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個公司每個月的生活費都不能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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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由于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并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原問題:《每個月的工資計提了但一直沒有發放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06 06: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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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們公司每個月月底發放上個月工資,這個是合法的嗎?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月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拖欠克扣屬于違法行為,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我們單位以前每個月都按時發放績效工資
每月提取沒有發放的工資,應該在“應付工資”科目中掛帳,支付時,在做應付工資減少就可以了。(1)提取時借:管理費用--工資(管理部門工資)借:營業費用--工資(銷售部門工資)借:制造費用--工資(生產車間部門工資)貸: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貸公司的餐補發放是應該按照實際出勤折合還是每個月定額發放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合同前12個月平均應得工資計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補我想問下我沒簽合同,沒交社保公司每個月發放1500的生活費,現在我強行離職,公司不讓,扣20%的工資,我該怎么辦
經濟不景氣不是合法的解除理由,若用人單位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屬于違法解除,應當支付賠償金:二倍的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以及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工地受傷住院期間生活費需要自己墊付還是公司發放?
按相關法律規定,對于因工傷而在家養傷期間的生活費,由于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所以所謂的生活費就按原來工資福利待遇,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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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