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債務人今年自己取過公積金,今年法院還能強制性執行他公積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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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般來說是可以的,住房公積金的最高法規為國務院頒發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而法院強制執行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法律高于法規,因此出現了法院要求強制劃扣債務人(繳存人)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中心一般無法拒絕。不過這個問題也是公積金部門所質疑的,因為條例規定公積金應用于住房支出,被劃扣出去似乎不符合要求,所以有的地方公積金中心有一些自創的額外的規定,比如通過當地政府發文來限制法院隨意劃扣,又或者要求被劃扣的公積金不能直接提取,而是轉入債權人的公積金賬戶(如債權人不是公積金繳存人則為其在公積金中心開戶),等債權人符合公積金提取政策時再提取等等,但這些都是個別地方的做法,大部分地方公積金中心還是配合法院強制執行的。 原問題:《法院能強制執行欠債人的住房公積金嗎》回復于 2022-05-24 15: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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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去年6月份執行公積金,今年3月份可以繼續執行嗎
首先,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雖然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均屬于職工個人所有,但它不同于一般個人存款。其次,《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還就住房公積金的用途及提取條件分別作了原則性規定,只有職工因發生住債務人沒錢,但是有公積金,因為沒有房產故取不出來,如果起訴,讓其用公積金償還債務,這個法院可會支持
住房公積金屬于專款專用,只有買房,建房,裝修房子,或者付物業費和房租時可依法提供票據合同去提取,其它的如果欠債,經過法院判決后可以提取公積金償還債務,前提是你得去查詢他的公積金賬號中是否有錢,如果有,那就去起訴吧。 原問題:《對方欠錢他沒有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公積金劃扣嗎
雖然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和第二十四條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職工有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戶口遷出所在的市、縣或者出境定居的,你好,公積金賬戶被凍結還能繳納嗎?
您好,每個地區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有差異,根據國家規定,賬戶封存狀態下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連續繳納公積金至少6個月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如果恢復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并達到規定時間后,仍可申請貸款。具體可以咨詢一下當地公積金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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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