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未通知原告情況下將民事案件簡易程序改為普通程序,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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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兩人死亡,民事訴訟,法院可以將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嗎
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當事人就適用簡易程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認為異議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將案件轉入普通程序審理。 第八條 人民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法院需要給理由嗎
要求法院延長舉證期限,因為法院將簡易程序變為普通程序后,有書面通知當事人的義務,不履行這個義務,就應該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二十六條 原問題:《簡易程序轉普通程序法庭是否要給通知》民事案件由簡易程序改成普通程序,審判過程法官還是獨人代理這合法嗎
合理。民事訴訟法規定,可以這樣審理。你好簡易程序變為普通程序什么意思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情復雜,需要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可以轉為普通程序,由合議庭進行審理,并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審理期限從立您好,民事案件的普通程序如果半年沒有結案,法官故意拖延,這個如果處理
民事案件簡易程序為三個月;普通程序為六個月;刑事案件簡易程序為二十天,如果可以判處三年以上的則可以為一個半月;普通程序為三個月。但是,上述案件可以如果需要調去新證據,或者其他情況,可以延期或者中止。所以一個案件如果半年沒結果,有可能程序違法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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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