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突然今天說讓我去別的地址工作,下周一就去,干的工作和現在一樣,只是口頭通知,沒有任何原因,是違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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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般搬遷到別的城市去了,肯定屬于用人單位違約了,也就是需要給員工賠償金。一般做一年賠一個月工資,注意你自己不要主動辭職。————————————————勞動法第二十六條 解除合同提前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勞動法第二十八條 經濟補償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原問題:《公司今天通知我突然調離去外地,我不愿去,領導說不去最多干到月底,我明天就不想去了,領導說涉及到扣險》回復于 2022-12-07 09: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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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這樣的我昨天去面試案件助理,通知我下周一去培訓,但是沒有說明是否后期要考試
不好說,也可能真的是主面試人臨時有事,但一般不太會出現這種情況,很能是再拖延,或者有其他的意向人員和安排了,不過面試這種事也不是百分百成功的,不合適就多看幾家公司,面試也沒損失什么,還能漲漲經驗。 原問題:《我朋友通知昨天面試,結果面試公司您好!調崗只是口頭通知,未書面通知,請問合法嗎?
調整工作崗位需要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您好,我想咨詢下被公司非法裁員,但只是口頭通知,沒有正式辭退通知。但是沒有按勞動法賠償,我不簽字。怎么維權?
如果用人單位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書面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書(蓋有公章)前,按時上班,否則拒絕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僅憑用人單位口頭說辭退你就不上班,到時用人單位會說是沒有人說過不讓你上班,是你自己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如果單位拒絕進入公司公司只是提前10 天說辭退,沒有提前30天辭退,有代通知金嗎
不一定提前三十天通知只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解雇的,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本人或者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以其他理由辭退,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失業金,失業保險繳納一年以上的,離職后去社保局申請,不是單位支付。單位解雇的,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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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