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實施意見
2025-07-05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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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12〕51號)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實施意見
(桂政發〔2012〕51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 號),以環境倒逼機制推動我區產業轉型升級,促進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堅持經濟社會與安全生產協調發展
(一)深刻認識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重大意義。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事關黨和政府的形象。多年來,各地各部門各單位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方針,一手抓經濟,一手抓安全,在全區經濟社會取得輝煌成就的同時,全區安全生產形勢保持了持續穩定好轉的態勢。實踐證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是解決安全生產問題的根本途徑,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必然要求。當前,我區正處于趕超跨越的關鍵時期,也是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易發期、多發期。各地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充分認識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重大意義,扎實有效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把經濟發展建立在安全生產有可靠保障的基礎上,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破除制約科學發展安全發展障礙。當前我區己經站在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加快發展己經成為時代的主題。但是,影響和制約安全生產的問題仍然突出,重效益、輕安全,重發展、輕安全的思想觀念嚴重束縛著我區科學發展和安全發展。主要表現在,少數地區安全生產未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部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安全保障能力建設未落實到位;屬地管理與分級負責、行業管理與監管執法職責未嚴格履行,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以下簡稱“打非”)未落實到位;有的部門未能把履行部門工作職能與落實安全責任結合起來,審批、核準建設項目未審核安全生產條件,“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未嚴格落實到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堅決破除制約安全生產的思想觀念和機制障礙,堅持走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道路,確保我區經濟社會與安全生產同步協調發展。
二、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
(三)全面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為契機,修訂《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辦法》以及有關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設項目安全準入管理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完善安全生產激勵約束、督促檢查、行政問責、區域聯動工作制度,健全我區安全生產制度保障體系。
(四)加大安全生產普法工作力度。將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納入全區“六五”普法內容;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傳統與新興媒體,微博、手機短信等先進信息傳播手段,以墻報板報、公益廣告、文藝節目、快報簡報等形式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創新“安全生產月”活動形式,面向基層、面向企業、面向職工開展安全生產法制宣傳,開展安全生產月普法活動。
(五)強化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科學制定、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計劃,加強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領域)的日常執法、跟蹤執法,完善跨地區、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確保執法實效。要以小煤窯、小礦山、煙花爆竹小作坊為重點,深入開展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執法行動,嚴厲懲處非法生產經營建設活動的實際控制人和有關責任人。全面落實各級政府特別是縣、鄉(鎮)兩級政府“打非”責任。政府主要領導為本轄區“打非”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打非”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凡對“打非”工作不力、非法違法行為長期得不到懲處、安全生產秩序混亂的地區,要嚴肅追究當地政府領導人和牽頭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對非法生產經營活動猖獗、后果嚴重的地區,采取掛牌督辦,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曝光。
(六)依法嚴肅查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嚴格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認真調查處理每一起事故,查明原因,依法嚴肅追究事故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嚴厲查處事故背后的腐敗行為,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查進展和處理結果。對未按規定組織事故調查、依法定時限提交調查報告,未按規定批復結案、落實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或事故調查報告失實的,實行掛牌督辦。對無證、證照不全、超出許可范圍、證照過期從事生產經營建設;或應關未關、關閉后擅自復產;或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或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拒不執行執法指令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實行跟蹤督辦。凡列入掛牌督辦和跟蹤督辦的事故,在事故調查報告形成初稿后,由事故調查牽頭單位或本級安委辦向上一級安委辦寫出書面報告,經審核同意后方可報本級政府批復結案。
三、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七)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是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要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嚴格遵守和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依法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帶頭執行現場帶班制度,組織排查治理事故隱患。二是落實安全生產技術責任。強化企業技術管理機構在安全設施建設、安全隱患治理和應急處置技術選用等方面的職能,強化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技術決策和指揮權。三是落實安全生產物資保障責任,及時淘汰落后的工藝技術,采用先進適用的設施設備,依法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測監控和定期評估,確保生產場所和設施設備滿足安全標準。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四是落實安全生產教育責任。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經過安全生產能力考核合格后才能從事管理活動,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專門培訓合格取得資格后才能上崗,職工要全部培訓合格后才能從業。五是落實安全生產資金投入責任,保證安全生產條件必需的資金投入,保障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勞動防護用品必需經費。六是落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生產現場發生險情時,必須第一時間停產撤人,立即組織事故搶險和應急救援,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八)加強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地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形成各方面齊抓共管的合力。各級政府班子成員和有關部門的負責人,要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暫行辦法》的規定,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要對本轄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同時應當擔任本級安委會主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職領導要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上級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負領導責任,同時應當擔任安委會常務副主任,其他副職領導要對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并承擔直接領導責任。
(九)強化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和管理職能。一是安全生產監督監察部門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監督管轄行業(領域)的企業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依法實施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二是負有行業管理職能的部門要把安全生產納入行業管理的內容,組織、指導本行業(領域)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開展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督促責任單位排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編制、發改、財政等部門要在人、財、物等方面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保障。充分發揮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的作用,組織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加強安全生產群眾監督。
(十)充分發揮安委會及其辦公室的綜合協調作用。各級安委會是同級政府組織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組織,代表政府指導、協調、監督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安委會組成部門要嚴格按照《安委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規定》,切實抓好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服從安委會的統一安排,自覺完成安委會安排的工作任務,特別是聯合執法行動、打擊非法行動、事故掛牌督辦、安全生產督查以及對下級政府的安全生產履職考核等,做到不扯皮、不推諉。
(十一)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自治區一級重點負責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決策部署和法律法規,督促檢查市、縣政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采取有效措施推動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市、縣履行本轄區安全生產日常監管職責,負責監督檢查本區域企業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督促企業實施重大危險源監控,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依法打擊和取締非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強化鄉(鎮)政府安全生產責任,發揮鄉(鎮)在安全生產日常監督檢查、排查巡查非法生產經營建設活動方面的作用,嚴防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活動發生。全面落實“擴權強縣”政策,進一步下放安全生產審批權,按照審批權限分級落實管理責任。
四、全面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
(十二)著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資源整合。全面優化產業布局,以環境倒逼機制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加快對礦產資源及礦山企業生產要素整合重組,促進礦山資源優化配置。推進非煤礦山合并重組,制定并實施非煤礦山主要礦種最小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準,關閉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未達最低開采規模的非煤礦山。堅決淘汰生產規模小、技術裝備水平低的煤礦,新建煤礦規模原則上不低于30 萬噸/年。到“十二五”期末,全區煤礦數量控制在100 處以內,非煤礦山開發主體壓減10%以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壓減到400 家以內,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要比2010 年減少20%。自治區工信、發改等部門要制定相關政策,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項目建設和延續,支持可有效消除重大隱患的技改和搬遷項目。
(十三)嚴格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準入條件。礦山和生產存儲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物品等高危行業的建設項目,以及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公路、水運、軌道交通、水利、電力等行業的國家和自治區級重點建設項目,在立項、核準和備案階段,建設單位應就項目對區域安全和環境衛生的影響、項目選址及其周邊自然條件對建設項目的安全影響、擬選工藝技術是否可滿足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要求等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預評價。有關部門要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建設項目安全準入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12〕41 號)的規定,做好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核工作。
(十四)嚴格規范安全生產專業服務行為。充分發揮安全生產專業技術機構在安全評價、安全檢驗和職業衛生檢測等方面的服務功能,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生產技術服務。開展安全生產服務領域專項治理,大力整頓安全生產服務管理秩序,嚴格規范安全生產專業服務行為,提高安全生產服務市場準入條件,依法追究專業服務機構非法違法行為。專業服務機構對其提供的技術結果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十五)加強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監控管理。2015 年前,全區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道路運輸、水上運輸、冶金等行業(領域)的企業,以及存在重大危險源的企業,要建立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基礎數據庫和監控系統。各級安監部門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負責監管的企業逐步建立安全生產監控網絡,對生產經營作業場所實施動態監測監控。
(十六)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加大工礦商貿和交通運輸企業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力度。煤礦企業要在現有標準的基礎上鞏固提升;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貿行業規模以上企業,要在2013 年底前達到三級以上安全標準化等級;交通運輸企業和工貿行業規模以下企業,要在2015 年前達到三級以上安全標準化等級。自治區安委會要向各地各有關部門下達“十二五”期間年度安全達標企業的指標,并納入各級機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凡不按規定完成任務的,要通報批評。
(十七)加強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貫徹實施國家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按照中央編辦《關于職業衛生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0〕104 號)規定,進一步調整明確衛生、安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工會等部門的職業健康監管職責分工,形成責權匹配、上下一致、運轉有效的職業健康監管機制;加強自治區、市、縣三級安全監管部門職業衛生監管機構、隊伍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屬地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大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力度。2012 年,中央駐桂企業、自治區直屬企業職業危害申報率要達到100%,石英砂加工企業、木質家具制造企業、金礦開采企業職業危害申報率要達到100%。以花崗巖和石英巖類礦山、石棉、木質家具制造、金礦開采等行業為重點深入開展專項治理,強化職業病危害源頭控制,嚴肅查處職業危害事故。
五、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
(十八)著力推進煤礦“三化”建設。學習推廣“百色經驗”,全面推進我區煤礦機械化、信息化和安全標準化建設。2013 年底前,全區所有煤礦要完成機械化改造,建立完善井下監測監控、人員定位、緊急避險、壓風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聯絡系統(“六大系統”)建設。對不具備機械化改造條件或具備條件而未進行機械化改造的煤礦,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相關證照延期審批手續。
(十九)深化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加快非煤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推廣使用機械化鏟裝和錨噴支護技術。2013 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地采礦山“六大系統”建設,逾期未完成的要依法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露天礦山全面推廣中深孔爆破技術、非電起爆、機械二次破碎技術。推行尾礦庫一次性筑壩、在線監測和尾礦綜合利用,推廣尾礦干排、尾礦填充技術,三等以上尾礦庫和特殊位置尾礦庫必須安裝在線監控系統。
(二十)嚴格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加大城區安全距離不足的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力度,全面推進高風險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進區入園,強制推行危險化工工藝自動化改造,淘汰不符合產業規劃的危險化學品企業。依托危險化學品安全信息系統,建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加強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進一步加強對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監管。深入開展煙花爆竹生產超范圍、超定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和禮花彈等高危產品專項治理,推行重點生產部位安全監控報警系統,著力推進企業工廠化、標準化、機械化、科技化、集約化改造。
(二十一)加大交通運輸安全綜合治理力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查處、取締掛靠的或非法改裝的車船從事旅客運輸行為,徹底淘汰安全性能差的客運車船。建設危險品道路運輸全程聯網監管信息系統,嚴格按規定強制安裝客貨運輸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并實行聯網聯控,推廣使用貨運車輛限載、限速裝置。進一步提高道路建設質量,完善安全防護設施,統一規劃長途客運中途休息站點建設,加強橋梁、隧道、碼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嚴格高速鐵路和城市軌道運營安全管理,強化民航、農村和山區交通、水上交通的安全監管。依法從嚴查處校車超員、超速、非法拼改裝和低速載貨車、拖拉機非法載運學生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二十二)加強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嚴格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切實加強工程招投標、資質審批、施工許可環節的安全監管,嚴厲打擊無資質證書和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違法分包轉包工程、無資格證書從業等不法行為。堅決淘汰落后施工工藝、技術和裝備,加強高處墜落、施工坍塌、起重傷害、物體打擊、中毒窒息等危險因素治理,重點開展深基坑、高大模板、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等關鍵部位環節安全隱患專項檢查。抓好城市供水、供氣和市政橋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建立燃氣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加強燃氣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建立和完善城市供水、城市橋梁監測體系,加強城市供水、城市橋梁安全監控。
(二十三)加強消防、冶金等其他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把消防規劃納入地方城鄉發展規劃,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提高抗御火災能力。實施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落實建設項目消防安全設計審核、驗收和備案抽查制度,嚴禁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裝修裝飾材料和建筑外保溫材料。加大人員密集場所、高層與地下建筑、“城中村”、“三合一”等火災高危場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嚴格落實人員密集場所、大型集會活動等安全責任制,嚴防擁擠踩踏事故發生。深入開展冶金、有色、建材行業安全治理,強化電力、農機、漁業船舶安全監管,切實落實相關主管部門的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六、加強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
(二十四)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投入機制。探索建立政府、企業和社會共擔的安全生產投入機制,強化政府投資對安全投入的引導和帶動作用。各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中要安排安全專項資金,支持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及執法裝備建設、科技研究、技術支撐、安全文化、應急救援、宣傳教育、表彰獎勵以及應由政府統籌的重大隱患治理、應急演練等工作,確保落實基層安全監管必需的經費。企業在年度財務預算中必須確定必需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產費用。全面推行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保證事故應急處置、搶險救援和善后處理必需經費。建立安全生產發展基金,拓展高危行業技改、公共隱患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產業結構調整的資金來源。
(二十五)加強安全技術支撐能力建設。建設廣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中心,開展安全科技研發、危害因素檢測、安全設備檢驗、化學毒性測定、職業衛生評價、急性中毒救援、煙花爆竹藥物檢測等工作。企業要在年度財務預算中安排安全生產科研經費,重點行業企業的安全科技研發費不得少于安全費用的10%。政府每年安排的安全專項經費,要重點支持安全生產科技成果推廣應用。自治區科技部門每年優先對安全生產科技項目立項并給予研發經費支持。充分發揮注冊安全工程師、專業服務機構和安全生產專家組的作用,為安全生產提供智力支持。加快企業安全生產監控系統建設,著力提升重大危險源及重點部位的安全測控水平,提高企業安全生產預警能力。
(二十六)加強安全技術人才培養和監管能力建設。引導有條件的高等院校開設安全工程專業,加快培養安全管理和安全工程技術人才。加快廣西安全技術職業學院籌建工作力度,抓好安全生產培訓中心建設,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人才培養平臺。加強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建設,建立自治區、市、縣三級安全生產執法隊伍,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業務培訓,著力改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條件。到“十二五”期末,縣級以上政府配備的安全生產執法隊伍要達到全國中等水平,執法裝備和工作條件達到國家中西部地區的配備標準。
七、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
(二十七)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推進廣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總隊和北部灣、河池、桂林應急救援基地建設,推動廣西礦山排水救災中心盡快投入使用,扶持合山礦山救援培訓基地和廣西柳州鋼鐵(集團)公司危險化學品救援培訓基地建設,著力提高現有25 支自治區級隊伍的應急救援能力,引導高危行業(領域)企業建立自身應急救援隊伍。完善救援隊伍社會性服務補償機制,推動未建立救援隊伍的企業與相鄰專業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
(二十八)完善應急救援機制和基礎條件。建立健全自治區與各市縣應急指揮中心、指揮中心與救援隊伍之間的工作機制,完善指揮機構與應急管理之間、應急管理與應急救援之間、專業救援與社會救援之間、大企業與小企業之間的應急聯動機制。通過中央、地方和單位共擔,社會救援有償服務等方式籌措應急救援資金,充實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儲備。
(二十九)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和應急演練。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體系,落實自治區、市、縣三級預案報備制度,確保政府預案與企業預案有機銜接;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并根據使用效果適時修訂。賦予企業帶班領導、班組長在作業現場遇險時第一時間停產撤人的指揮權。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依照應急預案規定負有現場指揮職責的地方政府負責人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事故搶險救援。
八、著力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三十)加強安全知識普及和技能培訓。利用多種形式普及安全生產常識,開展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知識進企業、進機關、進社區、進學校、進鄉村、進家庭活動。教育部門要將交通、防火、防溺水、防觸電、防中毒、防地質災害等安全生產基礎知識列入中小學安全教育內容。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每年要安排安全生產公益宣傳。推動企業抓好全員安全教育,重點加強高危行業和中小企業員工安全培訓。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要達到100%。完善農民工向產業工人轉化教育機制,把農民工安全培訓納入政府公共服務范疇。建立完善安全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制度。實施政府領導干部安全培訓工程。
(三十一)深入推進安全文化建設。積極開展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安全社區、安全校園創建活動,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質。加強安全生產公益宣傳,大力弘揚“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精神,全面營造有利于加強安全生產、促進安全發展的社會氛圍。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創新安全生產宣傳手段,以安全文化感染人、教育人、影響人,把嚴厲的安全制度融入到人性化的工作習慣,充分發揮安全文化對事故防范的引領和影響作用。
九、完善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
(三十二)構建企業安全生產信用聯動機制。市、縣兩級政府要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估分級結果、重大安全隱患整改和危險源監控、較大以上事故等信息,定期在新聞媒體上公告,作為企業信用評級、項目核準、用地審批、證券融資、資金扶持、評先評優等的重要參考依據。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實行安全生產聯動管理、聯合服務、動態監管。
(三十三)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考核約束機制。加大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在綜合績效考核中的權重,把安全生產納入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績效考核內容,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體系,納入“南珠杯”重要考核內容。嚴格實行安全生產行政問責制,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對安全生產失職瀆職、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十四)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社會監督機制。加強社會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做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公開、新聞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各地要全部開通12350 安全生產舉報電話,設立安全生產舉報信箱和網址,實施有獎舉報。鼓勵廣大職工群眾積極舉報非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和重大事故隱患,推進群防群治。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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