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不動產登記集成服務工作模式的指導意見
2025-07-05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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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不動產登記集成服務工作模式的指導意見(黑政辦規〔2017〕65號)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不動產登記集成服務工作模式的指導意見
(黑政辦規〔2017〕65號)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改革的要求,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優化全省發展環境,根據《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全省發展環境的意見》》(黑發〔2016〕8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黑龍江省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發〔2016〕26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推行不動產交易、稅費繳納、登記全過程集成服務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目標導向,全面推進不動產交易、稅收、登記主管部門自身改革,促進不動產交易、稅收、登記體制機制創新,通過將不動產交易、稅費繳納、登記、監管、服務等各項內容進行統一集成管理,實行一口受理、一口收費、一口頒證和一站式服務,使辦事環節明顯減少、辦事程序明顯優化、辦事效率明顯提高,切實增強群眾、企業對不動產統一登記改革的獲得感。
二、工作目標
推行機構集成和信息集成兩種模式。機構集成模式,即整合不動產交易、登記職責,交由一個機構統一行使,實現不動產交易登記一體化,從根本上解決人員劃轉、資料移交、信息共享、部門銜接、政策不統一等問題,切實提升不動產交易登記效率。信息集成模式,即雖然機構分設,但通過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并聯審批,壓縮環節,做到一個窗口、一次收件,統一受理不動產登記以及相關交易、稅費繳納材料,各部門共享共用信息,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避免群眾重復排隊、重復提交材料,縮短整體辦理時間。各市(地)、縣(市)根據工作現狀和實際情況,選擇符合本地需求的集成服務模式,于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實行不動產交易、稅費繳納、登記集成服務。
三、工作內容
(一)一窗受理業務。調整優化現有窗口設置,設立綜合受理窗口,由一個窗口統一地一次性收取不動產交易、稅費繳納、登記全部所需材料,實現集成受理。梳理不動產交易、稅收、登記業務類型,在不重不漏、滿足法定所需要件的基礎上,精簡、合并相關申請表格、文本,重新編制形成統一的申請材料目錄并對外公布,在權利人申請時一次性告知。做好辦公場所的保障工作,采用機構集成模式的地區,要保證足夠的辦公場所空間;采用信息集成模式的地區,房產、稅務、國土資源等部門要進駐同一個服務大廳,便于設置綜合受理窗口。
(二)優化業務流程。采用機構集成模式的地區,要以交易登記一體化為原則,再造業務流程,對申請、受理、審批等存在重復的流程和環節進行刪減、合并;采用信息集成模式的地區,要整合、優化各部門業務流程,改“串聯審批”為“并聯審批”,壓縮環節,提高效率。
(三)實現信息共享。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房屋登記紙質資料移交,紙質資料確實難以拆分移交的,應復制移交,并確保復制移交的資料與原件一致。加快存量數據整合,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80%市、縣中心城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數據整合建庫。采用機構集成模式的地區,要整合形成統一的不動產交易登記信息平臺,與稅務部門實現互聯互通;采用信息集成模式的地區,要由政府牽頭,開發統一的集成服務信息平臺,實現不動產交易、稅費繳納、登記信息互通共享。
(四)優化收費方式。條件成熟的地區,可設立統一收費窗口,整合不動產交易、稅費繳納、登記各環節的收費項目,由一個窗口、一次性統一收取所有費用,在內部進行分類收取,避免群眾、企業多次繳費。條件暫不具備的地區,可在正式受理不動產交易、登記業務后,將涉稅信息及有關材料傳遞給稅務部門進行征稅,在權利人取證前一次性繳納登記費等其他費用,減少繳費次數。
(五)加強服務管理。繼續完善并嚴格執行一次性告知、首問負責、限時辦結、服務承諾等制度,逐步取消預約受理,實現即來即辦,探索同城辦理、上門服務等人性化服務方式,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加強信息化建設,推行“互聯網+不動產登記”,逐步實現網上申請、網上繳費。提高工作人員素質,真正將從事登記工作的業務骨干劃轉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確保工作的連續性。按照《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不動產登記工作人員管理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7〕32號)要求,充分發揮劃入人員專業技術優勢,切實保障薪酬福利待遇,積極拓寬晉升渠道。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市、縣政府是推行不動產登記集成服務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親自過問,分管負責人要帶頭推進。各地要抓緊成立由當地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的工作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務,落實責任,統籌推進工作。
(二)強化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各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共同推進。國土資源部門作為牽頭單位,要給政府當好參謀,選擇符合本地實際的集成模式,并做好資料接收和存量數據整合工作;機構編制部門要根據本地集成模式和業務量,按照國家和省要求,對機構整合、職責界定和編制核定工作予以支持,確保登記人員數量滿足工作需求;房產(住建)、地稅等部門要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標準,與國土資源部門共同研究,重新梳理要件和流程,升級改造信息系統,加強業務協同,共同推動不動產登記集成服務工作模式在基層落地。
(三)加強督導檢查,建立問責機制。省國土資源廳要將推行不動產登記集成服務、資料移交、存量數據整合、人員劃轉等工作納入專項工作臺賬,會同省住建廳、地稅局等部門加強對各地工作的督導檢查,并定期通報推進落實情況。省政府督查室要會同省國土資源廳等部門適時組織專項督查,督促各地認真落實相關工作,確保政令暢通。對推進不力、相互推諉或弄虛作假影響工作任務完成的市、縣和系統,省政府將對其進行約談問責。
(四)加強宣傳引導,形成良好氛圍。各地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互聯網和新媒體,廣泛宣傳不動產登記集成服務,及時準確發布有關信息和開展政策法規解讀,正確引導社會預期,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凝聚各方共識,營造良好氛圍。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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