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成人自拍视频,青青青草视频在线,欧美二区不卡,国产精品国产三级国产专区53

我的位置: 首頁 > 法律條文> 民商法類 > 四川省城鎮房屋產權問題的有關政策規定

四川省城鎮房屋產權問題的有關政策規定

四川省城鎮房屋產權問題的有關政策規定(四川省建設委員會、四川省城鎮房屋普查換證工作聯合辦公室川城房查[1987]第5號)各市、地、州、縣建委(建設局),各省轄市房管局(處):為妥善
四川省城鎮房屋產權問題的有關政策規定
(四川省建設委員會、四川省城鎮房屋普查換證工作聯合辦公室 川城房查[1987]第5號)
各市、地、州、縣建委(建設局),各省轄市房管局(處):
為妥善處理好房屋產權歸屬等遺留問題, 推動城鎮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順利進行,我們匯集、 草擬了《城鎮房屋產權問題的有關政策規定》,其中一些具體規定是經過十多個市、地、 縣房管部門同志的認真討論,多次修改的,現印發給你們, 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試行。在試行中有何問題和意見, 望及時告訴我們。
附:《城鎮房屋產權問題的有關政策規定》
城鎮房屋產權問題的有關政策規定
為妥善解決我省城鎮房屋產權歸屬等遺留問題,減少房產糾紛,保障房產所有人的合法權益, 以利于社會的安定團結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將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法令、 法規匯集起來,有些問題結合我省實際情況,作了些補充規定, 供各地作為處理城鎮房屋產權問題的依據。
一、關于涉及土地改革的房產產權處理
土地改革是我國廢除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的一場偉大革命, 其成果應予肯定和保護。土改時城鎮房產產權的歸屬, 一般應以土改時確定的產權為準。至于遺留下來的問題, 根據土改當時的政策法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一九六三年《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幾個問題的意見》和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一九八六年《審理房屋案件座談會紀要》等文件的規定,處理原則是:
(一)地主、富農在城鎮的房產,在土改中被沒收或征收了的,產權歸國家所有。
(二)地主、富農在城鎮的房產,土改中被漏沒收、 征收至今仍由本人管業的,鑒于歷史變遷,情況變化, 凡管業人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產權證件,經查證屬實者,產權歸管業人所有; 如果應沒收征收的房產已由國家接管,只是沒收、征收手續不全的, 產權也應歸國家所有。
(三)土改中,將沒收地主、富農的城鎮房屋分給貧民居住的,如當時已明確其所有權的,應維持不變;未明確其所有權的, 產權原則上應歸國家所有,具體處理可按省府辦公廳川辦發〔1985〕18號文件的規定辦理。
(四)土改前勞動人民租佃富農、 小土地出租者或中農的房屋居住,土改時應分房而未分房的,房屋歸長期居住者所有。
(五)土改時在外地已分得房屋, 而本人原房已分給他人的,不再退還原房,也不再另分給房屋。
(六)土改時,將分配給住戶的房屋錯填在另一戶的房產證上,而房屋長期由分房者居住的,產權歸住房戶所有。
(七)土改時, 農會將公共房屋分給應分房而實際未分房的農民、復員退伍軍人,當時又未發給房產管業證, 現房屋產權應歸分房人所有。
二、關于沒收戰犯、漢奸、官僚資本家及反革命分子的房產處理
根據政務院一九五一年二月四日《關于沒收戰犯、漢奸、 官僚資本家及反革命分子財產的指示》精神,處理原則為:
(一)對戰犯、漢奸、官僚資本家和一般匪特、惡霸、 反革命分子的房產,凡經市、縣法院、 法庭判決或各級政府決定沒收的,產權歸國家所有。
(二)解放初期被鎮壓或判刑時,未明確沒收其房產, 但房屋已由政府接管了的,原則上歸國家所有。
三、關于“大躍進”和“四清”運動中有關房產遺留問題的處理
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堅決糾正錯誤徹底退賠的決定》、 中央辦公廳轉發陜西省委《關于糾正社教運動以來錯訂地主、 富農成份問題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幾個問題的意見》等文件精神,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對在“大躍進”和“四清”運動中被擠占的私人房產,未作過退賠,原房還在的,原則上應將房屋退還原房主。 被擠占和拆除了的房屋,凡已作過退賠的,不再變動。未作過退賠的, 可按當地政府規定的現行補償標準給予經濟補償。
(二)無償拆除私人和單位的房屋后, 對被拆除房屋者作了住房安置的,如拆房單位安置的房屋是本單位自管的房產, 雙方可協商進行產權交換,安置的房屋歸被拆除房屋者所有; 如拆房單位安置的房屋是房管部門直管的房產, 被拆除的房屋由拆房單位向原房主按當地拆遷補償標準作經濟補償, 被拆除者應與房管部門就現在的住房建立租賃關系。
(三)“四清”運動中因錯劃階級成份而被沒收征收的私人房屋,應宣布無效,其房屋仍歸原房主所有。
四、關于“文革”中被沒收、 擠占和“捐獻”的私人房屋的產權處理。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中辦發〔1980〕75號、 中辦發〔1986〕6號和省委辦公廳川委辦〔1981〕9號和川委辦〔1986〕47號文件精神,處理原則是:
(一)“文革”中被沒收、 擠占或所謂“捐獻”的私人房屋,應一律將房屋退還原房主,按“誰占用,誰騰退”的原則處理。
(二)原房被改建、拆除、擴建或改作非住宅用房的, 可作價收購,原房主確需住房的,由用房單位另籌房安置。
(三)“文革”中一部分私房因破爛或危險, 房主要求交給國家,已由國家整修了的,一般不退房屋, 可對原房殘值給予適當經濟補償。
五、關于私房改造中有關房屋產權遺留問題的處理根據建設部《關于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會主義改造遺留問題的處理意見》和省委、省府川委發〔1981〕44號、 省府川府發〔1983〕2號文件的規定,處理原則為:
(一)符合國家和省有關私房改造政策規定, 已經納入改造的房產,房屋所有權屬國家所有。 原房主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房屋。
(二)按照省委、 省府川委發〔1981〕44號文件規定,凡屬錯改了的私有房屋,應予糾正,將原房所有權退還原房產, 但現在作為非住宅使用的房屋,一律由房管部門折價收購。
(三)私房改造時留給業主的自住房和在落實政策中補留的自住房,產權歸房主所有。
(四)對房主的自住房和經租房在一幢或一個院內的公用部分(如走廊、共廳、公廁、公廚)的產權歸屬, 私改時已作了明確劃分的,不再變動;未作明確劃分的,可按其自住房、 出租房所占房屋總面積的比例劃分。分攤后,屬房主部分的歸房主所有; 屬出租部分的歸國家所有。
六、關于對代管房產的處理
根據國務院、中共中央辦公廳、 和省人民政府有關文件規定,對代管房產的問題作如下處理:
(一)對國民黨軍政人員出走棄留代管房產的處理。 根據中央辦公廳中辦發〔1987〕7號文件規定, 對處理國民黨軍政人員出走棄留的代管房問題,主要是解決回來定居的一些人的住房問題,少數知名愛國人士回來定居可盡量安排原房居住, 但不作代管房發還。
(二)根據省人民政府1953年《四川省代管房地產暫行辦法》規定,對由于無人管理,無合法代理人或契證不全, 主權不能確立等原因,有關部門過去依照法令公告定期代管、 逾期無人認領收歸公有原房產,屬國家所有。
七、對典當房屋的處理
根據一九八四年九月八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在《意見》下達后, 典期屆滿逾期十年或典契未載明典當期限,經過三十年未贖的典當房屋, 原則上視為絕賣。如果承典人同意,也可以調解贖回, 但應經當地法院調解、判決后,再辦理產權手續。
八、關于公私合營和合作化時入股房屋的產權處理:
根據供銷合作總社、 商業部〔1981〕供基聯字第05/118號,和中央統戰部、 商業部〔1983〕商管字5號和四川省委辦公廳川委辦〔1984〕37號文件精神,處理原則是:
(一)凡已入股的房屋,產權歸企業所有。
(二)原家店不分的商店,一部分房產雖然經過清產估價, 但事實上并沒有入股,也沒有領取定息,至今仍由原業主住用的, 其房屋所有權歸原業主所有。已經折價入股, 領取了定息或者定了股息而沒有領取股息者,都應視為已入股,其房屋產權歸企業所有。
(三)原業主將房屋入股并領取了股息, 單位長期使用并管理的房屋,只是入股手續不完備的,應認為入股有效。
(四)在公私合營和合作化中, 參加了合作商店的小商小販,以后要求退股的, 應按照參加合作商店時折價入股的股金金額退給現金,不退還房屋等實物。
九、關于單位自管房屋產權的認定
根據財政部〔52〕財計范字第158號、 〔56〕財經字第575號和〔58〕財預綜字第354號文件精神, 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對單位新征土地自建房屋的產權登記,應交驗基建計劃、資金來源批示、征用土地文件、 城市規劃紅線圖和施工許可證等,只要產權清楚、證件齊全,沒有糾紛的,應確認其產權。
(二)對拆除舊房原地新建的房屋,除交驗上述證件外, 要追朔原舊房的產權處理,提供原舊房的產權證件,并辦理注銷手續。
(三)對國有撥用房產的登記, 應提交財政部門的撥用手續,或提供當時決定撥用的會議記錄或批示,可確認其所有權。 對確系劃撥而無手續,撥進單位又長期使用了房屋,產權無爭議的, 可由財政機關出具證明,方可確認其產權。
(四)由于機構的撤、停、并、轉,房屋產權已發生轉移, 未及時辦理產權轉移手續, 由現房屋產權單位提交有關書面證明后準予產權登記。原房契證仍保存在產權變更前使用單位的, 產權部門應予收回不能作為產權登記的依據。
(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修建或劃撥給的房產, 因閑置或其它原因上交給財政或房管機關的,產權不再屬原單位。 其保存的房屋契證不能作為產權登記的依據。
(六)因過去房產管理制度不健全, 將財政或房管部門管理的房產誤發了房屋產權證的,經審查屬實,誤發的產權證無效。
(七)對于全民所有制單位之間,全民與集體單位之間, 集體單位之間互相交換房屋所有權后,未辦產權轉移手續的, 應由交換雙方補辦轉移手續后,方可進行產權登記。
(八)上級主管部門用調撥等形式轉移下屬單位房產所有權的,如有調撥轉移證件的,由可轉移雙方補辦轉移產權手續后, 準予產權登記;如無調撥轉移證件或有糾紛的房屋, 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確定房屋所有權后,再辦理產權登記。
(九)對無償劃撥房管部門直接經營管理的房產,除中央、 國務院、省委、 省政府(包括過去主管房地產時的財政廳)有文件明確規定劃撥的以外,其余劃撥出去的房屋一律無效, 產權仍歸房管部門所有。現用房單位需繼續使用房屋的, 應與房管部門建立租賃關系。對無償劃撥后,用房單位已將房屋私自出賣或拆除的, 應將全部出售價款交房管部門或以同等價值的房屋進行抵償。
十、關于軍隊與地方有關房屋產權的認定
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國發〔1979〕79號文件精神, 處理原則是:
(一)“文革”中軍隊占用地方房屋,應全部退還地方。 同一時期地方無償占用軍隊的房產,除已改為工廠的以外, 其它應退還軍隊。已經辦了價購手續為軍產的,除了要退還的校舍外, 其他應維持不變。
(二)解放初期軍隊與地方接收的敵偽房產,應維持現狀, 不宜再作調整。現為地方的歸公產,現為軍隊的歸軍產。
(三)“文革”前地方與軍隊互相調撥的房產, 至今已二十多年,各自都進行了改造和擴建,情況已發生了很大變化, 現誰占用即歸誰。
(四)整建制改變隸屬關系、原住地不動的, 其所住用的房屋產權應隨之改變,軍隊單位改屬地方的房產為公產, 地方改屬軍隊的房產為軍產。如改變隸屬關系時,要遷出原住地的單位, 其房屋產權不變。
(五)軍隊住用私人房產(包括華僑、 外僑)和名勝古跡建筑物的應按政府有關規定,該退還的堅決退還。
十一、關于房屋買賣中遺留問題的處理
根據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川法民〔1986〕字第30號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規定,單位或公民購買房屋, 必須到當地房管機關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房屋買賣中的遺留問題可按下列原則處理:
(一)公民之間買賣房屋、買賣雙方自愿,并立有契約, 買方已交付了房屋價款,并實際使用和管理了房屋, 又沒有其它違法行為和糾紛,只是買賣手續不完善的,應認為買賣關系有效, 準予補辦房產過戶手續。過去以房抵了債的,原則上視為有效。
(二)出賣數人共有房屋, 須提交全體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過去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了共有房屋,買方當時不知情的, 一般應視為買賣關系有效;部份共有人出賣共有房產,其他共有人明知而不反對,現在提出異議的,應視為買賣關系有效。
(三)對非法出賣他人房屋的,應廢除其買賣關系。
(四)機關、團體、部隊、 企事業單位未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準、購買或變相購買私房的, 在國務院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國發〔1983〕194號文件(《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下達前,買賣雙方確系自愿,并立有契約, 買方已交清了房價款并長期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無其他違法行為的, 可允許買方向縣以上人民政府申請補辦批準手續,一般承認其買賣關系有效。 在《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下達后,未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準, 購買或變相購買私房的, 應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城鎮私有房屋管理實施辦法》(川府發〔1986〕146號文)第十八條規定, 房屋由當地房管機關接管,產權歸國家所有。
十二、關于對宗教、廟宇房產產權的認定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中發〔1980〕22號和國發〔1980〕188號文件精神,對宗教、廟宇等房屋產權的處理原則是:
(一)外國教會在中國的房地產, 隨著宗教愛國運動的發展已轉移為中國教會所有;佛教、 道教的廟觀及所屬房產為社會所有;帶有家廟性質的小尼庵為私人所有; 伊斯蘭教的清真寺及所屬房屋為信教群眾集體所有。
(二)對屬于宗教團體的房產已收歸國家的, 應將房產全部退還給宗教團體;無法退還原房的,應折價付款。
(三)“文革”期間被占用的教堂、寺廟、道觀及其附屬房屋,應退還各教使用。如宗教團體不需要收回自用者, 占用單位和個人自占用之日起付給租金;原房被拆除或改建者,應折價付款。
(四)在城鎮中的會館、佛堂、祠堂的房產, 除個別確系私人出資修建或購買的產權歸私人外,其余均屬集體財產、 產權歸其團體所有。
十三、關于其他有關房屋產權問題的處理
(一)對私人建房的產權認定
1.凡經當地城建、規劃部門批準建造的房屋,應承認其產權,并發給房屋所有權證。
2.雖經城建、規劃部門批準, 但依附于房管部門直管公房搭接而未經房管部門同意的自建房,原則上不承認其所有權。
3.凡未經當地城建、規劃部門批準私自修建的房屋, 或雖經城建、規劃部門批準而未按規定亂建的房屋,凡影響交通、 消防、市容和鄰里關系的建章建筑,一律不承認其產權;但對不影響交通、消防、市容和鄰里關系,而且已修建多年的房屋, 本人又確需房屋居住的,應與規劃管理(城建)部門協商,酌情承認其產權。
(二)對“文革”前主動捐獻給國家的房產, 一般不再退還,其房屋產權歸國家所有。
(三)對死絕戶房產的處理。 根據《繼承法》的精神和有關規定,對無人繼承又無受遺贈的房產,應由房管部門接管, 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其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過去, 縣以上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對房屋產權作過處理決定或判決的,原則上維持不變。

評論

豎儒

1000元每平米,就把房子征收了啊,也太便宜了吧。

5天前

血涌

看來要開始舊城改造了,快點把營門口路212號拆了。[捂臉]

10天前

念念不敢忘

拆遷補償費夠在相同區域買嗎?

半年前

終究活在記憶里

二手房變少了,二手房參考價只是指導誰會按那個價格賣?

半年前

只許向我看

課代表在哪里[我想靜靜]

半年前

相關法律條文

四川省城鎮地下管線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城鎮地下管線管理,保障地下管線有序建設和安全運行,合理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資源,根據四川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省城鎮規劃區內地下管線的規劃、建設、運營、維護
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關于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整體重組改制涉及房屋產權登記手續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 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關于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整體重組改制涉及房屋產權登記手續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建住房市[1999]022號1999年10月12日)各省、自治區建委(建設廳)、直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重點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重點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川府發[2003]21號二00三年七月十七日)近年來,我省小城鎮建設發展勢頭較好。一批試點小城鎮初具規模,功能不斷完善,建成區面積迅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意見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意見(二000年十月十二日川委發〔2000〕42號)最近,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了《關于促進小

律師最新回復

我是律師

 

律所合作請聯系客服

服務時間 9:00-18:00

400-600-7222

詢律網公眾號

詢律網公眾號

案源信息早知道

詢律網APP

詢律網APP

快捷回復咨詢

友情鏈接(權重2+QQ:3425826150):

備案號:湘ICP備2021010099號-1 經營許可證編號:湘B2-20210501 投訴舉報: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詢律網 Copyright © 長沙詢律網絡服務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聯系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湘江財富中心FFC

版權聲明:本站所有信息均來自于網友投稿或轉載網絡上的公開信息,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若內容存在侵權或錯誤,請聯系我們,我們將在2個工作日將他刪除。
現在整個網絡流量生態,網站訪問占比極低,本站訪問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處于虧損狀態,沒關閉只是基于情懷。
有一些不良律師或不要臉的企業,在不告知我們的情況下,非法采證,惡意起訴,我們將奉陪到底。再一次聲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權申訴均會在不超過兩個工作日處理,謝謝合作。

主站蜘蛛池模板: 内丘县| 来凤县| 内乡县| 六安市| 鹤峰县| 教育| 桂阳县| 虹口区| 家居| 黑河市| 綦江县| 西安市| 微博| 星座| 林口县| 河曲县| 黎川县| 侯马市| 正镶白旗| 湖北省| 将乐县| 新河县| 蒙山县| 长春市| 历史| 浦江县| 定西市| 庄河市| 习水县| 托克逊县| 谷城县| 墨脱县| 安仁县| 璧山县| 崇仁县| 南投市| 拉孜县| 宜城市| 萝北县| 英吉沙县| 赞皇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