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合同到期后不打招呼走人拖欠的工資還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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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合同到期,惡意拖欠工資不給,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追討,必要時還可要求對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5、收集證據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原問題:《勞動合同過期了不讓走,惡意拖欠工資,這樣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2-05-16 19: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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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的時候,合同到期,公司一直沒續簽,現在又通知我哺乳期到期后就讓我走人,說給我補償4個月工資
如果是你辭職,法律是允許的,只要你不辭職,用人單位是無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至少要與你續簽到孩子滿周歲,如果不續簽,你還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9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公司拖欠工資好幾個月,我要拿錢走人
不應該直接走人,應當書面告知。最好是EMS郵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里面注明"因你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本人現通知你單位:本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于**年**月*日解除與你單位的勞動合同,望你單位及時辦理工作交接,并依法公司拖欠工資,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
你可以到當地人社局投訴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克扣拖欠工資,合同到期未續
1. 當遇到沒有簽合同的試用期員工,試用期滿或超出試用期老板拒絕支付工資的,可以向當地部門勞動保障部門咨詢申請立案,通過法律途徑要回你的報酬。(最好你能有證據證明你在他公司工作的期限,比如打電話給你們老板說工資的時候可以錄音留下有力證據,這房租租賃合同上有寫到期后自動續簽一年,到期后現在我又住的半年,現在退房可以退押金嗎?
只要簽了合同,嚴格來說你住了兩天,如果是你提出不再租住了,是屬于你違約,押金不退也說的過去,但你可以和房東協商看是否能退給你押金,從中扣除一些違約金,如果是房東不租了,那房東要全部退還押金并付給你一些違約金,這還要看你們的租房合同中是只要約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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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