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官司敗訴后變更法人代表,股東,減資。可以視為抽逃資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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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為了保障債權人的權利,公司法明確規定了公司減資的法定程序和限制,及公司債權人此時享有的相應權利救濟途徑。即,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上述直接通知義務系針對公司作出減資決議時的已知債權人,公告通知義務系針對公司做出減資決議時的未知債權人。公司違反上述法定程序的減資行為,法院可以判令股東在違法減資的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1.公司減資未通知已知債權人時股東的補充賠償責任。公司注冊資本金對公司債權人具有擔保作用。公司減資未履行通知已知債權人的義務時,減資行為對該等債權人不發生法律效力,公司股東應當在其減少出資的范圍內就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對該等債權人承擔補充賠償責任。2.減資行為違反法定程序,實質上屬于抽逃出資性質。減資行為雖不屬于抽逃出資,但因公司資產減少降低了公司承擔責任能力,直接影響到公司債權人利益,故法律對公司減少注冊資本規定了比增加注冊資本更加嚴格的法律程序。股東違反《公司法》規定的減資程序,應認定為名為減資,實為抽逃出資性質,減資股東應在其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原問題:《公司減資的責任由哪個股東承擔?》回復于 2022-05-25 14: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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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股東抽逃注冊資金
1、所謂股東抽逃出資是指股東將已交納的出資又通過某種形式轉歸其個人所有的行為。但是法律都僅有關于抽逃出資行為后果(罰則)的表述,而沒有對行為的概念及其模式給出完整的、具體化的陳述和說明。究竟什么樣的行為可以或者應當認定為抽逃出資的行為?目前公司變更法人前存在官司變更后敗訴變更后的法人征信會不會有影響
公司在其經營過程中會面臨著其法人變更的問題,如果法人在之前的經營決策或其他代表公司行為中出了差錯,需要承擔責任,而此時公司法人發生了變化,法律責任該如何承擔呢?法人代表簡單來說就是,其在職權范圍內代表公司對外從事經營活動,因此產生的法律效果請問小額貸款公司股東經股東會決議,公司成立后用股東關聯的個人或其他公司向小貸公司借款,統一按出資額的一半借出,并明確為變向減持股本,這些行為是否為抽逃資金?謝謝!
如果沒有進行股東會然后進行擔保了,假設擔保的時候出具的各種證件都有效而且擔保成功,這就具有法律股東會關于公司貸款的決議需要點多少比例的股東同意,考慮到對內的約束力,需要得到新股東的一致認可公司借款是否需要股東會決議?,如果公司章程沒有明確規投資一公司工商登記不是股東可以撤回資金嗎?
可以。一、《公司法》第179條規定:當公司需要解散時,要依法辦理公司的注銷登記二、《公司法》第180條規定:(一)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二)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三)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法院裁定抽逃注冊資金,原股東三人被追加為被執行人,其中一股東已經去世,另一股東2021年12月13日因未支付訴訟費按撤訴處理,我因在外地打工未收到文書,7月初回來,了解此事,現在我該怎樣維護合法權益
李某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況下訴至法院并勝訴。本案在執行過程中,李某提出藍天公司已無財產可供執行,但公司股東趙某、孫某有抽逃資金的行為,請求法院追加趙某、孫某為被執行人。經查實藍天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公司股東趙某、孫某確有抽逃資金的行為?! 〉?/span>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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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