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料采購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為了規范產品交易行為,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供、需雙方根據工程材料采購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的要求(招標采購),供、需雙方就下列材料采購事宜進行協商,(非招標的:)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供應條款及價格
根據雙方的友好協商,供方保證按表格中的規格、數量、單價向需方提供下述材料(數量以需方的實際需要為準):
序號 | 材料名稱 | 規格 | 單位 | 數量(噸) | 單價(元) | 稅率 | 稅額 | 生產廠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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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稅合計(大寫) | (小寫)¥ |
1、以上價格為供方送到需方工地(碼頭)的全部費用的價格(含買價、運輸費、保險費、稅金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費用)。如果由需方自行運輸,供方的單價應扣除 元/噸;如果由供方上岸短駁的,增加上岸短駁費用 元/噸。(或另行簽訂短駁合同)
甲方向乙方采購砂石料數量約 噸,合同總金額約人民幣 萬元,最終結算數量以實際收貨單為準。
2、在合同有效期內,以上單價不受市場的影響而調整。
如果受市場價格變動影響的,則按以下第 種方式進行調整:
(1)、根據市場價格,上下浮動10%以內時,原則上不做調整,10%以外時,雙方協商調整方式為 ;
(2)、在本合同效力范圍內不予調整。
第二條:技術標準(砂石料應有含泥量、含水量等指標)
供方必須保證所供產品的技術及包裝標準應符合下表要求:
第三條:供貨計劃銜接
1、為有利供方提前組織原材料和安排生產,本合同簽訂 天內,需方應向供方提供總體分步供貨計劃,具體以月度計劃為準。
2、需方在每月 日前向供方提供材料下月要貨計劃。供方必須按需方的計劃要求及時將合格材料送達需方指定的施工現場,并且同時滿足需方規格、數量及質量要求。
供貨計劃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交貨驗收
1、按需方的有關質量規定及指定的地點,由專人進行驗收。如果需方發現(材料名稱)質量有問題,則需方有權拒收,由此產生的責任及費用由供方承擔。
2、(材料名稱)數量驗收以過磅數為準,供需雙方共同負責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收(以其他方式進行驗收的,明確驗收方法)。(砂石料)含水量以1%為基準,雨天或供方的(砂石料)含水量超過1%,則需方有權對供方的石料扣除一定的含水量,具體的扣除量以需方試驗室的含水量的測試結果為準。(地方材料的計量有多種方式,如按圖紙計量等,不同計量方式有不同的驗收方式和結算方式,應從實際出發選擇最有利的方法,而不拘泥于范本或傳統)以下為參考之一。
以噸為計量單位,供方每批次貨物重量以地磅計量,計貨物凈重。供方對貨物重量有異議的,雙方可委托第三方對該批次貨物重新計量,計量結果在3‰磅差范圍的,以需方計量結果為準,過磅費用由需方承擔,超過3‰磅差范圍的,以第三方計量結果為準,計量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參考)
3、供方只能在指定的 (加工廠 ) 生產(參考),不得另外選擇生產地點。如果供方需要變更生產地點,必須書面向需方提出,并且征得需方同意之后才可進行。
4、如果需方需要供方派專職技術人員到加工現場抽檢或者監督生產,供方必須配合并且服從指揮。
第五條:安全與質量
1、每批材料經初檢合格堆入料場,若使用過程中或之后發現質量問題,供方仍須承擔因產品質量不符所引起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2、在生產、運輸、碼頭裝卸船以及運到需方堆料場(如有)的過程中產生的安全責任及費用由供方承擔,與需方無關。
3、供方租賃的運輸車輛及裝卸設備和工作人員須符合安全要求,并做好執證上崗工作。
第六條:結算支付及質量保證金
1、供方按需方出具的過磅單(或其他進貨憑據)于每月25日結算一次,雙方簽字確認的結算單和正規發票作為供方索款和需方支付的依據。
2、在每月相應工程計量款到達后,按照項目部的資金情況適當支付給供方(不超過當月材料款的80%),余款作為履約質量保證金,待該項工程交工驗收后(60)個工作日(或相應工程的最后計量款到達10日)內全部付清。
3、在供方已供貨,而需方相應的工程計量款 (2個) 月未到達時,需方可適當支付預付款,預付款總額不超過供方已供貨總額的(50%)。(參考)
甲方按上述付款節點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至發票提供為止;同時乙方承諾不以任何理由虛開增值稅發票,所提供發票金額與貨物數量、請付款金額及合同約定金額保持一致。
第七條:違約和索賠
1、由于產品質量問題,供方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2、若供方不能按時供應合格材料(不可抗拒因素除外),需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而且供方必須向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不能按時供貨部分的材料的總價款的10%計算。
3、需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供方有權(1)索款;(2)停止供貨;
4、乙方逾期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未足額提供增值稅發票或提供發票不符合規定的,甲方有權拒絕付款,相應的責任和后果由供方自負。乙方如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的,應按合同總價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若乙方所開具發票被稅務機關處罰,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可因此向乙方隨時追償。
第八條:、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對一切碎石加工、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責任負總責,碎石加工及運輸過程中的一切安全、風險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停工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身所受損失。
3、如因物價上漲,造成乙方成本增加,供貨產品的價格不得調整,仍按上述協議價格供貨,乙方須自行承擔風險。
4、乙方運輸材料過程中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到甲方工地后要服從現場驗收人員的調度和點驗,不能隨意亂停亂卸,若擅自做主亂卸,甲方收料員不予簽收,并按違約處理。
5、乙方運送材料的駕駛員(車輛)自覺執行甲方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條約,若有違反按違約處理。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時,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3、本協議權利、義務不得轉讓。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供貨結束,貨、款兩清后自然失效。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納稅人識別號: 納稅人識別號:
地址、電話: 地址、電話:
開戶行及賬號: 開戶行及賬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附委托書): 委托代理人(附委托書):
傳真號: 傳真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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