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指定的醫院做的傷殘鑒定,社保承認嗎?
勞動爭議內蒙古 呼和浩特2025-07-04 06:54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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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刑事案件中受傷致殘,可以申請人體傷害殘疾程度鑒定的。傷殘鑒定的機構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也可以協商確定傷殘鑒定機構的。人身傷害的傷殘鑒定依據是《人體傷殘等級鑒定標準》刑事案件做傷殘鑒定需要帶:本人身份證、x光片、病歷資料,治療的病歷資料;光片;本人;委托書。向法院或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申請之后,獲得批準后,持鑒定委托書申請人攜帶醫院的診斷證明及出院證明及相關檢查報告、片子等相關材料前往批準機關指定的醫療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法醫于評定材料齊備后20日內做出《傷殘評定書》。刑事案件傷殘人員在醫療終結后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鑒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傷殘鑒定審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來做鑒定。鑒定辦對鑒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后,交納200元鑒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托診斷后,再來鑒定。鑒定辦于每周四定期召開鑒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并予以公布。自鑒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后,前來領取鑒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原問題:《公訴案件的傷殘鑒定是由法院指定嗎》回復于 2022-06-16 07: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