未執行新會計準則的企業填列“補貼收入”項目,執行新會計準則的企業填列“政府補助”項目。
二○○九年××月企業補充指標表
編制單位: 單位:萬元、人
項 目行號本月數本年累計上年同期一、生產運營情況(部分行業填報) 01.工業企業(石油、石化、鋼鐵、煤炭、電力、汽車、煙草等) (1)原油產量(萬噸)1 其中:境內2 境外3 (2)進口原油(萬噸)4 (3)原油結算價格(元/噸)5 (4)成品油產量(萬噸)6 其中:汽油產量(萬噸)7 柴油產量(萬噸)8 (5)天然氣產量(萬立方米)9 其中:境內10 境外11 (6)進口天然氣(萬立方米)12 (7)天然氣平均銷售價格(元/萬立方米)13 (8)鋼產量(萬噸)14 (9)鋼材產量(萬噸)15 (10)鋼材平均銷售價格(元/噸)16 (11)原煤產量(萬噸)17 (12)原煤平均銷售價格(元/噸)18 (13)發電量(萬度)19 (14)售電量(萬度)20 (15)汽車產量(萬輛)21 其中:貨車產量22 客車產量23 轎車產量24 (16)汽車銷量(萬輛)25 其中:貨車銷量26 客車銷量27 轎車銷量28 (17)卷煙產量(萬箱)29 02.交通、民航企業 (1)客運量(萬人次)30 (2)貨運量(萬噸)31 (3)各種航空用油消耗量(萬噸)32 (4)航空油價(元/噸)33 (5)燃油附加費(萬元)34 (6)匯兌損益(萬元)35 03.電信企業 (1)完成電信業務總量(億元)36 (2)完成固定資產投資(億元)37 (3)電話總用戶(萬戶)38 其中:固定電話用戶(萬戶)39 移動電話用戶(萬戶)40 (4)互聯網用戶(萬戶)41 04.房地產開發企業 (1)房地產開發量(萬平方米)42 (2)房地產銷售量(萬平方米)43 二、財政政策、資金指標 01.各類稅收返還44 02.離退休干部醫藥費補助支出45 03.財政貼息資金*46 04.關閉破產補助資金*47 05.外貿發展資金支出*48 06.中小企業發展資金支出*49 07.其他財政性資金支出*50 三、其他 01.出口總額(千美元)(海關統計數)51 02.進口總額(千美元)(海關統計數)52 03.自營出口額(千美元)53 04.自營出口總成本54
注:1.國有企業必須填列以上相關指標,鼓勵有條件的非國有企業填報本表。
2.標有“*”的指標主要由地方財政部門填列。
附件2:
2009年企業財務快報編報說明
2009年企業財務快報包括封面、企業主要指標表和企業補充指標表,現將有關指標填報說明如下:
一、填報范圍
本報表適用于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核算、并能夠編制完整會計報表的各類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以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
二、封面說明
包括單位匯總封面和企業分戶錄入封面兩部分。其中:單位匯總封面為各中央部門、中央企業和地方財政部門匯總上報財務快報時使用;企業分戶錄入封面為各級企業填報快報和錄入計算機時使用,編制方法詳見《企業代碼編制規定》(附件3)。
三、企業主要指標表編報說明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的通知》(財會[2006]3號)和《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通知》(財會[2006]18號)的規定,上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并鼓勵其他企業施行。本報表根據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適當增加了部分指標,由執行新會計準則的企業填列,未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單位仍按照原有科目性質填列。
本套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指標、利潤表指標、現金流量指標、所有者權益變動指標、稅收指標、企業技術投入指標、節能減排指標和企業基本情況等八類指標。
(一)資產負債表指標
該類指標根據企業資產負債表的相應科目填列。其中,對于“非流動負債合計”項目,未執行新會計準則的企業按“長期負債合計”數據填列;執行新會計準則的企業填列“非流動負債合計”數據,反映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專項應付款、預計負債、遞延所得稅負債等。
(二)利潤表指標
該類指標根據企業利潤表的相應科目填列。其中,對于“補貼收入(政府補助)△”項目,未執行新會計準則的企業填列“補貼收入”項目;執行新會計準則的企業填列“政府補助”項目,反映企業收到國家撥入的虧損補貼和其他補貼收入,包括各類稅收返還。
(三) 現金流量指標
該類指標根據企業現金流量表的相應科目填列。
1、期末現金余額:反映企業月末銀行存款、庫存現金以及其他現金等價物余額合計數。
2、本期現金流入量:反映企業本月、本年累計的銀行存款、庫存現金以及其他現金等價物等賬戶的借方發生額合計數。
3、本期現金流出量:反映企業本月、本年累計的銀行存款、庫存現金以及其他現金等價物等賬戶的貸方發生額合計數。
(四)所有者權益變動指標
該類指標根據企業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的相應科目填列。其中,“39-44行”指標主要由中央企業填列,地方國有企業應根據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地方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辦法,參照本報表相關指標填列。
1、所有者投入資本金:反映企業收到投資者直接注入的資本金。
2、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投入資本金:反映國有企業收到國家或地方政府通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列支的國家資本金注入。
3、應交國有資本收益(39行):反映中央國有企業(一級企業)按照《財政部 國資委關于印發<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07]309號)(以下簡稱《收益收取暫行辦法》)的規定,填報應交納的國有資本收益。地方國有企業根據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國有資本收益項目填報。
4、應交利潤(40行):反映國有獨資企業應交納的利潤。
5、國有股股利、股息(41行):反映國有控股、參股企業應交納的國有股股利、股息收入。
6、國有產權轉讓收入(42行):反映企業應交納的國有產權、股權(股份)轉讓收入。
7、清算收入(43行):反映國有獨資企業應交納的企業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費用)和國有控股、參股企業應交納的國有股權(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費用)。
8、其他國有資本收益(44行):反映國有企業應交納的其他國有資本收益。
公式:39行=40行+41行+42行+43行+44行。
(五)稅收指標
1、應交稅金總額:反映企業按照稅法等規定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應交的稅金合計數。
2、應交增值稅:指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應交納的增值稅,等于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之間的差額。如果一般納稅人企業進項稅大于銷項稅,致使應交稅金出現負數時,該項一律填零,不填負數。
3、應交消費稅:反映企業應交的消費稅,企業應交的消費稅等于企業應稅收入與消費稅稅率的乘積。
4、應交營業稅:反映企業應交的營業稅,企業應交營業稅等于企業應稅收入與營業稅稅率的乘積。
5、應交所得稅:反映企業應交的所得稅,應交所得稅等于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與所得稅稅率的乘積。
6、已交稅金總額:反映企業本年已經繳納稅金的總和。
7、已交增值稅:反映企業本年已經繳納的增值稅。
8、已交消費稅:反映企業本年已經繳納的消費稅。
9、已交營業稅:反映企業本年已經繳納的營業稅。
10、已交所得稅:反映企業本年已經繳納的所得稅。
(六)企業技術投入指標
1、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反映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實現的銷售收入。
2、技術轉讓費支出:反映企業用于獲得各項技術專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費用支出情況。
3、企業研發投入:反映企業本年為研究開發新技術、新工藝等具有創新性質項目的實際投入情況。
4、政府撥款:反映政府有關部門當年對本企業撥款到賬的科技費用。
5、企業自籌:反映本企業以自有資金、借入資金投入的科技費用。
(七)節能減排指標
該類指標根據各企業節能減排工作進展情況選擇相應科目填列。
(八)企業基本情況指標
1、職工人數:反映企業在冊的與企業有固定勞動合同關系的職工總數,不包括離退休職工。
2、在崗職工:反映在本企業實際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部人員。
3、不在崗職工人數:反映檔案關系在本企業或與企業簽定勞動合同關系尚未到期的人員實際不在崗人數。
4、實際發放工資總額:指企業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包括臨時工和聘用人員工資。
5、企業應交各種保險費:指企業按國家規定向社會保障管理機構交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及其他保險等保險費用,不包括商業保險。
6、企業法人戶數(戶):反映具有法人資格的獨立核算企業戶數。
注:以上指標中,“上年同期”指上年年初到上年同期的累計數。 “所有者權益合計”、“凈利潤”指標,應按財政部規定的合并會計報表的合并方法編制填列。
四、企業補充指標表編報說明
本報表包括生產運營情況指標, 財政政策、資金指標和其他指標等三大類指標。
(一)生產運營情況指標(部分企業填報)。該類指標按企業有關統計資料填列。
(二)財政政策、資金指標
1、各類稅收返還:反映財政部門按“先征后返”政策審批退庫的各類稅收合計。
2、離退休干部醫藥費補助支出:反映國有企業將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專項用于補助離退休干部醫藥費的實際支出情況。
3、財政貼息資金:反映各級財政部門對承貸企業的銀行貸款利息給予的補貼。
4、關閉破產補助資金: 反映各級財政用于企業關閉破產所需職工安置等資金缺口的補助。
5、外貿發展資金支出:反映各級財政部門由本級預算安排專項用于支持外貿發展的支出情況。
6、中小企業發展資金支出:反映各級財政部門專項用于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支出情況。
7、其他財政性資金支出:上述項目未納入的財政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資金。
(三)其他指標
1、出口總額(千美元)。按海關統計數填列。
2、進口總額(千美元)。按海關統計數填列。
3、自營出口額(千美元):指企業自營出口銷售收入(F.O.B)期末折成的美元數。
4、自營出口總成本:指企業自營出口銷售的進價、認定和攤入的費用和稅金總和。
以上指標中,“上年同期”指上年年初到上年同期的累計數。標有*的指標,主要由地方財政部門填列。
五、其他
(一)本報表應及時、準確填報,不得虛報、瞞報和擅自更改財務數據。
(二)報表中所填數據勾稽關系應正確,審核公式已在軟件參數中設置。
(三)除有特殊要求外,報表填報及計算機錄入的金額單位統一規定為萬元。
附件3:
2009年企業財務快報代碼編制規定
一、企業名稱
企業名稱以本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漢字名稱為準,并與企業公章所使用的名稱一致。企業名稱在填寫時一般不應超過18個漢字,最多占36位,企業名稱漢字偏長的單位可適當縮減。
二、法定代表人
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法人代表。企業正在更換法人代表,尚未辦理登記手續的,以實際負責人為準。法定代表人在填寫時一般不超過4個漢字,最多占8位。
三、企業所在地地址
共32位。應填寫經郵政部門認可的單位地址,從地區(市)、縣(市、區)開始填,具體到鄉(鎮)、村、街名稱和門牌號,不填省(自治區、直轄市)。門牌號用阿拉伯數字表示,每個數字占一格,一般不填寫通訊信箱號。
四、企業所在地郵政編碼
共6位,填寫企業所在地通信用郵政編碼。
五、企業財務部門電話號碼
填寫企業財務部門的有效電話號碼。
六、企業(單位)統一代碼
(1)本企業代碼
共15位,分為兩個部分。前六位為第一部分,由企業所在地行政區劃代碼組成,根據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行政區劃代碼(GB/T2260-2002)編制;后9位為第二部分,由企業統一標識代碼組成。統一標識代碼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編制規則》(GB11714-1997),由政府標準化主管部門給每個企業頒布的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法定代碼。這一代碼在全國的銀行、稅務、計劃、統計、財政、物資、公安等部門強制使用。
企業統一標識代碼由8位無屬性的數字和一位校驗碼組成,在填寫時要按照技術監督部門頒布的《法人單位代碼證書》上的代碼填寫;尚未領到國家統一代碼的企業,可按各級統計部門賦予臨時代碼填寫。
企業標識代碼與國家稅務部門頒發的企業納稅登記號相同,可從企業稅納登記證上查取。
(2)上一級企業(單位)代碼
共9位,即本企業上一級企業的企業統一標識代碼。非集團性企業不需填列。
(3)集團企業(公司)總部代碼
共9位,即本企業隸屬的集團企業總部的企業統一標識代碼。非集團性企業不需填列。
七、行政隸屬關系
共2位。指企業隸屬于哪一級行政管理單位領導。隸屬關系分為:
1、中央: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中共中央、國務院直屬機構和辦事機構、各部委及直屬機構等。
2、省:包括自治區、直轄市直屬的行政管理單位。
3、市、地區:包括自治州、盟、省轄市和直轄市轄區直屬行政管理單位。
4、縣:包括地、州、盟轄市、省轄市轄區、自治縣、自治旗、縣級市直屬的行政管理單位。
5、街道:指經國務院批準設置的建制市的市區街道辦事處等機構管理的單位。
6、鎮: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置的建制鎮政府所管轄的行政管理機構單位。
7、鄉:指鄉一級人民政府及直屬行政管理單位。
企業行政隸屬關系代碼按國家標準《單位隸屬關系代碼》(GB/T12404-1997)填寫。具體規定如下:
中央 10 縣 50 鄉 63
省 20 街道 61
市、地區 40 鎮 62
八、經濟類型
共1位:
1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2 集體企業(包括股份合作制企業)
3 私營企業
4 港、澳、臺商投資企業
5 外商投資企業
6 其他
九、組織形式
共1位,按照以下類型編制:
1 獨資公司
2 非公司制獨資企業
3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4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5 有限責任公司
6 股份合作制企業
7 合資或合營企業
8 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
9 其他
十、所屬行業
共2位,根據企業實際從事的社會經濟活動性質,按照以下類型編制:
01 煤炭工業
02 石油工業
18 鋼鐵工業
04 有色金屬工業
03 其它冶金工業
05 建材工業
06 化學工業
07 輕工業
08 煙草工業
09 紡織工業
10 石化工業
11 醫藥工業
12 機械工業(不含汽車)
13 汽車工業
14 軍工業
15 電子工業
16 電力工業
19 其他工業
20 施工、房地產
21 工業供銷企業
22 城市公用企業
23 醫藥商業企業
24 煙草商業企業
25 勘察設計企業
31 商貿
32 餐飲業
33 金融業
35 外經
36 旅游
37 服務業
41 物資
51 供銷合作社
61 糧食
71 鐵道
72 交通
73 民航
74 郵政
75 電信
76 農口企業
99 其他企業
十一、企業規模
共1位,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暫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所附“大中小型企業劃分標準” 企業規模劃分為3種:
1 大型企業
2 中型企業
3 小型企業
十二、企業正式開業時間
共6位,填企業正式開業(投產)時間,填到月份。六位要填滿。如2006年6月開業,應填寫“200606”。
十三、企業新報原因
指企業以前年度未填報企業類匯總會計報表,但從本年度起納入企業類會計報表填報范圍的新報報表原因。具體標識含義如下:
0 連續上報:指上年度填報企業類匯總會計報表的企業(單位)。
1 新投資設立:指本年新投資注冊設立并正式營業的企業(不含竣工移交、新設合并、分立)。
2 竣工移交:指建設項目竣工后從基本建設單位轉為生產經營的企業。
3 新設合并:指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單位)合并成一個新企業(單位),原企業(單位)均不再具有法人資格。
4 分立:指經批準由企業分立而成立的新企業(單位)。
5 上年應報未報:指上年漏報或因客觀原因未填報本報表,從本年度起按規定單獨報送的企業(單位)。
6 報表類別改變:指上年填報其他類別報表,本年由于企業(單位)性質發生變化而填報企業類報表的企業或單位(不含竣工移交)。
7 劃轉:指因管理體制改革、組織形式調整和資產重組等原因引起的整建制劃入而新增企業(單位),并且上年未作單戶填報企業類匯總會計報表的企業(單位)。
8 收購:指企業因收購而并入的整建制新增企業(單位)。
9 其他:指上述各項原因中未包括的新報原因。
十四、自定義碼
共8位,各地區可根據工作需要自行定義。
附件4:
2009年企業財務快報法人戶數表
(三級以上企業)
填報單位: 單位:戶
所屬行業國有企業非國有企業一、工業 其中:冶 金 其中:鋼 鐵 有 色 石 油 石 化 煤 炭 電 力 化 工 建 材 汽 車 機 械 醫 藥 紡 織 輕 工 煙 草 電 子 其他工業 二、施工、房地產 三、交通企業 四、郵電通信企業 五、商貿企業 六、外經企業 七、旅游企業 八、物資企業 九、供銷企業 十、餐飲業 十一、服務業 十二、金融業 十三、其它企業 合 計
財務快報工作負責人:
財務快報工作經辦人:
辦公電話:
移動電話:
電子郵箱: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簽字): 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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