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條當事人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第九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行政機關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由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
一、多長時間不符合法院判決的強拆行為。
法院對拆除違法建筑的案件作出判決后,如果判決拆除的,判決書生效后,當事人要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行政機關申請強制拆除,人民法院將強制拆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程序法
第九十四條當事人必須履行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
第九十五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行政機關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由行政機關依法執行。
第九十六條第一審人民法院在執行判決、裁定、調解書時,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關于應歸還的罰款或應當給付的數額,通知銀行從該行政機關的賬戶內劃撥;
(二)在規定期限內未能履行的,自期滿之日起,對該行政機關負責人按日罰款50元至100元的罰款;
(三)宣布行政機關拒絕履行的情形;
(四)將司法建議提交給監察機關或該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受理司法建議的機關按有關規定處理,并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對該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認定違法建筑。
在拆遷過程中,拆遷人往往依據《城鄉規劃法》等規定,直接認定沒有房產證的房屋為違法建筑,這種做法是錯誤的。
違建的認定主體、認定程序要符合法律規定。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未經產權登記的房屋并非全是違法建筑,也不是所有違法建筑都必須拆除。
征用范圍內的房屋情況復雜,特別是城中村或舊城區,有大量因歷史原因沒有依法辦理產權登記或未辦理審批許可手續的建筑,對征收范圍內的這類建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
經過以上分析得知,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后,人民法院判決拆除違法建筑的,當事人在判決書規定的期限內未拆除的,經申請人申請后,人民法院將強制拆除。如有任何法律問題需要協助,可致電咨詢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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