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行基層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模式的實施意見
2025-07-05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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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行基層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模式的實施意見(德政辦字〔2012〕67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
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行基層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模式的實施意見
(德政辦字〔2012〕6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和省政府《關于貫徹國發〔2011〕46號文件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魯政發〔2012〕18號)要求,為進一步強化基層消防監管職能,提升城鄉火災防控能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公共安全,市政府決定在全市推行基層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深入貫徹落實《消防法》為主線,以“消防安全基層基礎強化年”活動為契機,以確保全市火災形勢持續穩定為目標,以推行“網格精細化”管理為手段,深化消防安全責任制體系建設,堅持工作重心下移,充分整合基層消防監管力量,不斷拓展消防監管層面,建立科學、規范、高效的基層消防安全管理機制,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推行基層消防網格精細化管理,進一步明確各級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和工作內容,全面落實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各縣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形成“機構健全、責任明確、力量整合、管理到位”的基層消防工作格局,實現基層消防工作組織規范化、監管有序化、責任明晰化、宣傳普及化和火災防控全民化。
三、工作體系
“網格精細化”管理是以縣(市、區)為單元,將轄區劃分為“大、中、小”三級網格,明確網格精細化管理的人員、職責和任務,將轄區所有單位、場所納入監管視線,實現三級網格無縫對接,單位、場所一個不漏。
(一)構建以縣(市、區)為基本單元的“大網格”。由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牽頭負責,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組成。主要負責對“中網格”、“小網格”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導,轄區整體消防工作的組織、協調。
(二)構建以鄉鎮(街道)為基本單元的“中網格”。由鄉鎮(街道)主要領導牽頭負責,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工商所、文教辦、治安巡防隊等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對“小網格”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導,日常消防檢查、消防宣傳培訓和火災隱患督促整改。
(三)構建以社區、行政村為基本單元的“小網格”。由社區(村)書記、主任牽頭負責,村社區、委會,巡防隊、治保會等工作人員、以及社區(駐村)民警組成。主要負責參與日常檢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傳。
四、工作職責
(一)縣(市、區)“大網格”職責。各縣(市、區)政府要落實消防安全行政首長負責制,負責本區域內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的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推進網格精細化管理的組成部門和具體牽頭承辦部門,落實具體工作措施;及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研究解決本區域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監管,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對區域內的消防重點單位實施重點監控;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鄉鎮(街道)“中網格”職責。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區域內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具體實施和協調工作,將網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督促中小網格完善消防制度,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對區域內的重點防火單位實施重點監控。定期對區域內的企事業單位、居民小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將檢查情況記錄備查,對本級無法解決的重大消防隱患及時上報。配合上級部門加強對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采取多種形式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法規常識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從業人員和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村居(社區)“小網格”職責。各村居(社區)負責區域內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的具體實施和協調工作,將網格精細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對區域內所有終端網格節點消防安全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按照“一樓一檔”、“一院一檔”或“一個單位一檔”等模式分別登記建檔,形成本級消防安全管理數據庫。認真履行制定防火公約、開展防火檢查、進行消防宣傳的法定職責,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定期向村(居)民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糾正消防違法違章行為,經常對村(居)民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切實提高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轄區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組織人員撲救。
五、監管分工
(一)縣(市、區)行政部門。各行政部門是本部門內部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行業管理部門要對本行業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明確職責,落實人員,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管;其他政府部門應對消防重點單位進行對口指導、協調、督促。
(二)公安消防部門。各級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對轄區內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管、日常檢查和業務指導。市級消防重點單位由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監管,各縣(市、區)消防重點單位、一般單位由屬地公安消防大隊負責監管,其他單位由當地派出所負責監管。
(三)綜治辦。綜治辦主要負責發動巡防隊員、保安隊員、治保員等綜治力量開展日常巡查、檢查、宣傳,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鄉鎮(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安監辦。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安監辦受縣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委托,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按照規定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主要負責轄區“九小場所”和村居(社區)的監督管理,指導警務區、警務室專兼職消防民警做好責任片區的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工作。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逐級分包制度。縣(市、區)政府和部門主要領導分包“大網格”,鄉鎮(街道)領導分包“中網格”,鄉鎮(街道)工作人員分包“小網格”。鄉鎮(街道)對轄區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社區(村)對本社區(村)消防安全工作負責,鄉鎮(街道)、社區(村)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全部深入“小網格”開展檢查巡查、隱患排查和宣傳服務工作。消防監督員及公安派出所、社區警務室民警分別沉入三級網格,配合指導鄉鎮、街道辦、社區(村)開展消防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聯防聯治制度。各鄉鎮(街道)要充分整合綜治辦、安監辦、公安派出所和其他社會消防監管力量,結合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共同開展工作,形成合力。要開展以“戶戶聯防、部門聯查、片區協同”為主要內容的區域聯防工作,完善層級聯防聯治體系;要采取戶包戶、店包店、部門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實施消防安全互聯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災風險的能力,積極構建“信息互通、安全共享、風險共擔”的工作格局,實現消防行政管理與群眾自治、行業自律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
(三)建立健全定期檢查制度。鄉鎮(街道)安監辦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解決并幫扶指導,每月組織一次有針對性的檢查巡查。村居(社區)消防管理人員在轄區內每周要開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檢查。保安、巡防隊員和多種形式消防隊員每天結合各自崗位職責開展消防巡查檢查。公安派出所每周組織對管轄單位開展一次消防監督抽查,警務室民警落實每周一查制度,專項行動期間,按照上級部署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隱患處理制度。對社會群眾舉報投訴以及檢查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以村居(社區)為單位進行匯總并上報鄉鎮(街道)消防安全工作辦公室,鄉鎮(街道)消防安全工作辦公室督促限期整改。公安派出所社區(駐村)民警要落實每周一查制度,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及時查處。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立即報告轄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由公安機關提請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整改。
(五)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鄉鎮(街道)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實施,每兩個月組織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成員由派出所、安監辦、工商所、綜治辦工作人員、消防機構聯系人以及轄區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等組成。聯席會議主要任務是傳達上級指示精神,通報轄區消防安全工作形勢,分析當前面臨的突出問題,研究轄區社會單位和群眾的消防安全訴求,查擺工作中的薄弱環節,交流好的經驗和做法,部署安排下一步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宣傳教育制度。各行業部門、鄉鎮(街道)、社區(村)要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崗位從業人員要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各社區(村)居委會要按照上級部署,重大節日、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進行有針對性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居民防范火災的能力。
(七)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制度。對三級網格內的各類消防安全信息要進行及時采集更新,特別是對沿街門店、家庭工廠、小場所等消防安全薄弱區域要澄清底數、摸清狀況、建立臺帳,做到“鄉不漏村(社區)不漏樓,樓不漏戶”,采集的信息要通過三級網格逐級報告,登記造冊。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信息能整改的要立即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應當及時將信息向上級或者轄區安監辦、派出所等有關部門報告。
(八)建立健全火災隱患有獎舉報制度。各鄉鎮(街道)要依托消防安全工作辦公室設立火災隱患有獎舉報中心,建立健全舉報受理、核查、獎勵兌現、經費保障、舉報保密等工作機制和制度,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各界群眾廣泛宣傳火災隱患舉報獎勵政策,大力普及識別火災隱患的知識,切實調動公民參與監督消防安全、發現身邊火災隱患的積極性,引導廣大群眾踴躍舉報、據實舉報。同時,要制定和完善具體舉報獎勵辦法,合理確定獎勵范圍、條件和標準,確保舉報獎勵工作落到實處。
七、工作機制
(一)建立健全人員保障機制。各鄉鎮(街道)可依托安監辦、公安派出所,成立24小時值班的鎮(處)消防安全應急救援服務隊;各居(村)民委員會配備1-2名治安消防協管員,成立由保安、巡邏人員組成的義務消防隊;各社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確定專兼職消防工作人員,組織熱心公益事業的居民積極參與消防工作;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公安派出所明確一名所領導分管消防工作,確定一名民警負責轄區日常消防監督管理,警務區確定一名民警,負責警務區日常消防監督管理。
(二)建立健全經費保障機制。各縣(市、區)要設立消防網格精細化管理基金,該基金由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統籌,主要用于表彰在網格精細化管理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和個人,每年從管理基金中拿出部分資金支持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開展消防工作;各鄉鎮(街道)消防經費保障由本級財政負責,維持辦事處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日常消防工作的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以及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等;各社區消防經費由縣(市、區)級財政與鎮級財政按照1∶2的比例予以保障。
(三)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建立分級考核獎懲機制,市政府對縣(市、區)政府消防工作進行考核,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對各鄉鎮(街道)消防工作進行考核,各鄉鎮(街道)負責對行政村(社區)委員會消防工作進行考核;市公安局負責對各縣(市、區)公安局消防工作進行考核,各縣(市、區)公安局負責對各派出所消防管理情況進行考核;市消防支隊負責對各消防大隊和派出所消防工作進行考核;各消防大隊負責對各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考核核結果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推行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全市安全和諧發展大局。各級各部門一定要切實把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納入工作計劃,強化領導,細化措施,全面推進,協調發展。
(二)著眼長遠,健全機制。各級各部門要將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作為一項重要舉措常抓不懈,堅持抓眼前與管長遠相結合,在完善長效機制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宣傳教育、部門聯動、聯戶聯防、考評獎懲等工作機制,推動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持續健康發展。
(三)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在推進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中,既要突出管理的全覆蓋,不留死角,又要突出工作重點,加強對沿街門店、出租房屋、“九小場所”和“三合一”場所的管理力度。各級網格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四)狠抓落實,嚴格考評。各級各部門要將推進消防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狠抓各項工作措施落實。要加大督查力度,嚴格獎懲,實行半年督辦和年終考評制度,對工作成效明顯的給予通報表彰;對工作開展不力和隱患排查整治措施不落實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凡因監管不力、履職不到位等原因而引發火災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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