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公司調離崗位,變相辭退工人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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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對于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崗位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調崗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2、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你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當然,調整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反之,用人單位是基于迫使勞動者離職而調整崗位,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就屬于違法解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本人工資,即2N; 3、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也是有權調整崗位的。當然,用人單位主張勞動者不勝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證據的。勞動者拒絕調整崗位的,用人單位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屬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單位也是應該支付經濟補償,即N。 原問題:《公司將員工調離崗位,變相辭退員工》回復于 2022-11-23 17: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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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公司變相辭退
公司辭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受《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調整,對于變相辭退法律上沒有明確的定位與處罰規定。但如果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與條件,則涉嫌了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勞動者的賠償金。即使公司變相辭退員工,勞動糾紛免去職務調離崗位
好多公司都是這樣規避勞動法的,其目的只有一個,免除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時要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一般是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者無法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崗仍無法勝任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一般很少培訓,直接就給你調崗,公司經理釘釘信息通知把我調離崗位,讓我辦理交接工作,沒有明確調崗崗位。變相逼迫離職。
新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合同到期未續簽的超過一年以上可申請為無固定期限合同。你沒有續簽是自己的原因還是公司原因,如果是公司原因你可以和他申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公司內部調動如果你不去可視為不勝任工作。你可以申請另換其他工作。另外,你可以從網上公司變相辭退員工
樓主你好。公司辭掉員工是需要依據法律規定進行的。除了員工個人存在過錯被辭退外,單位辭退員工都要依法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具體可以參照勞動合同法第46、47條的規定。如果單位違法辭退員工,單位便需承擔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的賠償責任。如果單位給公司變相辭退員工
公司辭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受《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調整,對于變相辭退法律上沒有明確的定位與處罰規定。但如果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與條件,則涉嫌了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勞動者的賠償金。即使公司變相辭退員工,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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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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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