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0年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5-07-04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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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0年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企業[2010]93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中小企業主管理部門、財政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0年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聯企業[2010]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中小企業主管理部門、財政廳(局),xx兵團發改委、財務局:
為貫徹落實中央提出的“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優化經濟結構,大力推動經濟進入創新驅動、內生增長的發展軌道”的要求,充分發揮中央財政資金在促進中小企業又好又快發展中的作用, 2010年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重點支持中小企業結構調整、穩定就業,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及公共服務條件。為做好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08]179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10]72號,以下簡稱《擔保資金辦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一)固定資產建設類項目
1、企業技術改造項目
(1)結構調整項目:以輕工、紡織、電子信息行業中小企業為重點,支持采用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促進產業升級、推進產業轉移的技術改造項目。
(2)專業化發展項目:重點是為裝備制造、汽車、船舶、鋼鐵、有色金屬、石化行業企業生產配套產品的中小企業技術改造項目。
(3)節能減排項目:重點支持中小企業應用節能減排產品的技術改造項目;生產節能產品企業的技術改造項目;產業集群中進行集中治污減排的技術改造項目。
(4)增加就業崗位項目:重點支持產品有市場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增加就業崗位的填平補齊技術改造項目和增加就業崗位的農產品深加工項目。
2、新興產業建設項目:以電子信息、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為重點,支持2009年初創企業的建設項目。
3、服務環境改善項目
(1)小企業創業環境改造項目:重點是小企業創業發展所需場地及相應的公用工程、必要的公共服務設施等改造項目。
(2)服務企業改造項目:重點是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服務企業的改造升級項目;中小企業產業集群、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內面向中小企業的物流企業倉儲條件改造和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建設項目。
(二)擔保(再擔保)業務補助項目
1、擔保業務補助項目: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以下簡稱擔保機構)2009年下半年開展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給予補助。
2、再擔保業務補助項目: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以下簡稱再擔保機構),2009年開展的為擔保機構提供一般責任保證和比例風險分擔業務(以下簡稱再擔保業務)給予補助。
3、保費補助項目:在不提高其他費用標準的前提下,對擔保機構2009年下半年開展的低收費融資擔保業務給予保費補助。
(三)企業提高素質活動補助項目
1、提升企業管理水平補助項目。重點支持中小企業在日常辦公、財務、庫存、生產過程控制、銷售等方面應用信息管理系統,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的項目。
2、企業專利申請補助項目。重點支持中小企業開展專利開發、申請項目。
(四)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補助項目
對我國境內參加第七屆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以下簡稱中博會)的中小企業的展位費給予補助。
二、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必須符合《管理辦法》第九條要求,申報項目須符合產業政策的支持重點,每個企業在同一年度中只能申請一項補助。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可以同時申請業務補助和保費補助。
(一)固定資產建設類項目申報條件
1、申報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須為2008年6月前設立(新興產業建設項目為2009年新設立的企業),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2009年末從業人員數低于2000人、產品銷售收入低于3億元、資產合計低于4億元。
2、項目須經過具有投資項目審核職能的部門或機構核準或備案,2011年底前建成且建設期不超過2年的在建項目。項目建設期以核準或備案文件中的時間為準,若核準或備案文件中未注明建設期,項目建設起始日期為核準或備案時間。
3、申請無償資助的項目,項目總投資不超過45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不得超過3000萬元;申請貸款貼息的項目,項目總投資不超過60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不得超過4000萬元。
4、專業化發展項目中生產協作配套產品的中小企業,2009年協作配套產品銷售額應占全部銷售收入50%以上。
5、服務環境改善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能夠幫助企業開發新產品、開拓市場,爭取訂單,穩定就業,增加就業崗位。項目不新征用土地,對現有廠房、基礎設施等資源條件進行改造的項目。
6、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是指企業采用與申報項目相關的有效期內的專利技術,或者具有國家重點新產品證書、2007年以來獲得的省部級新產品鑒定證書的技術。其中購買技術應提供相關購買證明。
節能產品是指列入“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第一批)”(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08年第36號)及已進入推廣應用階段的產品。
增加就業崗位項目完成后,企業新增就業人數須超過現有職工人數的15%。
(二)擔保(再擔保)業務補助項目申報條件
申請補助的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必須符合《擔保資金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要求,其中2009年下半年擔保機構新增擔保業務額須達凈資產1.5倍以上。
(三)企業提高素質活動補助項目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須為2008年6月前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009年末從業人員數低于2000人、產品銷售收入低于3億元、資產合計低于4億元。
2、提升企業管理水平補助項目。應為2008年完成項目建設,2009年運行良好,與項目相關的存貸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營業利潤率、銷售增長率等指標顯著提高的企業。
3、企業專利申請補助項目。應為在2007年至2009年期間,獲得國家專利局受理和授權的專利技術超過10項(其中發明專利超過5項),且專利技術已在產品中使用的企業。
(四)中博會補助項目申報條件
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并參加2010年中博會的中小企業。
三、資金支持方式和額度
(一)固定資產建設類項目
采取無償資助方式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新興產業建設項目資助額不超過該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和企業已投入的自有資金總額;服務環境改造項目資助額不超過該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0%和企業已投入的自有資金總額。每個項目最高資助額不超過300萬元。
采取貸款貼息方式的,貼息期限不超過兩年,每個項目最高貼息額不超過300萬元。
(二)擔保(再擔保)業務補助項目
對符合條件的業務按業務額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擔保期不足一年的業務按年折算。
1、擔保業務補助項目
補助范圍為2009年下半年新發生的,單筆貸款擔保額1500萬元(含)以下的,為中小企業提供的貸款擔保業務。單筆貸款擔保額300萬元(含)以下的,補助比例不高于2%; 300萬元至800萬元(含)的,補助比例不高于1%,800萬元至1500萬元(含)的,補助比例不高于0.5%。
2、再擔保業務補助項目
補助范圍為2009年新發生的,單筆貸款擔保額1500萬元(含)以下的再擔保業務,一般責任保證再擔保業務補助比例不高于貸款擔保額的0.1%,比例風險分擔再擔保業務補助比例不高于貸款擔保額的0.5%。
3、保費補助項目
補助范圍為2009年下半年新發生的,單筆貸款擔保額1500萬元(含)以下的,擔保費率低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業務,補助比例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50%與實際擔保費率之差。
單個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最高補助額不超過3000萬元。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收到的補助資金,用于彌補代償損失。
(三)企業提高素質活動補助項目
1、提升企業管理水平補助項目。補助額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軟、硬件)的50%,單個企業最高補助額不超過300萬元。
2、企業專利申請補助項目。2007年至2009年期間獲得的專利(含已受理專利),每個專利補助額不超過5萬元,單個企業最高補助額不超過300萬元。
(四)中博會補助項目
境內中小企業租用的每個標準展位補助3000元。對《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地震局關于印發汶川地震災害范圍評估結果的通知》(民發[2008]105號)確定的極重災區和重災區(以下簡稱“地震重災區”)及2010年青海玉樹地震災區內的參展企業,在此基礎上每個標準展位再補助3800元。各參展企業按此補助標準減交展位費。
四、項目申報
(一)項目申報采取紙質文件與電子文件同時上報方式,項目審核以電子文件為主。每個項目的電子文件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圖像清晰。專家和省市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提出審核意見,并闡述支持理由。否則不予受理。
(二)項目申報單位從中國中小企業信息網(www.sme.gov.cn)下載“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軟件)和使用說明,填寫和提供有關資料(見附件1),按照屬地化原則,向企業注冊地中小企業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提出項目申請。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申報固定資產建設項目數不超過40個(含服務環境改善項目10個),企業提高素質活動補助項目不超過10個,計劃單列市、xx兵團申報固定資產建設項目數不超過20個(含服務環境改善項目5個),企業提高素質活動補助項目不超過5個。
省、自治區、直轄市申報擔保(再擔保)業務補助項目數不超過40個,計劃單列市、xx兵團申報項目數不超過20個。
中博會補助項目補助展位數不超過4500個。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xx兵團中小企業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財政部門)按照《管理辦法》和《擔保資金辦法》開展工作,并于2010年 6月10 日前向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報告和項目資料(各兩份),項目資料包括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超過規定時限上報的不予受理。
(五)省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應保存項目申報單位提供的全部資料以備查。
五、加強領導,認真做好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省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公開組織項目、嚴格審查資料、科學評估論證,確保申報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管理辦法》和《擔保資金辦法》執行。
附件:1、項目申報資料要求
2、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匯總表
3、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評審專家登記表
4、固定資產建設類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要求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項目申報資料要求
一、省級財政部門會同同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上報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報告,將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匯總表作為附件,并提供相關項目資料。
二、項目申報單位須提供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書,項目申報資料按下列順序裝訂成冊
(一)固定資產建設類項目
1、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書(封面,由申報軟件生成)
2、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及審核意見表(由申報軟件生成)
3、企業基本情況表(由申報軟件生成)
4、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評審專家登記表
5、法人執照(復印件)
6、項目核準或備案文件(復印件)
7、環保部門出具的環保評價意見(復印件)
8、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固定資產投資估算表(從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復印)
9、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新增主要設備表(從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復印)
10、由有資質單位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提供編制單位資質復印件
11、本通知“固定資產建設類項目的申報條件”第4、5、6項規定的相關證明資料
12、申請無償資助項目的企業,提供已投入項目建設的自有資金憑證匯總表(由申報軟件生成)及憑證復印件(包括:項目新增設備的購買發票、建筑工程合同及收據等)。如發票等憑證太多,可以用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代替。審計報告內容應包括:項目總投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期、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自有資金已支出額(需列明其中的設備及安裝費、建筑工程費等);申請貸款貼息項目的企業,提供已發生貸款的“借款憑證”(銀行貸款進賬單)匯總表(由申報軟件生成)及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合同和貸款憑證復印件
13、2009年度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
(1)資產負債表
(2)現金流量表
(3)損益表
(4)審計報告
14、2009年完稅證明匯總表(由申報軟件生成)及完稅(免稅)證明
15、生產許可證(國家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ISO9000證書(有證企業)等復印件
16、其他與項目有關的證明(專利證書、新產品證書、行業專家意見等)
17、對申請報告內容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須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以上資料需上報工信部和財政部,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紙質文本留省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保存備查。
(二)擔保(再擔保)業務補助項目
1、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書(封面,由申報軟件生成)
2、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及審核意見表(由申報軟件生成)
3、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基本情況表(由申報軟件生成)
4、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評審專家登記表
5、法人執照(復印件)
6、擔保機構提供經協作銀行蓋章確認的2009年下半年度貸款擔保情況匯總表(原件,由申報軟件生成),再擔保機構提供經被再擔保的擔保機構蓋章確認的2009年度再擔保情況匯總表(原件,由申報軟件生成)
7、擔保機構2009年下半年度(再擔保機構全年)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擔保余額變動表)
8、擔保機構2009年下半年度專項審計報告,內容包括2009年7至12月增加的貸款擔保業務額,其中為中小企業擔保貸款額占比、單筆1500萬元(含)以下貸款擔保額占比,平均貸款擔保費率,代償率等內容
9、擔保機構2009年下半年(再擔保機構全年)完稅證明匯總表(由申報軟件生成)及完稅(免稅)證明
10、對申請報告內容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須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三、企業提高素質活動補助項目
(一)提升企業管理水平補助項目
1、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書(封面,由申報軟件生成)
2、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及審核意見表(由申報軟件生成)
3、企業基本情況表(由申報軟件生成)
4、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評審專家登記表
5、法人執照(復印件)
6、項目簡介,包括:項目名稱、承擔管理信息系統開發單位名稱、項目的主要內容(體系結構、功能模塊)、投資規模、實施進度、效果評價(存貸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營業利潤率、銷售增長率等指標)、經驗教訓等
7、已投入項目建設的軟、硬件投資憑證匯總表(由申報軟件生成)及憑證復印件
8、2009年度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和審計報告
9、2009年完稅證明匯總表(由申報軟件生成)及完稅(免稅)證明
10、對申請報告內容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須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二)企業專利申請補助項目
1、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書(封面,由申報軟件生成)
2、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及審核意見表(由申報軟件生成)
3、企業基本情況表(由申報軟件生成)
4、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評審專家登記表
5、法人執照(復印件)
6、2007年至2009年國家專利局已受理或授權專利明細表(由申報軟件生成)及憑證復印件
7、專利技術在本企業中使用情況說明。
8、2009年度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和審計報告
9、2009年完稅證明匯總表(由申報軟件生成)及完稅(免稅)證明
10、對申請報告內容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須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四、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補助項目
廣東省財政廳會同省中小企業局于6月10日前上報中博會補助項目預算申請,并于中博會結束后上報項目實施情況(見附件2 )。
五、省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登錄中國中小企業信息網(www.sme.gov.cn),使用“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管理系統”進行網上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
附件2:
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匯總表
表一:固定資產建設類項目 單位:萬元、人
序號
企業名稱
項目名稱
支持類別
所屬行業
企業性質
年末從業人數
產品銷售收入
資產合計
項目投資情況
項目資金來源
建議資助額度
總投資
固定資產投資
自有資金
貸款
其它
1
2
3
4
5
6
7
8
表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補助項目 單位:萬元、人
序號
擔保機構名稱
機構性質
注冊資本
年末從業人數
資產合計
擔保貸款情況
建議資助額度
擔保金額
放大倍數
戶數
筆數
其中單筆1500萬元以下擔保貸款情況
擔保金額
戶數
筆數
其中低保費擔保金額
1
2
3
4
5
6
表三:再擔保業務補助項目 單位:萬元、人
序號
再擔保機構名稱
機構性質
注冊資本
年末從業人數
資產合計
再擔保情況
建議資助額度
再擔保金額
放大倍數
再擔保戶數
筆數
其中單筆1500萬元以下擔保貸款情況
擔保金額
戶數
筆數
1
2
3
4
5
6
7
表四:提升企業管理水平補助項目 單位:萬元、人
序號
企業名稱
項目名稱
所屬行業
企業性質
年末從業人數
產品銷售收入
資產合計
項目投資情況
建議資助額度
軟件
硬件
合計
1
2
3
4
5
表五:企業專利申請補助項目 單位:萬元、人、個
序號
企業名稱
項目名稱
所屬行業
企業性質
年末從業人數
產品銷售收入
資產合計
獲得專利數
建議資助額度
發明專利
其它專利
合計
1
2
3
4
5
表六:中博會補助項目 單位:萬元、人
填表單位名稱:
序號
參展企業名稱
年末從業人數
產品銷售收入
資產合計
租用標準展位數
資助額度
備注
1
2
3
4
5
6
7
8
注:地震重災區企業請在備注中注明“地震災區”。
附件3:
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評審專家登記表
姓名
單位
職稱/職務
年齡
專業
簽名
附件4:
固定資產建設類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要求
一、項目概況
二、企業基本情況
三、產品需求分析和改造的必要性
四、改造的主要內容和目標
五、項目總投資、資金來源和資金構成
六、人員培訓及技術來源
七、項目實施進度計劃
八、項目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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