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乙方,涉于房屋銷售限時委托合同,標的額為65萬元,以500元壓金為契約,雙方約定6個月內甲方幫助乙方找到買家,即出售房屋即簽訂賣房合同,乙方退回500元押金。如果6個月內未找到買家《限時合同》所涉及的500元壓金不予退還。其中涉及到如乙方違約需要賠償甲方房款的2%做為補償,如甲方未找到買主則只是壓金500元不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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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的約定,如果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25條的規定,約定無效。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八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你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并由用人單位批準。解除勞動合同是你的決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并證明你書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就不會出現由你承擔《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的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述的情況之一,你不僅無需提前30天,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要求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合法權益,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把一切責任推到你身上,也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資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并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內容最好明確以下內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該原因最好寫明,便于以后舉證),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遲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請公司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3、請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并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勞動合同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要求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規定加付補償金。 如果你認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網上搜索這些內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原問題:《與公司簽訂了協議!要求干滿一年,違約金1000元,兩份協議,沒有給勞動者,勞動者提前辭職,協議生效嗎》回復于 2022-11-18 19: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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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甲方給乙方有約定違約定但乙方沒有給甲方約定違約金如甲方不履行合同可按乙方約定上數額賠嗎?
如合同中約定了合同解除的條件,甲方可在條件成就時行使單方解除權,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如合同中沒有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且乙方不同意終止合同,甲方再找第三方交易,則構成對乙方的違約,乙方可以提起訴訟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如已無法履行(例如房屋賣我是乙方,甲方違約,合同約定違約金為承攬費2倍
1、從合同的上下文來看,“總年租金”應當為五年租賃的租金總和,即30萬。2、出租人提前房屋,屬于違約,依法應當承擔違約責任。3、承租人可以依法主張違約金權利,用于彌補損失。根據《合同法解釋二》的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者過低的,可以請求人民我是乙方 涉于租賃合同 標的額為21000元 訴求是甲方償還剩余4000元
您訴說的不夠明白。 您的意思如果是說三個股東仍然合股但不直接經營而坐收漁利(收租金獲利),把賓館轉租出去,與承租人的合同叫做“租賃轉讓合同”。格式參照如下: 《賓館轉租經營合同范本》 賓館轉租經營合同 轉租方:7、若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了乙方包括但不限于首付款的各項費用,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或解除本合同,乙方所收費用不予退還;若甲方在合同簽訂后僅支付乙方部分服務款作為定金,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甲方支付乙方的款項不予退還,支付服務款項未達到標的總金額 20%的定金部分,甲方須補足,并于違約當日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作為賠償。8、 甲方不聽從乙方合理處理建議或甲方不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的,導致合同事務無法繼續推進,乙方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且視為乙方已完成本合同全部義務。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一、本協議是備案號為***《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的補充協議。買賣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作為對合同的修改和補充。二、甲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買甲方未出售住宅乙方獨家全權代理,任何渠道達成的銷售均為乙方銷售業績,工抵房算銷售業績嗎?工抵房也是乙方全程服務的。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于 市 區 單元第__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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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