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馬鞍山市委、馬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的意見
2025-07-04 11:46
299人看過
綠化
模范
城市
中共馬鞍山市委、馬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的意見(馬發[2006]14號)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切實改善城鄉綠化環境,提高人民生活質量,促進人
中共馬鞍山市委、馬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的意見
(馬發[2006]14號)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切實改善城鄉綠化環境,提高人民生活質量,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建設“生態馬鞍山”,根據全國綠化委員會《關于開展“全國綠化模范城市”、“全國綠化模范縣”、“全國綠化模范單位”評選活動的通知》精神和《評選檢查暫行辦法》以及《全國綠化評比表彰活動實施辦法》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開展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活動,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中發〔2003〕9號文件)精神,緊緊圍繞建設“生態馬鞍山”這一戰略目標,充分調動全社會辦林業、全民搞綠化的積極性,大力推進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確立以生態建設為主的可持續發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為主體、喬、灌、草合理配置的國土綠化安全體系,建設山川秀美的生態文明城市。
二、總體目標
根據全國綠化模范城市的標準和我市實際情況,鞏固和發展我市造林綠化已取得的成果,大力開展植樹造林,切實抓好城鄉綠化重點項目建設,進一步提高我市綠化美化水平,增強綠地生態系統的整體功能,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按照以規劃為龍頭、以項目為載體、以創新為動力的總體要求,到2007年10月,我市義務植樹盡責率達到90%以上;新增綠地建城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2%以上,綠地率達到41%以上;人均公共綠地面積12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區人均公共綠地達到11平方米以上;城市郊區森林覆蓋率達到28%以上,鄉鎮所在地、小集鎮和村莊綠化覆蓋率分別達到30%和25%。
三、具體任務
(一)組織管理
1、將國土綠化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實行領導干部任期綠化目標責任制,黨政主要領導建有綠化示范點。
2、制定馬鞍山市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實施方案和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目標任務分解表。
3、修訂《馬鞍山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制定《馬鞍山市全民義務植樹管理辦法》、《馬鞍山市社會綠化管理辦法》、《馬鞍山市“綠線”管理辦法(規定)》、《馬鞍山市城市綠地認養辦法》、《馬鞍山市古樹名木保護辦法》。
4、引進綠化城市的先進實用的科研成果,抓好成果的轉化和新品種、新技術的推廣工作,制定城市綠化的科研課題。
(二)規劃設計
1、修訂《馬鞍山市城市綠化規劃》,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規劃實施有保障,能按期完成綠化任務。修訂《馬鞍山市綠地系統規劃》和《馬鞍山市大環境綠化規劃》,確立城市綠線。
2、縣區、市直各部門要根據本決定和《馬鞍山市城市綠化規劃》及《馬鞍山市綠地系統規劃》的要求,制定本地、本部門的規劃。
3、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按國家規定的綠化用地面積,與工程項目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綠化,工程項目交付使用的同時完成綠化任務。
4、編制和完善《森林生態網絡體系建設規劃》、《山體綠化工程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區植物物種多樣性保護規劃》。
5、按《公園設計規范》做好公共綠地的規劃、建設和保護工作。
(三)成果保護
1、重視綠化成果的保護和管理,養護措施、資金和人員落實到位。
2、加強管理,無重大林木病蟲害和森林火災,無外來生物入侵,保證近年沒有重大破壞綠化成果案件的發生。
3、重視古樹名木保護工作。對古樹名木實行統一管理,建立檔案和標志,劃定保護范圍,實施有效的養護管理措施。
4、對沿街建筑進行刷新和垂直綠化,使色彩和諧美觀。
5、依法遏制和查處非法侵占綠地,破壞綠化成果的事件。
(四)綠化建設
體現以人為本,實行喬、灌、草、花等植物合理配置,常綠樹種和落葉樹種相結合,景觀效果好。
1、公共綠地建設:以植物造景為主,突出特色工程,兩年內完善市政廣場、節慶廣場、東湖公園等綠地和廣場建設。人均公共綠地達12平方米以上。
2、綠色長廊建設和市區道路綠化:綠色長廊建設重點向縣、鄉道路延伸、向溝河堤灘延伸、向村莊集鎮延伸、向農田林網延伸,完成 70公里。完成采石河兩側綠帶建設、馬蕪高速公路、東環路馬濮旅游大道及新建公路兩側綠帶建設。
3、居住區綠化:完善江東小區二期綠化,馬鋼花園小區綠化,西湖花園、東暉小區、國際華城及其他新建小區的綠化。
4、城郊、鄉鎮、集鎮村莊綠化:以林業重點項目工程為龍頭,以小城鎮、鄉鎮建設為紐帶,大搞植樹造林,加大城郊及鄉鎮防護林建設力度,保護好現有資源,增加綠化層次。城郊鄉鎮及村要消滅禿渠禿路,加大四旁植樹的力度,使城郊森林覆蓋率達到28%以上,鄉鎮所在地、集鎮和村莊綠化覆蓋率分別達到30%和25%以上。
(五)義務植樹
1、全民義務植樹宣傳工作有計劃,措施得力,工作扎實,按隨機抽樣調查的公民綠化意識達85%以上。
2、組織各種義務植樹活動,開展共建“三八林”、“共青林”、“紅領巾綠色林”、“愛心林”、“成人林”、“雙擁林”等各種示范林,開展示范林認養活動。
3、實行全民義務植樹登記卡制度,全民義務建卡率達90%以上,盡責率達90%以上。
(六)單位綠化
深入開展綠化模范工廠、綠化模范小區、綠化模范先進單位等評選活動,使城市的街道、居住區、機關庭院、廠區、校園、庭院、部隊營區等單位普遍綠化,70%以上的街道、居住區和單位庭院綠地率達到省級標準。
四、方法與步驟
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按照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組織、統一標準、統一檢查驗收的原則,分四個階段進行實施。
(一)宣傳發動和制定計劃階段(2006年5月至2006年6月),市直、縣區有關部門召開專題會議,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決定和意見,根據目標任務分解書,制定本轄區、本單位綠化計劃,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實施方案,并層層發動,廣泛動員,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載體,大力開展宣傳活動,掀起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爭創綠化模范先進單位和爭先綠化模范居民活動的熱潮。
(二)實施計劃階段(2006年6月至2007年6月),縣區、市直各單位結合實際,按照綠化計劃,認真實施,迅速將工作重點放在創建工作上,在提高綠化意識、增加綠量上下功夫,要按照市創建綠化模范城市領導小組的部署,針對創建工作難點和重點,創新工作方法,理清思路,利用各種途徑,集中人力、財力,高質量、高標準地完成綠化建設任務。
(三)自查驗收階段(2007年7月至2007年9月),由市創模辦按自查要求認真組織檢查驗收,針對創建標準,逐項打分,限期整改。
(四)迎接國家檢查驗收階段(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依照全國綠化模范城市標準和全國綠化模范城市實施方案分解表規定的任務,逐項進行嚴格驗收,抓好評比獎懲。
五、組織領導和保障措施
創建國家綠化模范城市,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工作量大、專業性強、涉及面廣、時間緊迫,必須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各項任務目標的實現。
(一)深入廣泛動員,提高思想認識
綠化模范城市是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提高人們的文明程度和人居環境質量的重要途徑,是改善城市生態狀況,防治污染,美化城市面貌,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的有效措施,對樹立城市的良好形象、擴大開放、招商引資、發展旅游業、促進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創建國家綠化模范城市是符合當前社會進步、經濟發展形勢的需要,是造福子孫后代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生態工程,是打造“生態馬鞍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級、各部門要本著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抓好層層動員發動。增強人們植綠、護綠、興綠、愛綠的綠色文明意識,要做到思想統一,認識到位,領導重視,措施有力,使創建活動真正富有成效。
(二)加強組織領導,密切配合協調
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創建工作,建有自己的綠化示范點。為切實加強對創建工作的領導,成立馬鞍山市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領導小組,由姚玉舟同志任組長,龍李海、呂金寶同志任副組長,農委、城建、發改委、財政、林業、規劃、環保、水利、交通、教育、市容等部門和縣區政府、馬鋼、安工大、十七冶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委,負責日常協調督查工作。縣區要相應成立創建綠化模范城市領導組,市直有關部門要設立創建辦公室,制定規劃和實施方案,認真抓好落實,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三)理順管理體制,加大管理力度
按照轄區管理、責任明確、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建立健全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管理和考核制度,各自做好轄區的綠化管理工作。市直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能要求,完成本單位、本系統的任務,并搞好指導協調工作。同時,要保證城市必需的綠化用地,對市區規劃確定的規劃綠地,要嚴格控制,任何單位不得侵占。因地制宜,保證植樹效果,喬、灌、草合理搭配,增強生態功能。
(四)拓寬投資渠道,加大經費收入
各級政府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把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財政年度預算。各承建任務的單位,要按照“誰投資、誰經營、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努力推行國家、集體和個人投資興辦造林綠化事業,在政策上給予更多的優惠。
為確保我市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工作的順利進行,創模工作任務將納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標,簽訂目標責任書,層層分解、責任到人。通過行政推動、任務分解、責任考核等措施,在全市掀起創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的熱潮,確保2008年建成全國綠化模范城市,為把我市建設成為山川秀美的現代化生態文明城市而努力奮斗。
中共馬鞍山市委
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06年5月19日
評論
相關法律條文
2009年馬鞍山市律師工作要點
2009年馬鞍山市律師工作要點(馬律協〔2009〕9號馬鞍山市律師協會)2009年,我市律師工作將繼續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解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