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糾紛問題。。就是我們勞動合同從2021.10.1之后就沒有續簽,是不是可以拿雙倍工資,我們之前的2020.10.1到2021.10.1的合同,我們是2021.4.1簽的,公司那邊有修改了,改成的2020.10.1,有修改痕跡,不知道這樣合同做不做數,能不能告得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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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員工告我們沒有簽勞動合同
這是仲裁程序,若無果,接下來才是上法院。公司變更地址,你們又未辭退以上員工,這一點講,你們沒有責任。未簽合同或交保險,是該勞動部門追究你們的責任。給你支一招:上面的事實你都承認,把這個糾紛就在仲裁程序解決,不用請律師。正因為公司要變更地址,我們公司有一個老員工,她是做人事的,自己之前沒給自己續簽合同,但是工資和五險一金都是正常繳納,我們現在仍然在用她,如果她以不續簽合同為由上訴公司,會有什么結果呢
勞動仲裁不會支持她。專業辦理勞動糾紛案件,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給你提供法律咨詢和幫助離職員工將公司告到勞動仲裁,以公司沒有和他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要求公司雙倍賠償工資,我們如何應對
單位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工資賠償,而員工提出離職的理由,你可以看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有沒有符合你的情況,以此為由提出離職,可以主張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 原問題:《未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離職以此為由要求公司賠付公司要簽合同 我們的基本工資就是5500 但是簽合同的時候是要改成 基本工資?崗位補貼 這樣寫如果之后遇到打官司這樣的問題會對我造成不利嗎
這些是在合同上作小文章:如果是按實際工資,那么你以后的社保個稅都是按實際的繳納,補償也是這樣的,到時侯公司要以你的基本來補償,大多數人愛于情面就只有按最低來商談,但是如果強硬的就要按上年度或最近半年的平均實際收入來核算,公司不同意就要撕破臉入職未簽勞動合同的,離職是不是可以要求發放雙倍工資
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償。具體處理辦法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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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