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關系,我是總包,分包找的工人受傷了,我有什么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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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工程總承包方,工程分包給徐總后,徐總與范總簽訂勞務分包協議,工程完工后,徐總欠付范總勞務費,范總找我司要求承擔連帶責任,我司需要承擔嗎?
勞務合同屬于民事合同,可以約定經濟仲裁,仲裁時可以設定多個被申請人(包括發包方),但是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要看具體的案情,比如與承包方的合同中是否涉及到發包方等等。《仲裁法》相關法條: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我手下工人受傷了,我是在別人那包的,工人安全全部由我負責,別人是在有資質的公司包的。我要負責多少
如果你有資質,發包方不承擔責任,除非你能舉證是老板有直接責任;如果發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你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第十一條 雇員我家裝修砸墻,我把活包出去了,工人受傷了,這個事情怎么解決,我有什么樣的責任呢
你這個屬于提供勞動者受害責任糾紛 可能你需要為你沒有找專業的人士承擔過錯 你如果找公司來處理 可能你這邊不需要承擔責任 比如我們買空調有人來裝空調 空調師傅摔傷了 不是我們承擔責任是那個雇傭他的公司承擔責任 您好如果您想獲得更加詳細的服務包在建工程拍賣,有建筑總包單位,法拍后,以前建筑的總包單位是屬于自動解除合作關系和債務嗎
需要提供的,總包和分包之間存在很多聯系: 1、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 2;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 3拖欠勞務分包費找什么單位解決。
,"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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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