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期間,公司變動,所有崗位競聘上崗,人力也要求我競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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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這里是我在網上找到的相關的 你看看有沒你用的到的:一、孕婦享有不被辭退的權利一般而言,懷孕婦女在妊娠期間可能發生的勞資問題,大約分為下列幾種:1、懷孕解雇這可以分為依約定解雇,未依約定解雇兩種。前者是指在女性上班就職時,雇主會要求職員簽署一份只要懷孕就自動辭職的協議書。而未依約定解雇者,則是并未簽署任何協議書,雇主卻自行解雇懷孕婦女。2、產后解雇是指懷孕婦女在產后再回到工作職場,卻遭受解雇。事實上,即使勞工依合約簽署了妊娠期自動離職的協議書,但在法律上來說,仍然是無效的。權利須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第29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勞動法》第26、27條的規定(見下)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第2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勞動法》第27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要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另外,女職工在醫鼎孩尺絞侔悸躊溪穿婁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二、女職工的勞動保護1、孕婦享有不被降低工資的權利在我國,工資分配實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2、女職工在孕期禁止從事鉛、貢、苯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作業,制藥作業中從事抗癌藥物及乙烯雌酚生產的作業,作業場所放射性物質超劑量的作業,人力進行土方和石方的作業,強體力作業,伴有全身強烈振動的作業、工作中需頻繁彎腰、下蹲、攀高的作業和高處作業等。(《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勞安字[1990]2號)3、關于女職工的勞動時間安排,《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規定:女職工懷孕期間不得延長勞動時間,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懷孕女職工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和適當減輕工作。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期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算作勞動時間,即按出勤對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礦工處理。對在生產第一線的女職工,要相應地減少生產定額,以保證產前檢查時間。三、關于產假·產假時間《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流產產假《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具體時間可以根據各地各行業的規定或由所在單位酌情考慮。·上班期間哺乳假《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勞動時間。”·丈夫休護理假丈夫休護理假受是否是晚育及所在省份的規定。大多數省份《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中都規定了晚育者丈夫休護理假的時間,一般在7到10天左右,有的地方如河南省可長達一個月呢!·晚育者產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規定不一,具體參照所在省份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懷孕期間工作安排《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產前檢查《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第三款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單位不應當以此為理由扣發工資。 原問題:《勞動法中關于孕婦的規定孕婦在職期間 公司以競聘崗位為由 調整孕婦崗位及工資 合法嗎》回復于 2022-10-30 07: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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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聘上崗,如果被落選,單位可以降兩級級安排其他崗位嗎
理論上是不合法的,為什么是理論?聽我一一解釋,首先合同期內,公司單位有權對個人進行崗位的同級調換安排,你可以搞競爭上崗激發活力,但是做為失敗的一方,不能調至目前崗位下的崗位,通俗點講打個比方要么五個工作人員競爭一個部門領導,肯定有一個勝出,在公司擔任組長5年,而簽了無固定期合同,公司搞競聘上崗,如果競聘不上,調崗公司違法嗎
員工不接受不違法,用人單位涉嫌違反《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競聘上崗落選解除勞動合同
結合具體案情,若用人單位通過競聘上崗等企業行為侵害了勞動者權益,該行為應認定無效。用人單位以此為由解除雙方勞動關系的,應認定為違法解除。我懷孕6個多月,公司搞全員競聘上崗,我落聘了,合法嗎
理論上是不合法的,為什么是理論?聽我一一解釋,首先合同期內,公司單位有權對個人進行崗位的同級調換安排,你可以搞競爭上崗激發活力,但是做為失敗的一方,不能調至目前崗位下的崗位,通俗點講打個比方要么五個工作人員競爭一個部門領導,肯定有一個勝出,哺乳期時在公司競聘時失去原來崗位了
哺乳期調整崗位需本人同意,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變更處于哺乳期的女職工的工作崗位時應征得本人同意,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原問題:《哺乳期員工公司在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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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