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沒有試用期入住三個星期沒有簽署勞動合同,犯法嗎?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3個月?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原問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要簽訂3個月合同嗎?》回復于 2022-11-23 19:47:11
相似問題解答
試用期三個月,沒有簽勞動合同
原問題:《試用期三個月,不簽合同違法嗎?還有簽合同要簽幾年?》所在部門為銷售部,勞動合同簽署了2個月試用期,由于沒有產生業績,那么簽署延長試用期協議合法嗎?
勞動合同的簽訂涉及的點比較多,我一個個說一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在KTV上班,上了一個星期,然后為說不要紋身的就把我開除了,也沒有簽署勞動合同,請問能向他要工資嗎?
可以要求賠償。未訂立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訂立合同期間的二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 原問題:《我在KTV上班一個多月,被無緣無故試用期一個星期離職公司說沒有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里,勞動者是否需要合適的理由、是否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道義上,工作一天就要付一天的報酬,但法律上你又缺少足夠的證據,因為你沒有勞入職三個月未簽署勞動合同
展開全部用人單位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從入職后的第二個月起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從法律角度講,試用期是相對勞動合同期限而言的,沒有勞動合同也就沒有法律意義上的試用期。只要你有其他證據能夠證明你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不簽勞動合同對你并無不利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