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沒有簽勞動合同
勞動爭議河北 保定2025-07-05 09:47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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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不合法。職工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后就應該訂立合同,與是否工傷沒有必然聯系。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之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至于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如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如經勞動能力鑒定為1-10級傷殘的,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1-6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后領取)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后領取)等待遇。 原問題:《工人工傷后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合法》回復于 2022-05-16 01:4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