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
2025-07-05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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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馬政辦〔2009〕91號)當涂縣、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有關單位:為了充分發揮學校體育設施的功能,更好地滿足
馬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
(馬政辦〔2009〕91號)
當涂縣、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了充分發揮學校體育設施的功能,更好地滿足青少年學生和廣大群眾體育健身需求,促進我市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82號)、《全民健身條例》(國務院令第560號)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07〕7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從實際出發,分類指導,穩步推進”的原則,在維護校園環境、保證正常教學秩序的前提下,有序推進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努力滿足群眾對體育活動和健康鍛煉的基本需求。
二、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有序推進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進一步加大體育資源的整合力度,逐步建立社區體育資源共享服務體系;通過學校與社區雙向參與、互動發展,使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制度化、管理規范化;通過推進學校體育設施與社會共享,提高體育資源利用效率,積極促進和諧社區建設。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工作廣泛深入、有序順利開展,成立市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促進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實施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實施工作中有關重要問題,對各區、各部門工作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四、開放辦法
(一)開放范圍:全市大學、高專(高職)、中專(技校)及中小學校(含民辦中學)所屬的體育設施。各校根據自身條件,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不受影響、確保活動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分類開放。
(二)開放時間:原則上確定為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學校寒暑假期間。在不影響教育教學和社區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提倡有開放條件的學校利用早、晚時間向社區居民開放,積極為市民健身活動提供便利。
(三)開放對象:青少年學生、社區居民。社區居民需持有效身份證明和居住證明到所在社區辦理健身卡;單位、社會團體需要集體前往學校場館參加健身或比賽的,經學校同意后,方可在約定的時間段里開展活動。
(四)開放項目:學校的室外籃球場、足球場、田徑跑道等體育鍛煉場所免費向社區居民開放;通過委托社會化管理的體育場館和學校的室內體育設施可有償向社區居民開放。
五、保障措施
市教育局負責制訂《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管理辦法》、《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工作檢查評估細則》等相關文件,指導開放學校制訂實施細則;督促各校加強安全管理,將開放工作納入年度考核的內容;定期組織開放學校交流經驗、總結教訓、改進管理,更好地為廣大市民服務。
市體育局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爭取支持,根據具體情況為開放學校投入、配備體育器材;會同市教育局做好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的檢查評估和考核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加強對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的治安保衛工作,協調、督促開放學校所在地派出所到開放學校巡視,加強開放場館、設施的治安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處理開放場館出現的突發事件,確保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安全。
市民政局負責組織社區參與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工作,會同市教育局制作發放居民出入學校健身卡,明確參與健身人員享有的權利和必須履行的義務;社區要積極配合學校加強管理,教育居民愛護學校體育設施和環境衛生、遵紀守法、注意人身安全,積極參與調解相關糾紛。
市財政局負責籌集必要經費的投入,主要用于學校體育場館維護保養、運動器材修理更新、水電等消耗及因場館開放而增加的管理費用。根據我市學校實際情況,每年確保用于學校體育場館開放保障資金200萬:其中,從體育彩票專項經費中安排50萬元;其余按照財政供給渠道,市區財政每年補助開放學校每校1萬元,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市財政每年安排10萬元作為年度表彰經費,對開放工作成績突出的學校予以獎勵。
市物價局負責核定學校室內體育場館(游泳池及部分室內場館等)向社會開放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加強檢查、監管,規范收費行為。收取的費用主要用于支付學校體育場館的水電、管理等費用支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工作的領導。各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的現實意義,成立領導機構,制定操作性強的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方案,明確工作職責、任務、目標和要求。
(二)加強宣傳,共同營造全民健身、和諧相融的良好社會氛圍。 要充分發揮市內各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工作,營造政府推動、學校和社區互動、青少年和社區居民共同參與、新聞輿論正確引導監督、全社會關心和支持的良好環境。引導社區居民、廣大青少年了解科學健身知識,明確權利和義務,自覺愛護學校財物,維護學校教學秩序,促進學校教育功能的延伸。
(三)統籌規劃,積極探索有利于學校體育場館開放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的主導作用,體育、教育、公安、民政、財政、物價等部門切實履行職能,加強協作,建立運轉順暢、管理流暢的工作系統。逐步完善學校體育場館對外開放的管理機制、運行機制和保障機制,保障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工作順利開展。
(四)落實責任,強化對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工作的考核。要建立和完善各項考核制度,制定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進度、工作要求、工作目標和考核辦法,將任務和責任落實到各部門、各學校。要切實抓好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體育局牽頭,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開放工作做得好的學校表彰獎勵,對開放工作不力的學校予以通報批評。
附件:市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市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
陳蘇漢 市政府
副組長:
劉 序 市政府
萬亞平 市教育局
康文彬 市體育局
成 員:
汪昌斌 市教育局
謝儒華 市公安局
許 建 市民政局
吳 斌 市財政局
吳 玲 市體育局
徐澤寶 市物價局
陳 剛 花山區政府
曹化根 雨山區政府
賀應旭 金家莊區政府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汪昌斌兼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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