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中,對“提供專業技術培訓”應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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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對勞動者進行的是專業技術培訓。包括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比如從國外引進一條生產線、一個項目,必須有能夠操作的人,為此,把勞動者送到國外去培訓,回來以后干這個活,這個培訓就是本條所指的培訓。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不可以約定服務期,也就是說不包括職業培訓。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勞動者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以免一個正常的職業培訓如上崗前必經的培訓,甚至參加一個普通的會議、上個夜校都被算成是本條所稱的專業技術培訓。 原問題:《《勞動合同法》中的“專業技術培訓”含義。》回復于 2022-10-31 08: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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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中“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如何理解? 勞動合同法中,“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如何理解?
1、勞動者即使不能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也應該再給其他的機會,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如果經過培訓或者崗位的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時,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五)與第四十二條(五) 的關系 如何理解
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 女職工再孕期產期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 按照第47條經濟補償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補償標準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算,六個月以下的按半年算 原問題:對勞動合同法第14條的理解與適用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已在該用您好,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雙倍工資計算有時間上限嗎?
展開全部《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計算時間是“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請問《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是怎樣的?
第二十二條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 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 上訴人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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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