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衛生廳關于在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的實施意見
2025-07-04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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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衛生廳關于在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的實施意見(甘衛中發〔2006〕388號)各市、州衛生局,廳直各有關單位,蘭州大學第一、二醫院,甘肅中醫學院附屬醫院:為了認真
甘肅省衛生廳關于在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的實施意見
(甘衛中發〔2006〕388號)
各市、州衛生局,廳直各有關單位,蘭州大學第一、二醫院,甘肅中醫學院附屬醫院: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國發〔2006〕10號)、《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在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的意見》(國中醫藥發〔2006〕3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在全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充分發揮中醫藥的作用,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基本原則
堅持中西醫并重,突出中醫藥特色,充分發揮中醫藥優勢與作用。
堅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不斷拓寬中醫藥服務領域,提高中醫藥服務能力。
堅持在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建設中,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中醫藥資源,完善社區中醫藥服務功能。
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點面結合,逐步推進;改革創新,穩步發展。
(二)工作目標
到2010年,全省已建成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中醫藥服務設施齊備、人員配備較為合理、服務功能比較完善,能基本滿足社區居民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建立和完善全省社區中醫藥服務管理機制。
二、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中醫藥資源
(三)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配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中醫藥服務納入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中醫藥服務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為主體,以中醫(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下同)門診部、診所等其他中醫醫療機構為補充。在調整現有衛生資源時,要將中醫醫療機構作為社區內衛生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加以充分利用,政府舉辦的一級中醫醫院和部分市轄區的二級中醫醫院可以轉型為具有中醫藥特色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發展社區中醫藥服務,保障出資人的合法權益。
(四)按照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標準》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基本標準》要求,完成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醫藥服務設施配置和人員配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有中醫診室、中藥房和相應的中醫診療設施設備,中藥飲片不少于250種,中成藥不少于50種;社區衛生服務站中成藥不少于30種,有條件的提供中藥飲片服務,配置常用的中醫藥診療設備,能夠提供安全有效、經濟便捷的中醫藥服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在醫師總編制內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至少有1名中級以上任職資格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配備1名中醫類別執業醫師或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其他類別執業醫師。
(五)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中醫醫院的分工協作。中醫醫院要積極參與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中醫藥業務指導,主動承擔社區衛生技術人員中醫藥知識與技能的培訓任務,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中醫醫院建立起有效的雙向轉診制度。
三、完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中醫藥服務功能
(六)在開展社區中醫藥服務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充分發揮中醫藥的特色和優勢,開展中醫藥預防、保健、康復、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健康教育和常見病、多發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診療服務。
1.針對社區居民的主要健康問題及疾病的流行趨勢,應用中醫藥理論和方法,開展疾病預防。
2.應用中醫藥理論技術和方法診治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特別是要積極應用針灸、推拿、按摩、理療、拔罐、敷貼、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等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中醫藥適宜技術,為社區居民服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服務項目不少于4項,社區衛生服務站開展服務項目不少于2項。
3. 運用中醫藥養生保健理論方法指導社區居民特別是對老年人、婦女、亞健康等重點人群開展養生保健。
4.應用中醫藥康復手段,結合現代理療方法,對中風后遺癥、傷殘等疾病進行康復治療,提供中醫藥康復指導。
5.運用中醫藥知識開展優生優育、生殖保健和孕產婦保健的咨詢及指導。
6.在社區居民中開展多種形式的中醫藥科普活動,宣傳普及中醫藥養生保健、防病治病知識,推廣使用有中醫藥特色的健康處方,引導社區居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
四、強化社區中醫藥人才培養與隊伍建設
(七)在社區從事醫療衛生工作的中醫類別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有法定執業資格。凡符合條件的中醫類別人員,可參加全國全科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醫類別全科醫師執業資格。非全科醫學專業的中醫主治、副主任及主任醫師經過有針對性的中醫類全科醫師轉崗培訓,在中醫全科醫師崗位工作一年以上,經考核合格,由省級衛生、人事部門認定后,可轉為中醫類全科醫師。按照有關規定變更執業范圍后,在社區從事全科醫學工作。開展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護人員的中醫藥基本知識與技能培訓,對申請注冊中醫類別全科醫學專業的執業醫師進行崗位培訓和規范化培訓。
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積極吸引和鼓勵高等中醫藥院校畢業生及在醫院工作的中醫藥人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中醫醫師和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滿5年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可優先參加相應的培訓或業務進修。
(八)依托現有中醫藥教育、醫療資源,建設一批社區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基地,培養一批中醫類別全科醫學專業師資和學科帶頭人,不斷提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工作能力。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非中醫類衛生技術人員的中醫藥基本知識和適宜技術培訓。
五、加強組織領導和管理
(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把發展社區中醫藥服務作為重要職責,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把中醫藥服務納入本地區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統一安排,統籌發展。在各級人民政府成立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中要有負責中醫藥的人員參加。
(十)各地在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政策時,要充分考慮中醫藥的特點,要有利于中醫藥特色和優勢的發揮。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在當地政府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認真落實《甘肅省關于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及配套文件中提出的發展社區中醫藥服務的各項保障措施,研究制定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的有關政策措施,將中醫藥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并探索通過降低報銷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等手段,支持和引導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
(十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加強社區中醫藥服務的行業管理。強化中醫藥從業人員、中醫藥技術服務項目的準入、中藥飲片和中成藥的使用、中醫藥服務質量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對不符合要求的中醫藥從業人員,要及時調整、退出,保證中醫藥服務質量。我省在社區衛生服務內容中,將明確中醫藥服務的范圍和內容,完善社區中醫藥服務考核評價指標,加強社區中醫藥服務的標準化建設。各地要將中醫藥業務開展情況納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及其管理人員年度工作考核目標,將接受中醫藥服務居民的滿意度作為考核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業績的重要標準。
(十二)加大對社區中醫藥服務的資金保障力度。各級財政每年安排的社區衛生服務事業經費中,要有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發展社區中醫藥服務,特別要加大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服務站開展中醫藥服務所需的基本設施設備和人員培訓的投入,逐步解決本地區社區中醫藥服務工作中的突出問題,使中醫藥在社區更好地為群眾健康服務。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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