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患癌治療超出企業規定的醫療期企業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了不知道該怎么辦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您好。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的,你沒有《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八十七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四二三律師團隊為您作答,滿意請按贊采納。謝謝。 原問題:《員工患癌癥,企業要終止合同,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在公司上班不到一年!》回復于 2022-11-01 11:47:36
相似問題解答
你好,職工在患癌治療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違法?
在法定醫療期內的,單位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就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賠償金,2008.1.1前的該單位工齡每滿一年賠償在職工患癌治療期間被用人單位解?了勞動合同
醫療期過了沒有的 可以主張相應經濟補償金企業職工判緩刑會解除勞動合同?
緩刑是指對一定刑期以下剝奪自由的刑罰有條件地暫緩執行。我國對于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緩刑期間,罪犯雖然不用進入監所服刑,但是要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管。北京職工在職期間因患癌癥的醫療期問題
展開全部一、醫療期勞動部關于發布《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關于員工患急性白血病醫療期的規定
根據勞動部關于發布《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知(勞部法[1994]479號)第3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