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訂時業委會代收物業費,每月定期撥錢給物業公司,現下一年的物業合同還未續簽,在經業委會主任授權的情況下物業開展收物業費,收到百分之90的時候,業委會主任又出爾反爾要求物業公司撤出,這時又逢疫情,在3分之2以上的業主要求下,物業公司在疫情期間堅守崗位,但業委會在沒爭得業主和物業公司的任何意見又把收上來的物業費退給業主,這個做法對物業公司有什么不利的方面,物業公司的解決辦法是什么
經濟糾紛河北 滄州2025-07-04 18:32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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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業主:目前物業費高,等業委會與物業公司續簽合同、降低物業費標準時再交費。物業公司:1)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是通過契約形式建立起來的服務與被服務關系;業主在入住時,與物業公司簽訂《前期物業管理協議》,約定了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雙方就應按《前期物業管理協議》約定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2)若業委會與物業公司續簽《物業服務合同》時,對收費標準重新約定;則應以《合同》簽定生效日期后,再執行新約定。在此之前,原《前期物業管理協議》或原《物業服務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雙方都應執行原規定。3)物業公司每天都在投入成本(比如,員工工資,公共設施維護保養),為業主服務;業主享受到服務,就應按約定交費;物業公司沒用費用,如何為業主提供好更好的服務.2.業主:物業服務不到位,要免一部分物業費可以考慮交費。物業公司:1)按《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業主有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義務。2)首先讓業主指出哪些工作不到位,進而判斷是否真不到位;若確實有不到位的地方,立即安排相關工作人員去整改;3)若業主屬“無理挑剔型”,則可以陪同業主一起到現場核查,可以從某種程度上揭露業主的“陰謀”。4)堅定立場,不能輕易承諾降費。3.業主:目前手中沒錢,或現在比較忙,過些天再來繳納物業費。(此類型屬于無理推托型)物業公司:1)不能完全相信業主過一段時間一定會來交費,一定要與業主約定好繳納物業費時間。2)在業主未繳納物業費之前,不斷與該業主保持聯系,讓業主沒有推脫理由。3)到約定繳納物業費時間,與該業主溝通;若業主再找理由,收費人員可以告訴業主可以上門收費或到業主單位去收。進一步給業主壓力。4)業主在家時,主動上門與業主溝通,催繳物業費。4.業主:業主以開發商對小區及公共設施設計不合理為由,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1)向業主講明開發商、業主、物業公司三者之間的關系,設計問題不是物業管理職責范圍內所能解決的,超出物業管理服務的權限范圍。2)業主交物業費是來享受物業管理服務,以小區房屋或設施設計不合理為由不交物業費,是沒有理由的。3)涉及建設單位設計不合理,物業公司可以代表業主向相關單位發函;有業委會的也可以讓業委會來發函(避免物業公司與開發商之間的矛盾激化)。但能否有效果,物業公司無權制約其它單位。5.業主:買房子后,不在小區住,沒享受到物業服務,所以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1)業主不在小區住,在很多方面也是在享受物業管理服務,比如安全、公共衛生、綠化等服務;這些物業服務對業主房屋的保值和增值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2)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管理糾紛案件的意見(試行)》中第23條規定“業主因自身原因未居住房屋并以此為由要求減免物業服務費用的,一般不予支持。7.業主:物業費都干什么了?物業公司:物業管理費是物業公司為業主提供各項服務的基本保證。費用的支出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小區的綠化養護;電梯維護;供電、供水設備運行保養;保潔服務;垃圾清運均由專業公司提供,每月要從物業費中支出以上各項服務費用。2)物業服務中心秩序維護員、維修技工、保潔員及管理人員的工資要從物業費中支出。3)小區的公共用水、用電等能源費要從物業費中支出。 原問題:《催繳物業費的問題匯總及應對措施》回復于 2022-11-19 02: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