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個月說離職,現在讓我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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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用工單位在合同當中與你約定辭職要交三倍違約金的約定,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該約定無效。你提前三十日辭職,是依法解除合同,不需要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追問:我放了80%的心了,那第二十二和二十三是什么情況?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原問題:《如果我提前一個月辭職需要付違約金嗎?合同里面有說辭職要交三倍違約金。。。。》回復于 2022-05-15 22: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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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老板要我支付違約金
展開全部不需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不違反法律。支付違約金是在違反法律的情況下而產生的法律后果。《你好 關于離職 公司提前一個月打離職手續 中途讓離職 怎么樣呢
員工提前30日提交書面辭職申請的,到期后可自動解除勞動關系。【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原問題:《員工提前一個離職時間未到讓提前走 離職時間未到讓提前走
你好:勞動法方面給予員工提前30天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離職時間為30日到期日,如單位讓你提前走,就屬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該給與你經濟補償金。如單位給你算的離職日期仍為交辭職書后30日,則屬于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經濟補償金,單位未滿一個月離職公司說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不讓走怎么辦
如果是正式員工,那么得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申請,滿一個月才能走。如果別的公司想招你進去,你應該提前跟對方公司說好,你目前在職,辦理離職手續,按照勞動合同法需要一個月,問對方能不能等。不過你如果確實真的想走,一般公司是不會為難你的,是不是你之前我剛來這個廠的第七天,跟他說了我要離職,他讓我等一個月,當時沒有寫辭工單,現在一個月過了,我跟他說離職,他說沒有寫離職單,他現在讓我寫離職單,然后再過一個月才能走
首先,要問你工作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其次勞動者有自主擇業權,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為使勞動者辭職不給用人單位帶來損害,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內辭職勞動者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試用期后需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書面通知。第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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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