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案件已經凍結了對方財產,簽了和解書,3月24前對方要按照和解來執行,如果3月24前對方未還錢的話我就直接去申請執行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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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交通事故,判決對方責任賠償,未執行,后申請執行有財產可執行依舊未執行?現在還能申請嗎?
個人申請執行的期限為判決生效后一年,如果當時你已經向法院申請了執行,雖然過去10年但仍然有效。如果你沒有申請,則不能要求法院強制執行,除非對方同意履行賠償義務。 原問題:《請問交通肇事法院判決10沒有執行,10年后還可以執行嗎》20年前法院出具的民事和解書現在能申請強制執行嗎
這個問題民事訴訟法院有明確規定,申請強制執行的時間是2年,如果2年內沒有申請執行,不是不可以申請執行,但是如果對方以已過申請執行時效為抗辯,那法院就不會強制執行了。 原問題:《20年前的法院判決書,現在可以申請執行嗎?》有和解協議書,可以按照和解書的事項申請立案執行嗎?
簽定執行和解協議后,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打架后簽了和解書,對方還可以追究,要求賠償嗎
派出所的調解,屬于當事人雙方在行政機關主持下的調解程序,不具有終局性。調解協議不排斥受害人主張傷情鑒定,如果受害人能夠充分證明此傷確屬當時打架所致,并被鑒定為重傷,因未過刑事責任追訴期,則可以引起公訴刑事案件追訴程序。調解協議相當于是一份民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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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