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讓我調崗,我拒絕了然后給我發了份辭退通知書,我未簽字但是他已經讓我離職了只是我沒去辦理離職手續然后我走了,他記我曠工這合法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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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 可以去當地總工會詢問,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有法律效力,不過公司認為你不勝任工作的理由不一定成立,畢竟你工作有一段時間了。 2、 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 關于第二項的解釋: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這里所謂“不能勝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但用人單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額標準,使勞動者無法完成。勞動者沒有具備從事某項工作的能力,不能完成某一崗位的工作任務,這時用人單位可以對其進行職業培訓,提高其職業技能,也可以把其調換到能夠勝任的工作崗位上,這是用人單位負有的協助勞動者適應崗位的義務。如果單位盡了這些義務,勞動者仍然不能勝任工作,說明勞動者不具備在該單位的職業能力,單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的前提下,解除與該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調動勞動者工作崗位或提高工作強度,借口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 4、另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三項,公司以你不能勝任勞動辭了你除了需要支付工資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你工作時間滿一年要多支付你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滿2年付兩個月,以此類推。證據越多越好。 原問題:《今天被公司辭退,我拒絕在辭退書上簽字,覺得公司有詐,請問這份辭退書是否具有法律效應?我是不是明天可》回復于 2022-11-18 10: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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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這邊發了調崗通知書,然后薪資降了很多,感覺公司是想要辭退我,想問下這情況我可以要補償嗎
如果要辭職的話也是要提前一個月才可以的,所以你還是現在就去行政拿辭職申請單然后再讓領導簽字,你就再忍忍你就可以走后拿工資了。或者是你實在氣不過就不要拿工資直接自離好了 原問題:《公司給我調動工作并降薪 我想辭職 他說要等一個星期 逼我到新崗公司7月23號發了離職通知函,留的7月10日口頭通知的時間,要求8月10日離職,然后他拒絕給經濟補償金,他就提出給我調崗降薪,才能給補償金,我拒絕了調崗降薪,可以繼續在原崗位上工作到8月10日離職嗎?如果他強制要求我調崗降薪,我可以投訴他嗎?而我我好像記得合同上寫了要服從公司調崗安排
1.不讓你走的原因有很多種,公司人事部沒有找到替換人選,沒有交接清楚工作,或者惡意拖累。2.你可以短信,郵件盡快催促人事部安排人員交接工作。3.如果下家單位跟你約好了入職日期,你很著急,要么就催人事部辦理手續,要么等等再去下家單位,或者仲裁就是我寫了辭職書,然后他半個月都沒有批我離職。然后我曠工一天,他扣了我三天的工資。
按照《勞動合同法》你已經提前30天通知單位辭職,符合規定,公司無權認定你曠工,更無權扣押你的工資。公司必須一次性在你辦理離職手續當天結清你的工資并出具離職證明給你。建議你向勞動局投訴處理!有需要可以再百度知道我們 原問題:《辭職書寫了滿一個疫情期間公司倒閉了 給我調崗 逼我離職 讓我簽了離職報告可以有補償嗎
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是否違法,需要分以下幾種情況:1、調崗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2、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公司讓辭退我但是,不想只給我簽《離職賠償協議》,并且讓我自己提離職
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很正常的,你可以在協商中提出你的利益要求(比如單位給以xx元的經濟補償)。‘不給我出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是不可能的,并且違法的。單位會給你離職證明的。 原問題:《公司要辭掉我,但是他只跟我協商,不給我出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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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