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廣州市委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
2025-07-04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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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廣州市委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穗字〔1999〕9號1999年11月5日中共廣州市委七屆六次全體會議通過)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
中共廣州市委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
(穗字〔1999〕9號 1999年11月5日
中共廣州市委七屆六次全體會議通過)
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中共廣東省委關于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的精神,進一步加快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步伐,是增強廣州經濟跨世紀的競爭實力,全面落實我市建設現代化中心城市的總體部署,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按照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提出的主要目標和指導方針,我市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主要任務是:努力實現黨的十五大和省第八次黨代會提出的用3年左右的時間,使我市大多數國有大中型虧損企業擺脫困境,力爭到本世紀末全市大多數國有大中型骨干企業初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在2010年以前,使我市國有大中型企業建立起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形成一批具有綜合實力和科技開發能力的重點大企業集團。中小型企業通過各種形式真正實現放開搞活。基本完成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和改組,形成廣州比較合理的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建立比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經濟效益明顯提高,科技開發能力、市場競爭能力和抗御風險能力明顯增強,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更好地發揮主導作用。
為此,特就我市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問題提出如下若干意見。
一、從整體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加快國有企業戰略性改組
(一)從整體上搞活國有經濟出發,加快國有經濟布局的調整和國有企業的戰略性改組。要把我市國有經濟的布局調整同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和所有制結構的調整結合起來,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對具有較好發展前景,對我市經濟發展有重要影響的優勢企業和名牌產品,扶持壯大一批;對有一定規模,有知名品牌,產品有市場但負擔過重,通過增資減債重組后有望走出困境,可帶動一大批中小企業發展的,重組發展一批;對大多數中小企業,放開搞活一批;對產品沒有市場、長期虧損、資不抵債、脫困無望、已停產半停產的,依法關閉破產一批。打破行業、部門界限,打破原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界限,大力發展電子信息產業、交通運輸及其設備制造業、建筑與房地產業、金融保險業、商貿旅游業和石油化工工業六大支柱產業,近期集中力量優先發展電子信息、汽車制造、建筑與房地產等支柱產業,培育和扶持優勢產業和名牌產品的發展,增強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和市場競爭力。積極探索公有制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擴大國有資本的功能,吸引和組織更多的社會資本,提高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符合條件的國有大中型企業要通過規范上市、中外合資和企業相互參股等形式改組為股份制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重要的企業由國家控股。區別不同情況,繼續推進國有企業的戰略性改組。
全市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和國有企業戰略性改組,先從工業企業改革著手,由市經濟委員會負責,對全市的國有工業企業改革進行統籌規劃,會同其他經濟管理部門提出戰略性重組方案,經市政府審定后組織實施。
(二)扶優扶強,發展大企業集團。按照市場規律、產業政策和規范化原則,從實際出發,培育和重組一批大企業集團。通過大力扶持一批重點行業、一批骨干企業、一批名牌產品、一批技術改造和技術開發項目,逐步形成若干個具有較強競爭力的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和全球化經營的大企業集團。在現有基礎上,經過3至5年的努力,培育2家年營銷額達300億元以上、6家年營銷額在100億元以上、10家左右年營銷額在50億元以上的大企業集團。這些集團應包括三種類型:一是少數綜合經營型的企業集團;二是與六大支柱產業相應的產業型的企業集團;三是以名、優、特、新產品為龍頭的專業型的企業集團。力爭在廣東省重點大企業集團行列中保持相當比例,取得領先地位,使我市在全省經濟發展中繼續發揮中心和龍頭作用,綜合經濟實力不斷躍上新臺階。
(三)多種形式放開搞活國有中小企業。繼續采取改組、聯合、兼并、租賃、承包經營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種形式,以及抓大并小、以大帶小、扶大促小等辦法放開搞活國有中小企業,培育一大批小而專、小而精、小而特、小而新的企業。對各大企業集團所屬的中小企業要加快放開的步伐;對區、縣級市所屬國有企業的改革,要結合城區管理體制改革和縣級市綜合配套改革加快推進。加大力度,推動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有中小企業改革。支持、引導有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承包、租賃、兼并或購買國有、集體中小型企業。通過產權交易等方式,鼓勵境外投資者對國有中小企業實行收購、參股、控股,推動企業產權多元化。放開搞活國有中小企業,從實際出發,注重實效,不刮風,不搞一刀切;規范操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防止逃廢銀行債務和國家稅款;保障下崗職工特別是困難職工的生活,安排好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加強對國有中小企業的指導和服務,積極構建面向全市中小企業的全方位服務體系:一是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政策,建立專門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二是積極拓展多種形式的中小企業創業、風險投資的資金渠道,重點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風險投資問題;三是建立中小企業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幫助解決信息咨詢、市場開拓、籌資融資、貸款擔保、進出口貿易、技術創新、人才培訓等問題,促進中小企業不斷發展壯大。
股份合作制是我市中小企業改革的重要選擇形式。為此,要積極支持和引導,不斷總結經驗,使之逐步完善。
二、繼續推進政企分開,積極探索國有資產管理的有效形式
要按照國家所有、分級管理、授權經營、分工監督的原則,逐步健全和完善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營運體系和機制,建立與健全嚴格的責任制度。
(一)健全和完善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代表政府行使國有資產所有者的職能,對全市國有資產進行宏觀監管,并直接監管大型企業、企業集團、國有控股公司和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等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其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于國資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市范圍國資總體發展規劃和布局,決定國有資產的授權經營和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的設立、變更和終止,審查批準國資授權經營機構的經營方針和大型投資計劃,確定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市國有資產管理局是市國資委的辦事機構,執行市國資委的決議,依法擬定國資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處理國有資產監管的日常工作。
按照政企分開、轉變政府職能的原則,切實改進政府調控經濟和管理國有資產的方式和手段,逐步建立國資委--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企業三個層次的國有資產管理體系。政府各部門和黨委系統各部門與企業一律解除行政隸屬關系,不再干預企業日常經營活動。在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逐步完善的過渡期內,暫由市國資委委托市政府有關部門對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進行直接監督和管理。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能實施,應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協調組織。
(二)國有資產實行授權經營。廣州市授權若干機構經營國有資產。按照少而精的原則,設立若干個資產經營公司。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的組建,采取先試點后鋪開的辦法,可先在工業系統進行試點,并在商貿旅游、城建、交通等系統逐步成立若干家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同時,按照扶優扶強的原則,對符合產業發展規劃、有一定規模、有市場前景、效益好的國有大型企業、企業集團和控股公司進行直接授權經營。這些被授權的機構是從事國有資產經營的企業法人,作為出資人代表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行使資產受益、重大決算、選擇經營管理者等權利,并承擔相應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其主要職能是依法對其投資的企業資本實行獨資、控股、參股經營,按投資比例相應委派出資人代表;決定所持國有股權的收益分配和使用,并按市場經濟規律進行再投資,以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可對所投資企業提供必要的信貸擔保和發行債券擔保。
(三)國有獨資、控股、參股公司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依法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并對企業的全部法人財產承擔保值增值責任。國有企業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要求,逐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轉換經營機制,不斷提高市場競爭力。
(四)建立和完善多形式、多層次國有資產監管制度。對授權經營機構實行派出監事會制度或稽察特派員制度。按照“誰出資,誰派出”的原則,由國資委負責對授權經營機構派出監事會或稽察特派員(在過渡期內由主管部門派出,報國資委備案)。派出監事會成員由有關機構和有關專家、職工代表等組成,監事會主席由派出機構指定,監事會對派出機構負責,并向其報告工作。派出監事會的職責主要是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聽取和審查企業財務預算安排和財務報告,審議重大投資決策,審查企業資產處置,對企業經營者業績進行評估和考核,對董事長、總經理的任命及獎懲提出建議,監督侵犯企業經營權的行為等。監事會成員的工資、費用由派出機構支付。已按《公司法》設有監事會的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實行稽察特派員制度。派出稽察特派員的工作細則另行制定。
實行派出財務總監制度。財務總監代表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對所投資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監督。財務總監由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的董事會委派,實行定期輪換。財務總監的工資、資金和各項福利待遇由委派方支付。規定限額的資金支取和調撥,由總經理和財務總監聯簽才能生效。對于國有獨資、控股公司所屬的企業,可以采取財務負責人“下管一級”的辦法,以加強財務監督。
發揮專業監督部門、社會中介機構、新聞媒體、社會輿論等外部監督的作用。特別是要按照市場經濟的通行辦法,積極培育獨立、公正的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逐步建立和完善社會監督機制。
三、以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推進規范的公司制改革
(一)建立明確的出資人制度,加快投資主體多元化。公司制是現代企業制度的一種有效組織形式。政府對國家興辦和擁有股份的企業,通過出資人代表行使所有者職能,按出資額享有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經營管理者等權利,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不干預企業日常經營活動。同時對所投資企業擁有相應的監督權。企業依法自主經營,照章納稅,對所有者的凈資產承擔保值增值責任,不得損害所有者的權益。
國有企業實施公司制改革要同所有制結構調整結合起來。除少數大型、壟斷性經營的企業實行國有獨資外,一般企業應通過產權轉讓、增資擴股、收購兼并、資產重組、合資合作等形式,吸引社會資本,特別是企業內職工個人資本參股,改組成投資主體多元化的公司。
(二)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按照《公司法》進一步明確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職責,形成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機制。切實落實股東會的職權,使股東會真正成為企業的權力機構。董事會要維護出資人權益,對股東會負責。董事會對公司的發展目標和重大經營活動作出決策,聘任經營者,并對經營者的業績進行考核和評價。董事長一般不兼任總經理。為使決策科學化,減少失誤,可以聘請有關的專家和其他企業的經營管理者進入企業集團公司的董事會,適當加大其在董事會中的比重。發揮監事會對企業財務和董事、經營者行為的監督作用。建立科學的投資決策監控制度、財務監管和內審制度、資產經營者的考核任免和獎懲制度、產權代表報告制度等。
四、深化國有企業人事制度改革,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經營管理者隊伍
(一)國有企業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要與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相配套。按照黨管干部原則和《公司法》的要求,改革現行的國有企業人事制度,不再按行政隸屬關系管理企業領導人,而依據產權關系進行管理,實現管資產和管人相結合。市委及區、縣級市黨委只管理本級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的黨委會、董事會正副董事長、總經理、監事會主席、稽察特派員,不再直接管理企業其他的領導人員。對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所屬原可視為局級企業的領導班子,由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董事會提名,按授權經營的大集團領導班子的同樣程序任免。
按照產權關系,授權經營機構所屬獨資、控股企業的主要領導,由授權經營機構黨委組織部門考察、推薦,經黨委集體討論后,提出人選,按《公司法》和黨章等有關規定選舉或任免。總經理由企業董事會提出人選,授權經營機構黨委組織部門考察,企業黨政領導集體討論后,由企業董事會聘任。授權經營機構董事會對參股企業委派出資人代表。
(二)取消企業及企業領導人員的行政級別。按照企業的規定和效益分類定級,與新的類別、級別掛鉤,實行動態管理。企業經營管理者與黨政機關干部管理分開。在操作上可采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的辦法進行過渡,現任的企業領導人員的行政級別保留在本人檔案。今后新提任的企業領導人員不再套用行政級別,在任職期間享有履行崗位職務的相應待遇,一旦離開其崗位,就取消其相應待遇。
(三)改革選拔企業經營者的方式,積極探索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新機制。對企業經營者的選拔,要堅持干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把組織考核推薦和引入市場機制、公開向社會招聘結合起來,拓寬選擇渠道。企業經營者采取公開招聘、民主選舉、競爭上崗等多種方式,并實行聘任制和任期制。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全面提高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政治和業務素質。逐步推行經理任職資格制度,獲得任職資格證書才可擔任企業經營者,并按《勞動法》和《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鑒定勞動合同。發展和完善我市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市場和企業高級經理人才評價推薦中心。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打破人才部門所有、條塊分割,促進經營管理人才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逐步實現企業經營管理者職業化和市場化。
改革對企業領導人員的考核辦法,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標準和內容。考核要以勞動(聘用)合同或經營目標責任為主要依據,由產權單位委托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按照勞動(聘用)合同經營目標責任書的內容,對企業領導人員的業績進行審計,并出具會計或審計報告。考核結果要提高透明度,并作為評價企業領導人員功過和實行獎懲、任免的主要依據。
五、改革企業分配制度,有效調動經營管理者和職工積極性
(一)改革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和健全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實行經營管理者收入與企業的經營業績掛鉤,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企業的董事長和總經理為首的經營班子成員試行年薪制,年薪收入主要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構成,具備條件的企業可試行股份期權的激勵辦法。嚴格經營者年薪制的審計、審批制度,根據審計和考核結果確定其年薪。經產權單位或產權委托單位同意,每年可以在產權單位或產權委托單位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以現金、股份或商業保險等形式,獎勵給有突出貢獻的企業經營管理者。
(二)進一步改革企業內部職工分配制度。在確保人均工資增長幅度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低于經濟效益增長幅度的前提下,由企業自主決定工資總額、分配標準和分配方式。按照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建立按勞動與按生產要素相結合的分配制度,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參加企業的收益分配,特別要加大技術分配的比重,鼓勵和支持技術入股,進一步調動廣大科技人員進行技術創新和技術成果轉化的積極性,推動企業的技術進步,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結合放開搞活中小企業實行企業員工持股,搞活企業內部分配。
六、加快推進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大力加強和改善企業管理
(一)加快推進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強化企業的主體地位,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的技術創新體系和有效運行機制。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依靠科技進步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決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依靠科技進步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決定》》和廣州市委、市政府穗字〔1998〕20號和21號文件規定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快我市高新技術發展,促進高新技術成果商品化、產業化和國際化。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推動產業結構升級。促進企業成為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主體,以市場為導向充分發揮企業已有的基礎和潛力,增加科技投入,建立和健全企業科技開發中心,發展更多高層次、綜合性的國家級和省級企業技術開發中心。加強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聯合協作。促進科研機構企業化,充實和加強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為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提供技術創新的支撐。切實把提高經濟效益轉到依靠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軌道上來。加強為企業技術創新服務的中介組織的建設,優化技術創新環境。
(二)搞好科學管理,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善于吸取國內外企業的先進管理經驗,廣泛采用現代管理技術、方法和手段,不斷實現管理創新。重點抓好成本管理、資金管理、質量管理,重視人才管理、信息管理和企業無形資產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強化企業的基礎管理工作。加強企業發展戰略研究,大力開拓國內外市場。善于運用現代化的信息手段,建立有效的市場分析預測和反饋體系,及時有效地調整企業營銷策略和技術創新戰略,優化市場結構,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企業要增加法律意識和信用觀念,依法經營管理,運用法律手段保護企業的經營安全和合法權益。
七、減輕企業負擔,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分流和減員增效工作
(一)采取多種形式,積極幫助企業增資減債,充實企業資本金。充分運用國家關于債權轉股權和增加銀行核銷呆壞帳準備金的政策,努力解決國有企業債務負擔過重、資本金不足的問題,把企業的資產負債率下降到合理的水平。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和防止逃廢銀行債務的前提下,積極幫助企業通過兼并重組和實施破產的辦法,有計劃、有步驟地處置好不良資產,為國有企業參與市場競爭創造有利條件。選擇和推薦一些信譽好、發展潛力大的國有企業上市,對具備償債能力的大型企業,爭取國家批準發行企業債券,通過境內外資本市場籌集資金,不斷擴充企業的資本金。允許企業通過易地改造,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所得的收入用于增加國家資本金。國有資產的產權單位或授權經營機構要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或變現國有企業產權的所得,以及國有資產受益,主要用于返還給企業轉增國家資本金,支付結構調整和企業轉制的改革成本。地方財政要根據自身的實力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品有市場、經濟效益好的企業的所得稅,按一定的比例返還企業,轉增國家資本金。
(二)切實做好國有企業職工下崗分流和減員增效工作。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要統籌規劃,把減員與增效結合起來,使企業能盡快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增強競爭力。滿腔熱情地關心下崗職工的生活和再就業。加強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就業和安置工作的管理,保證有關政策法規的落實。堅持采用企業安置、行業調劑、個人自謀職業和政府促進就業相結合的辦法幫助下崗職工再就業。引導職工轉變擇業觀念,鼓勵下崗職工到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就業、自己組織起來就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使需要再就業的下崗職工盡快走上新的崗位。建立和完善三級再就業服務機構,落實“三家抬”資金,規范再就業服務機構的運作。對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下崗失業人員實行一次免費職業指導、三次就業信息介紹、一次減免費的轉崗就業培訓,做到培訓、轉崗、介紹再就業等一條龍服務,妥善安排好下崗、失業職工的生活,幫助其盡快實現再就業。大力發展勞動力市場,形成勞動力合理流動的市場就業機制。大力創新小額貸款機制,促進小型企業發展。積極推進廣州市再就業擔保基金的建立和運作,不斷拓寬就業渠道。
八、推進各項配套改革,為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一)轉變政府職能,實行政企分開。按照政企分開和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加快推進政府機構改革。政府的職能要從微觀管理為主轉到以宏觀管理為主、從直接管理轉到間接管理、從以行政手段為主轉到以經濟手段為主和依法行政的軌道上來。加快推進政府審批制度改革。政府要把屬于企業和中介組織的職能分離出去,充分發揮社會中介組織和行業管理協會的作用,切實改變政府直接經營管理企業,承擔無限責任和企業過分依賴政府的狀況。政府要集中精力加強對宏觀經濟和社會的管理,強化為基層和社會服務的功能,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切實減輕國有企業的社會負擔。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覆蓋全社會的社會保障體系。推進社會保險體系建設,重點是加快建立和完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保險制度。加快實現企業退休人員管理的社會化,做到機構、人員、資金、管理、服務同時到位,把退休人員的管理從企業中分離出來。進一步擴大養老、失業保險的覆蓋面,加強和完善社會統籌基金的征繳和管理,重視增加社會保險基金的投入,從制度上保證社會保障資金的來源和合理運用。加快醫療衛生改革步伐,抓緊建立個人帳戶與社會統籌相結合的醫療保險制度。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為職工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形成以基本社會保險為基礎,基本社會保險、補充保險、商業保險相互協調、有效補充的多層次社會保險體系。
(三)建立和完善市場體系,為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條件。以發展資本市場為重點,完善各種要素市場,并進一步發展商品市場,加快建設和完善我市的現代化市場體系。依法加大對市場監管的力度,打擊和懲治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嚴厲打擊走私、販私、逃稅、抗稅和逃廢金融債務等行為。堅決制止和查處“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行為,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建立平等競爭和統一開放的良好市場秩序,優化企業的經營環境。
九、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群眾辦好企業
(一)發揮黨組織在企業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健全企業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的制度。黨組織對擬提交股東會、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廣泛征求黨員、職工及有關方面的意見,召開黨委會或黨委擴大會進行集體研究后,提高意見和建議。黨員股東代表或董事參加股東會或董事會議,應充分反映黨組織的意見,保證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企業的貫徹執行。加強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培養和造就一支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高素質的經營管理者隊伍和一大批優秀企業家。加強黨組織自身建設,搞好黨性黨風教育,發揮黨組織的戰斗保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企業黨組織要積極支持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班子依法行使職權。企業黨組織的工作與企業改革和發展任務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考核和獎懲。不斷改進企業黨組織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活動方式和工作內容,進一步探索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徑和方法。
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對董事會或經理擬任免的管理人員進行考察、提出意見和建議。任免企業中層管理人員,事先要經過組織人事部門考察,經企業黨政領導集體討論后,由董事會或經理依法任免。企業黨組織負責人依照法定程序進入董事會、監事會或經營班子,董事長、監事會負責人、總經理和工會負責人中的黨員可按黨章和有關規定進入黨委會;黨委書記和董事長可由一人兼任。
(二)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群眾,搞好企業改革的各項工作。繼續堅持和進一步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實行民主評議企業領導人和廠務公開。發揮工會和職工代表大會在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中的積極作用。推薦優秀職工代表依照法定程序進入董事會、監事會,充分反映職工的意見和建議,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企業要與工會建立集體協商和簽訂集體勞動合同的制度,增強雙方合作,形成公司發展的合力。對困難職工和下崗職工要特別給予關心,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
(三)加強企業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努力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堅持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武裝企業領導人和職工群眾。堅持把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和集體主義教育、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教育與教育職工弘揚工人階級主人翁精神,艱苦創業,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奉獻社會,遵守職業道德,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關系結合起來。引導職工樹立競爭意識和風險意識,支持和配合企業各項改革的順利進行。樹立先進典型,發揮示范作用。支持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及職工代表大會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廣泛開展創建文明行業、文明企業、文明班組和爭當文明職工活動。加強企業文化建設,鞏固企業文化陣地,通過開展各種企業文化活動,形成職工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增強企業凝聚力和團隊精神,培育具有時代特征和企業特點的企業精神。
十、加強組織領導,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步伐
(一)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工作責任制。全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定地站在國有企業改革的前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把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工作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工作責任制,各級黨政一把手要親自抓改革,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總結新經驗,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抓緊制定切合本單位實際的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方案,組織力量盡快實施。今后要把推動國有企業改革的工作實績作為對各級黨政領導的重要考核內容,確保各項改革任務的落實。
(二)建立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協同機制。為做好全市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政策指導和整體協調推動工作,市委、市政府決定成立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任正副組長。同時,建立由市領導牽頭、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的“市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工作聯席協調會議”,協調解決改革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指導面上國有企業改革。政府各部門要積極做好國有企業改革的有關政策配套和協調工作,公開辦事程序,增加透明度,簡化有關手續,提高辦事效率。充分發揮各級人大、政協參與國有企業改革的作用,為改革出謀劃策,加強有關改革措施的立法與監督工作。組織宣傳輿論部門對改革的成功經驗和做法進行宣傳和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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