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口計生委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的意見
2025-07-04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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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口計生委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的意見(國人口發〔2006〕151號2006年12月22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
國家人口計生委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的意見
(國人口發〔2006〕151號 2006年12月22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計生委,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口計生委,解放軍、武警部隊人口計生領導小組辦公室,中直機關、中央國家機關人口計生委:
2006年12月17日,黨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以下簡稱《決定》)。為認真貫徹落實《決定》精神,進一步抓緊抓好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決定》的重大意義
《決定》是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全局出發,就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對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全局,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步伐,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決定》是指導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取得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全國少生4億多人,有效地緩解了人口對資源、環境的壓力,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實踐證明,堅持不懈地實行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國家富強和民族振興產生了巨大影響,為促進世界人口與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決定》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分析現階段人口發展面臨的形勢和挑戰,深刻闡釋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明確提出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指導方針、總體思路、目標任務、政策體系和保障措施。
《決定》是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行動綱領,是統籌解決人口問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舉措,不僅對""十一五""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而且對今后一個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發展具有全局性的深遠影響。
《決定》是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邁上新階段的重要標志。
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思想,對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提出必然要求,是《決定》應運而生的重要時代背景。必須清醒地看到,我國人口發展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復雜局面,低生育水平面臨反彈的現實風險。人口眾多、人均占有量少的國情,人口對經濟社會發展壓力沉重的局面,人口與資源環境關系緊張的狀況,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所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決定》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緊緊圍繞全黨全國工作大局,充分吸收國家人口發展戰略研究成果,準確把握國際國內人口發展趨勢,深入分析我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發展的階段性特征,把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今后一個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重大而艱巨的任務,豐富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思路、內涵和途徑,體現了我們黨對人口問題認識的深化和發展,標志著我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決定》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基本要求是統籌兼顧。在新的歷史時期,堅持以人為本,實現科學發展,要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思路由單純控制人口數量為主向在穩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礎上統籌解決人口問題轉變,工作方法由行政制約為主向依法管理、優質服務和綜合施治轉變,加快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建設的進程,構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工作格局。
《決定》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中心,以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為主線,強調優先投資于人的全面發展,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質,改善人口結構,引導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進人口大國向人力資本強國轉變,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必將有力地推動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二、準確把握《決定》的主要內容
《決定》內涵豐富、體系縝密、統籌兼顧、重點突出、措施有力,為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深刻闡明人口問題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
《決定》深刻指出,人口問題始終是制約我國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是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因素。實現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所面臨的重大問題,無不與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密切相關,在人口問題上的任何失誤,都將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難以逆轉的長期影響。
《決定》進一步指出,以人的全面發展統籌解決人口問題,變人口壓力為人力資源優勢,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持久動力,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選擇。
《決定》強調,全黨務必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從對中華民族未來發展負責的高度,堅持不懈地做好新時期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二)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道路。
《決定》高度概括我國30多年來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取得的成功經驗,確立了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總體思路。
《決定》強調,既要堅持多年來行之有效的基本經驗,又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不斷豐富和發展中國特色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思路、內涵和途徑。
《決定》指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重點、難點在農村。必須堅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把農村作為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重中之重,將農村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納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部署,進一步開創我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新局面。
(三)全面部署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主要任務。
一是千方百計穩定低生育水平。
《決定》強調,穩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務,""十一五""期間是實現這一任務的關鍵時期。必須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和穩定現行生育政策不動搖,黨政第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不動搖,穩定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隊伍不動搖,不斷創新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體制、機制、手段和方法不動搖。
全面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堅持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與利益導向相結合,綜合運用法律、行政、教育、經濟等手段,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長效工作機制。
建立和完善政府為主、社會補充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計劃生育家庭為國家作出貢獻,國家應使計劃生育家庭優先分享改革發展成果。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引導群眾遵紀守法,自覺實行計劃生育。堅持依法管理,嚴肅處理違紀違法行為。
二是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決定》從預防出生缺陷入手,要求科學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規劃及行動計劃,全面實施出生缺陷干預工程,普及科學知識,倡導科學婚檢,加強咨詢指導和隨訪服務,積極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和康復等工作,對影響出生缺陷的重大危險因素進行研究、評估。開展嬰幼兒早期教育,強化獨生子女社會行為教育和培養。
三是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
《決定》強調,要建立黨政負責、部門配合、群眾參與的標本兼治工作機制,加強綜合治理的過程評估和責任考核。深入開展""關愛女孩行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長和婦女發展的社會經濟政策,依法保護婦女權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制度,嚴禁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
四是不斷完善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體系。
《決定》從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促進社會公平與和諧的高度出發,明確提出了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引導人口有序流動的政策措施。強調必須深化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體制改革,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結構,保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
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統一管理、優質服務新體制,將流動人口納入流入地人口總數,實行以流入地為主的目標管理雙向考核。實行""屬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務"",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納入經常性工作范圍,提供與戶籍人口同等的免費服務。把進城務工人員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機構和服務網絡,強化社區流動人口登記制度。加強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和協同配合。
五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
《決定》從建立養老保障體系、實現老年人價值、加強公共服務品供給等三個層面,提出了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框架。把逐步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障制度作為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點,構建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照料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
農村要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計劃生育家庭養老保險制度。城市要逐步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構建多層次的城鎮養老保障體系。積極發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知識和經驗密集型服務業,建設多種形式的養老服務機構、老年活動場所和服務設施,探索建立社會化服務制度。
大力弘揚子女贍養、家庭養老和鄰里互助的傳統美德。大力發展老齡產業。
(四)明確要求切實加大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保障力度。
《決定》強調從財政、基礎設施、人力、科技等方面加大投入,確保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建立穩定增長的投入保障機制,明確提出了財政投入增長幅度、重點保障項目、""十一五""期末人均投入指標等剛性要求。
強化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服務體系。形成特色鮮明的行政部門、服務機構、自治組織、群眾團體目標一致、上下互動、信息共享、運轉高效的科學管理格局。切實加強面向基層的服務體系建設。
加強隊伍職業化建設,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探索建立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工作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加快信息化建設,提高科學決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
推進計劃生育生殖健康科技創新,建立以公益類研究機構為主體的公共科技服務體系。
大力發展計劃生育生殖健康產業。
(五)進一步加強對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
《決定》明確提出建立健全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策與調控機制。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把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對黨政領導、責任部門、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分別進行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堅持把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納入中央重大事項督查范圍。充分發揮計劃生育協會等群眾團體在基層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中的生力軍作用。
《決定》強調,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制建設。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切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障群眾計劃生育合法權益。穩定健全基層工作機構和隊伍,加快管理體制改革。按照常住人口規模比例配備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人員。縣鄉兩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崗位特殊、任務艱巨,要按規定落實基層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社會保障待遇。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從事公益服務,經費由財政保障。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明確大眾傳媒、中等以上學校、城市社區、農村基層組織的責任和要求。加強人口與發展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進一步促進人權事業發展,提高人權保障水平。
三、大力營造學習宣傳《決定》的濃厚氛圍
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要在黨委政府領導下,將學習宣傳《決定》作為當前的一件大事來抓,與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有機結合起來,緊密聯系當地實際,科學制定系統的學習宣傳計劃,廣泛深入開展有重點、分層次、多形式的活動,迅速掀起學習宣傳《決定》的熱潮。
要依靠各級黨委政府,發揮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依托各級黨校、行政學院、人口學校等陣地,采取研討班、培訓班、報告會等多種形式,使各級黨政領導及廣大黨員干部深入領會《決定》精神,充分認識穩定低生育水平的長期性和艱巨性,充分認識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復雜性和緊迫性,充分認識經濟社會發展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帶來的戰略機遇和有利條件,堅決克服盲目樂觀和麻痹松勁情緒,切實增強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堅定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要切實把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干部職工的思想認識統一到《決定》精神上來。通過召開會議、舉辦培訓班、開展學習競賽等活動,使廣大干部職工全面準確地把握《決定》的精神實質和政策要求。結合思想實際和工作實際,把握重點、抓住關鍵、提高認識、明確方向,進一步增強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貫徹落實《決定》精神的自覺性,為做好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奠定扎實的思想基礎。
要廣泛開展社會化宣傳活動。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和群眾團體,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擴大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依托人口和計劃生育基層網絡,結合""關愛女孩行動""和""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等有效載體,深入基層、深入家庭,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深入宣傳《決定》的重大意義、核心內容、重要政策,使《決定》精神家喻戶曉,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對人口問題重要性的認識,形成有利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良好輿論環境。
四、切實加強對貫徹落實《決定》的組織領導
各地要把貫徹落實《決定》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工作的頭等大事,擺上突出位置,在創造環境、加強保障、創新發展上下功夫,切實抓出成效。
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要充分發揮參謀助手和綜合協調作用,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創造有利于事業發展的政策環境。深入調查研究,抓住影響全局、制約發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問題,結合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及""十一五""事業發展規劃,向黨委政府提出切實可行的政策建議和實施方案。
協助黨委政府協調和督促相關部門落實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職責,按照《決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建立穩定增長的投入保障機制、強化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服務體系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制定科學的考核評估體系,實行對黨政領導、責任部門、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分別考核。
將貫徹落實《決定》的情況納入黨委政府的重大事項督查范圍,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和情況通報,確保各項重點任務的完成。
要切實提高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的保障能力。進一步加大協調力度,全面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確保在農村綜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區劃調整中穩定工作機構和隊伍,確保技術服務機構的公益性質和財政保障的落實,確保按照常住人口規模比例配備工作人員,確保落實基層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社會保障待遇。加快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隊伍職業化建設,提高干部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整體水平。
按照以思路立項目、以項目定投入、以投入促發展的原則,科學測算實際需求,認真編制項目文本,積極協調發展改革、財政、科技等部門加大投入,確保實現到""十一五""期末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全國人均投入達到30元的目標,確保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獎勵優惠政策、縣鄉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基本建設和隊伍建設、計劃生育經常性工作、計劃生育免費基本技術服務等經費的落實。
要把改革創新貫穿于貫徹落實《決定》的全過程,堅持理論創新、體制創新、管理創新和科技創新,以求真務實的作風、實事求是的態度、開拓進取的精神,不斷提高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切實抓緊抓好農村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努力消除低生育水平面臨反彈的現實風險。進一步深化綜合改革,不斷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快建立和完善長效工作機制。要認真研究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堅持分類指導,尊重基層和群眾的首創精神,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創造性地將中央作出的各項重大部署真正落到實處,不斷開創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新局面,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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