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招聘的時候,用的是別的名字,工資是底薪加提成,進了公司沒多久,就開始改了名字并且工資只有底薪,最近,工資晚發放一個月,我跟他要,還叫囂晚了點咋了,在職期間,還讓我p合同,我實在忍受不了了,可以起訴嗎?
相似問題解答
你好 問下,做銷售 底薪+提成 是每個月的工資 然后工資這邊提成發放的時候改成獎金
意思是你必須完成規定的任務,除非事先說了完不完成保底都是一個數.要不然就不能保證正常的工資了,超額完成的就按約定的提成給你提 一般正常的單位都不要求你量,有個固定底薪,除非你是不要底薪,只拿高提成那就另當別算了 原問題:《銷售工作說工資 提離職工資晚一個月發放還降薪
應該說是否合規。工資支付條例中明確規定,勞動者在正常辦理離職手續并且做好移交后,單位要一次性支付其工資報酬,并在離職后15日內為其辦理用工備案退工手續。同樣,勞動合同法中也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拖欠勞動者工資。遇到這個情況可以去監察大隊或者仲裁。拖欠工資,有欠條,然后未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保,現金發放工資,我屬于銷售,底薪加提成的工資,請問一下我怎么申請賠償工作時間是2020.6.15-2022.2.15
你的意思就是想少賠償一些錢唄,只有協商,要是走正規勞動仲裁的話,按法律規定,不簽訂勞動合同,不交社保,工人自進入工廠那天起止今,要支付工人社保補償金及雙倍工資,沒別的好辦法,只有協商和平解決最好, 原問題:《公司未繳納社會保險,未足額發放工應聘時候沒說底薪是有責還是無責,然后現在發工資了說是有責底薪怎么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有責任底薪和無責任底薪的區別是完成任何量的要求不同,無責任底薪是沒有業績要求的,而有責任底薪一般是要完成規定的業績才能拿到相應的薪酬。無責任底薪是指員工即使沒能完成用人單位所下達的任務指標也可以拿到該單位所規定的最低我簽了勞務合同有底薪發工資的時候沒有
首先你們單位的撥款形式是什么?全額、差額還是自收自支。其次事業單位是不簽勞動合同的,我們簽的叫《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是與勞動合同不一樣的,不受勞動合同管轄,只有編外人員才有可能簽勞動合同。如果是編外,財政是不撥款的。一定要明確你的身份,是不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