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2025-07-04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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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寧委發〔2010〕24號)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發〔2008〕7號)和《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寧委發〔2010〕24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發〔2008〕7 號)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蘇發〔2009〕11號),促進我市殘疾人事業加快發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切實增強發展殘疾人事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一)準確把握我市殘疾人事業的發展形勢。我市現有49.36 萬殘疾人,占全市總人口的 6.4%,是一個數量眾多、特性突出、特別需要幫助的社會群體。近年來,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事業發展,將其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保障殘疾人基本生活,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殘疾人生活水平和質量明顯提高,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和條件日益改善。但是必須清醒看到,我市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不協調狀況依然存在,殘疾人社會保障措施還不夠完善,為殘疾人服務的基礎能力還比較薄弱,從根本上改善殘疾人生活狀況,仍需各級各部門乃至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二)深刻認識加快發展殘疾人事業的重要意義。關心殘疾人,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進一步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有利于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鞏固社會發展穩定大局;有利于調動和發揮殘疾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有利于推進人權事業的全面發展,彰顯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各級各部門要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重要意義,不斷增強做好殘疾人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采取有力措施,促進殘疾人事業在新的起點上加快發展。
(三)明確我市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總體要求。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促進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為目標,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確保普惠、強化特惠,統籌兼顧、協調發展,突出重點、突破難點,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的基本原則,進一步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體系,不斷完善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政策法規,努力營造殘疾人平等參與的社會環境,全面提高殘疾人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
二、切實加強殘疾人醫療康復和殘疾預防工作
(四)保障殘疾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將城鄉所有殘疾人分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城鄉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參保參合費用由當地政府補貼或全額承擔。逐步將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白內障復明手術,殘疾人助視器、助聽器及普及型假肢、矯形器等輔助器具適配,精神病人住院及長期服藥等符合規定的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范圍,醫療衛生服務機構要為殘疾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服務。全面實施重癥精神殘疾和兒童腦癱、智障、孤獨癥以及老年偏癱等專項康復工程,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給予救助。繼續為貧困殘疾人開展“三助一給”康復助殘實事項目。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優先開展殘疾兒童搶救性治療和康復,并對貧困殘疾兒童給予救助,保證貧困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和康復。
(五)完善殘疾人康復服務保障體系。加強市和區縣兩級殘疾人康復中心建設,確?!笆晃濉逼谀┤嫱瓿墒泻蛥^縣公益性殘疾人康復中心建設任務。將殘疾人康復納入城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到“十一五”期末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各級政府要將殘疾人康復經費列入財政年度預算,按轄區人口0.3元/人和0.5元/人分別落實社區康復經費和精神病防治康復經費,并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年增加。進一步增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殘疾人康復工作的職能,培養、配備基層康復指導員和協調員,完善全市康復服務網絡和考評考核機制。
(六)建立健全殘疾預防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建立綜合性、社會化預防和控制網絡,加強部門合作,形成信息準確、方法科學、管理完善、監控有效的殘疾預防機制。廣泛開展以社區為基礎、以一級預防為重點的三級預防工作,普及殘疾預防知識,提高公眾殘疾預防意識;把好計劃生育、優生優育關口,最大限度降低殘疾兒的出生率;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工作,突出做好精神殘疾的預防;強化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交通安全;健全以婦幼保健機構為主體的出生缺陷預防控制體系,免費開展農村婦女孕前和孕育期增補葉酸工作;做好新生兒疾病篩查和特需人群補碘等工作,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
三、全面提高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七)加大殘疾人生活救助力度。認真落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等生活救助政策,保證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能夠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有關生活救助待遇。對低保對象中的重度殘疾人按當地低保標準全額的130%發放低保金,對低保對象以外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按當地低保標準全額發放生活救助金,對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每月增發低保標準金額的20%低保金,對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 200%以內的一戶多殘、孤殘、依老養殘等特殊困難家庭中的殘疾人,按照不低于低保標準的60%發放生活救助金。積極推行重殘補貼金制度,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特別困難的重度殘疾人實施特別救助。安排照顧好傷殘軍人和見義勇為致殘人員的生活。將低收入殘疾人家庭作為臨時生活救助的重點對象,并適當提高救助標準。對在城市流浪乞討生活無著的殘疾人,社會救助等機構要給予及時救助和妥善安置。
(八)建立和完善貧困殘疾人家庭住房保障機制。繼續實施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安居工程,保證城市低保和低收入殘疾人家庭按政策規定優先獲得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房,對無房貧困殘疾人家庭通過實物配租方式解決。符合廉租房實物配租的殘疾人家庭,由政府配租廉租房;對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在分配安置樓層上給予優先照顧;符合享受廉租房租賃補貼的殘疾人,給予發放租賃補貼。確保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新出現的危房“有一改一”。
(九)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險制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將城鎮殘疾職工納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制度范圍。鼓勵并組織個體和靈活就業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積極幫助農村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落實貧困殘疾人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對特殊困難殘疾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負擔部分予以補貼。對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給予一定補貼,補貼期限最多為3年。對盲人按摩企業的從業殘疾人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所需單位繳納部分的保險費給予全額補貼,補貼期限最多為3年。鼓勵各類商業保險機構設立殘疾人專項險種。
(十)發展殘疾人社會福利事業。逐步擴大殘疾人社會福利范圍,不斷提高殘疾人社會福利水平。對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扶養人或者扶養人不具有扶養能力、無生活來源的殘疾人,按規定予以供養。對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區別不同情況逐步實施集中托養、日間照料和居家安養,并根據家庭收入狀況給予護理補貼,具體標準由所在區縣政府制定,市財政對經濟薄弱地區給予適當補助。鼓勵水、電、氣、廣電、通信等服務單位對殘疾人給予減免優惠。對低保殘疾人家庭,免收電話初裝費、網絡接入費;對視力、聽力、言語殘疾人和其他類別重度殘疾人家庭,給予寬帶上網及手機短信優惠。殘疾人免費閱讀公共圖書館的圖書,郵政部門免費寄送盲人讀物郵件。在每年的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聾人節等殘疾人節日,影劇院免費為殘疾人安排一場電影專場。經濟困難下肢殘疾人使用機動輪椅車代步的,給予燃油補助,補助范圍和標準由市財政和市殘聯共同制定。落實殘疾人持有效證件免費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免費進入政府投資主辦的公園、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旅游景點等優惠政策。
四、積極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
(十一)大力發展殘疾人教育。將殘疾人教育納入全民教育發展總體規劃和評價考核體系,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積極推進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所有特殊教育學校都要開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大力推進以職業教育為主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擴大市級特殊教育學校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規模。加快發展殘疾人高等教育,重點推進殘疾人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積極鼓勵殘疾人參加成人高等教育、遠程教育和自學考試。各級各類學校都不得拒絕招收和歧視殘疾學生,切實保障殘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加大對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就學資助力度,實行殘疾學生高中階段免費教育,政府設立的勵志獎學金、助學金要優先資助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學校按規定提取的助學經費也要向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傾斜。全面落實《南京市關于資助和獎勵接受中、高等教育殘疾學生實施辦法》,對考入中、高等院校的殘疾學生給予獎勵和補助。加強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殘疾學生的輔導和管理,積極為其學習生活提供便利和幫助。加大特殊教育經費投入,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加快推進特殊教育學?,F代化建設。
(十二)廣泛開展殘疾人職業培訓。各級政府職能部門所屬職業培訓機構要主動為殘疾人提供職業培訓并減免培訓費用。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社會組織、職業學校、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開展殘疾人就業和創業培訓。創新職業培訓模式,通過職業培訓補貼與就業成功率掛鉤、發放“培訓券”、定期舉辦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等方式,充分調動殘疾人和各類教育培訓機構提高專業技能的積極性。
(十三)依法推進殘疾人就業。全面貫徹國務院《殘疾人就業條例》和《南京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把殘疾人就業再就業工作納入政府專項目標考核。將殘疾人納入就業困難群體,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依法落實各類經濟組織(含南京市各開發區外商投資企業)和社會組織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政策,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要帶頭安置殘疾人就業。除崗位特殊需要外,各單位錄用工作人員一律不得有歧視殘疾人的規定或變相拒招殘疾人。加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力度,對拒不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又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單位依法予以處罰。認真執行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鼓勵支持更多的投資主體興辦福利企業、盲人按摩機構等集中就業單位。各類用人單位要安排適合殘疾人工作的崗位,保證殘疾職工在崗在職,享受各項平等權利。積極扶持殘疾人自謀職業、自主創業。采取各種手段,幫助殘疾人大學生實現就業。市、區縣政府每年開發購買的支持殘疾人事業的 100 個公益性崗位,要優先保障殘疾人大學生和困難家庭的殘疾人就業。將農村貧困殘疾人作為重點扶貧對象,制定和完善針對殘疾人特點的扶貧政策措施,積極幫助農村殘疾人勞動力向城鎮和二三產業轉移就業,組織和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養業、手工業和多種經營,在生產服務、技術指導、農資供應、農副產品收購和信貸等方面給予必要支持。
(十四)繁榮殘疾人文化體育事業。進一步加大對殘疾人文化體育事業的經費投入,公共健身場所要配置適合殘疾人特點的健身器材,開發推廣殘疾人群眾性文化體育項目。深入開展“文化進社區”活動,組織殘疾人開展形式多樣、健康有益的群眾性文化、藝術、娛樂活動,豐富殘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積極建立殘疾人文藝、體育人才的選拔、培養、激勵機制,鼓勵和扶持殘疾人參加各類比賽和交流活動,對取得優異成績的進行表彰獎勵。積極推薦和安置優秀殘疾人運動員就業。將殘疾人群眾性體育納入全市全民健身計劃,大力開展殘疾人群眾性體育健身活動,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對殘疾人免費或優惠開放。廣泛開展殘奧、特奧、聾奧運動,提高殘疾人競技體育水平。
五、全面改善殘疾人社會服務工作
(十五)健全殘疾人服務體系。針對殘疾人特殊性、多樣性、類別化的服務需求,建立健全以專業機構為骨干、社區為基礎、家庭鄰里為依托,以生活照料、醫療康復、社會保障、教育就業、文化體育、權益維護等為主要內容的殘疾人服務體系。到2012年,市和區縣全面實現有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有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有殘疾人職業培訓機構、有殘疾人托養示范機構、有殘疾人扶貧示范基地的“五有”目標。公共服務機構要為殘疾人提供優先優惠服務。加快推進殘疾人托養機構建設,鼓勵社會力量在鎮、街道興辦以日間照料為主的殘疾人托養機構。到2012年,市和各區縣都要有1 所公辦殘疾人集中托養機構,床位數達到規定標準。制定出臺《南京市殘疾人托養服務護理費補貼辦法》,政府通過一次性建設補貼和床位補貼予以扶持。加強縣級以上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建設,建設市殘疾人就業培訓中心。建立和完善殘疾人人才交流公共服務平臺,大力開展殘疾人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十六)繼續推進無障礙建設和改造。嚴格執行有關無障礙建設的法律法規、設計規范和行業標準,建立和完善各有關部門之間的合作協調機制。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建筑、社區、城市道路、公共設施和場所,要與無障礙設施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積極開展“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創建工作,推進省級無障礙先進縣和示范行業、單位建設。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對隨意占用、破壞無障礙設施的行為,由建設行政執法部門給予處罰。加強無障礙建設監督檢查工作,做到及時現場發現、及時督促整改。積極推進無障礙建設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進社會福利機構、進公共服務場所。城市商業及窗口地區停車場應開辟殘疾人車專用停車位,并設立明顯標志。機場、車站、圖書館、博物館、大型商場超市、公園、影劇院等公共服務場所要提供語音、文字提示和盲文、手語等無障礙服務,推進信息和交流無障礙。
六、全面優化殘疾人事業發展環境
(十七)增強全社會扶殘助殘意識。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在全社會大力弘揚人道主義思想和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倡導“平等、參與、共享”的現代文明社會殘疾人觀,形成人人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良好社會風尚。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進一步強化為殘疾人服務的意識,認真落實各項優惠政策,著力解決實際問題,加強指導,強化宣傳,積極為殘疾人事業發展創造更多更好的條件。要積極動員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小學校、各類群眾團體和社會組織,開展針對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幫扶結對活動和為殘疾人辦實事活動,切實為殘疾人解決生活困難。要積極鼓勵社會各界行動起來,為殘疾人事業發展貢獻力量,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廣大群眾廣泛參與的扶殘助殘新局面,使廣大殘疾人真切地感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 。
(十八)依法發展殘疾人事業。認真貫徹落實發展殘疾人事業的法律、法規,定期組織執法監督檢查,提高執法力度和執法水平。將有關殘疾人的法律法規納入全民普法教育規劃,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依法維護殘疾人權益的法制觀念。充分保障殘疾人的平等權益,尊重殘疾人對相關立法和殘疾人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提高殘疾人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殘疾人應積極提供法律援助服務。人民法院在訴訟活動中要依法給予殘疾當事人應有的照顧;對經濟確有困難的,應免除殘疾當事人訴訟費。低保家庭殘疾人辦理繼承、遺囑、贍養等公證的,免收公證費;低保標準200%以內家庭殘疾人辦理上述公證的,減半收取公證費。加大對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案件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各種侵害殘疾人利益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九)加強殘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設和調查研究。加大投入,建設以殘疾人基礎信息、康復救助與服務、教育培訓、就業扶貧、生活保障、社會服務為主要內容的綜合分析信息數據平臺。將殘疾人工作信息化網絡向街道、鄉鎮和社區延伸,拓寬信息渠道,提高信息反饋速度,完善信息網絡質量,提高為殘疾人服務的質量、效率和水平。圍繞殘疾人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熱點難點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
七、不斷完善殘疾人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
(二十)完善殘疾人工作領導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殘疾人事業,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的殘疾人工作領導機制。黨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議要定期研究殘疾人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殘疾人工作,分管領導要經常聽取匯報,及時研究部署工作。要建立殘疾人事業發展考核指標體系,并將其納入科學發展評價考核體系。要把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將扶殘助殘重點項目納入為民辦實事工程。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強化職責,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統籌協調有關殘疾人事業發展政策、規章、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建立健全報告工作、督辦反饋、監督檢查等制度。各有關單位要將殘疾人工作納入職責范圍和年度工作目標,統籌考慮,協調推進。農村基層組織要抓好各項殘疾人工作的落實,切實保障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二十一)建立多元化穩定增長的籌資機制。各級政府要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將殘疾人事業經費列入政府財政預算,并建立穩定的增長機制。每年要安排一定額度的專項經費,落實中央和省市重點扶殘項目的配套資金。加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力度,做到應收盡收、專款專用。提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市級統籌比例,加大對經濟薄弱地區殘疾人事業的支持力度。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殘疾人事業的力度,確保福利彩票本級留成公益金中不少于20%用于殘疾人康復、救助等福利項目。各級體育部門每年在體育彩票本級留成公益金群體經費中安排一定經費,用于支持殘疾人體育事業。紅十字會、慈善協會、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等慈善團體要積極為殘疾人事業籌集善款,開展愛心捐助活動。鼓勵和引導企事業單位增強社會責任感,積極為殘疾人事業開展愛心捐助活動,為殘疾人事業發展貢獻力量。
(二十二)健全殘疾人工作組織體系。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和改進對殘聯組織的領導,支持殘聯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參與殘疾人事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保證其有與承擔任務相適應的人員編制。各級政府對殘聯承辦的社會事務和專業服務項目要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要按照健全組織、理順關系、充實力量、發揮作用的要求,健全區縣、鎮街、社區(村)三級基層組織網絡。充分發揮殘聯組織和殘疾人代表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中的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作用,拓寬殘聯組織民主參與渠道。各級殘聯要切實履行職責,代表殘疾人共同利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努力為殘疾人服務,發展和管理殘疾人事業。市殘聯要加強對全市殘疾人工作的調研指導、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目標考核。
(二十三)加強殘疾人工作干部隊伍建設。將殘聯干部隊伍建設納入當地干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整體規劃,加大培養、使用和交流力度。按要求選配好各級殘聯領導班子和殘疾人領導干部,各級殘聯理事長與同級人民團體主要負責人享有同等政治和生活待遇。重視殘疾人工作者的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努力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潔、服務、奉獻”職業道德的高素質殘疾人工作者隊伍。加強基層殘疾人工作者隊伍建設,選拔聘用優秀大學生從事殘疾人工作,切實解決好他們的工資待遇問題。各區縣應按照有關要求,將基層殘聯專職委員作為公益崗位優先安排優秀殘疾人,并合理確定殘疾人專職委員的待遇。
各區縣各部門要根據本意見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意見。
201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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