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朔州市計劃生育失獨家庭養老扶助的實施意見
2025-07-05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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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朔州市計劃生育失獨家庭養老扶助的實施意見各縣、區人民政府,市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及駐朔各單位:??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完善我市計劃生育家
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朔州市計劃生育失獨家庭養老扶助的實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及駐朔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完善我市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據《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晉發〔2007〕35號)、國家關于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扶助對象??
戶籍在朔州市范圍內的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只生育或合法收養了一個子女,領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后獨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從年滿60周歲起納入養老扶助范圍。??
二、扶助標準??
隨著我市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快速增長,擬建立失獨家庭養老扶助動態調整機制,使年滿60周歲以上的失獨家庭夫婦生活水平達到當地平均生活水平以上。具體標準為:
(一)城鎮居民。年齡在60-69周歲的失獨家庭夫婦按所在縣區上年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110%的標準扶助;70-79周歲的按所在縣區上年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120%的標準扶助80周歲以上的按所在縣區上年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130%的標準扶助。??
其中享受退休養老金的,年齡在60-69周歲的按上年退休養老金10%的標準扶助;70-79周歲的按上年退休養老金20%的標準扶助;80周歲以上的按上年退休養老金30%的標準扶助。
(二)農村居民。年齡在60-69周歲的失獨家庭夫婦按所在縣區上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10%的標準扶助;70-79周歲的按所在縣區上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20%的標準扶助80周歲以上的按所在縣區上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30%的標準扶助。??
三、確認程序??
失獨家庭養老扶助對象以家庭為單位審核,人口計生部門負責確認。為簡化程序、規范管理,所有養老扶助對象的摸底、資格審查、公示確認及匯總上報執行《山西省人口計生委關于印發〈山西省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晉人口發〔2005〕6號)和《山西省人口計生委關于印發〈山西省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晉人口發〔2007〕80號)文件要求。具體程序是:??
--本人提出申請;??
--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資格初審;??
--縣級人口計生部門審批并公示;??
--市人口計生委審核備案。??
獨生子女死亡,必須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子女死亡戶籍注銷證明材料。??
扶助對象年齡的認定以其本人居民身份證的出生時間為準。??
四、資金來源、管理及發放辦法??
扶助資金從扶助對象到齡下月起執行,以人為單位按月計算,一年發放一次。資金由各縣區、開發區財政自行解決,納入年度預算;市直單位所需資金由市財政解決。資金管理及發放按其他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資金管理、發放辦法執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要切實加強對失獨家庭養老扶助工作的組織領導,把失獨家庭養老扶助工作納入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
(二)明確職責分工。建立和完善資格確認、資金管理、資金發放、社會監督四個環節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運行機制,確保政策執行的公平公正。人口計生部門要做好扶助對象的資格確認、個案信息檔案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采取各種宣傳形式,讓廣大計劃生育家庭了解政策內容,增加政策執行的透明度。財政部門要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并進行嚴格的監督管理。監察、審計等部門要積極做好監督檢查工作,對虛報、冒領、克扣、貪污、挪用、擠占養老扶助金的單位和個人,嚴肅查處。??
(三)健全完善制度。要做好本實施意見與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以及已經出臺的相關制度的銜接,逐步形成完善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對于已享受其他社會扶助政策的失獨家庭夫婦,各縣區本著不低于本文件規定生活水平的原則,自行調整扶助標準。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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