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開始我面試的時候說是3個月保低,現在不承認了,說是只給我說的2個月,但是合同寫的是3個月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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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這個是正確的做法,簽訂三年通常試用期為三個月,這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原問題:《面試的時候說試用期是2、3個月,現在第三個月了不知道怎么開口問老板,我的試用期是兩個月還是三個月》回復于 2022-12-21 19: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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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公司才2個月,本來是3個月才轉正,領導看我表現好給我2個月提前轉正,可轉正后就發現自己懷孕了,要保胎
建議去找領導委婉的談談 來自職Q用戶:樊女士我談下個人看法:1.先主動和上級與人事談談,先說說這兩個月的工作成績和學習情況,對公司的感受和適應情況,最后再說兩個月轉正的事情,以及比較明確的轉正日期。2.如果溝通不果的情況下再考慮離職問題,這你好公司入職4個多月都沒簽合同,原本口頭說3個月轉正,但是現在還沒轉正也沒給我交社保,以前口頭說會補繳,但是現在也未補繳,我可以起訴公司嗎
支付經濟補償。第二個: 早在1995年勞動部頒布的《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就明確規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干了半個月說不用我了,這半個月是否應該給我半個月的工咨?
1.首先2樓3樓說得不對,試用期一樣有社保的,不過社會確實存在很多小公司,試用期不交社保的。但這是不合法的。不過樓主的問題在于只工作了半個月,所以很難要求社保問題,這個是沒辦法的事,一般至少要工作滿一個月才能要求社保。2.半個月未簽合同,不合同寫的試用期三個月,干了5個月還不給轉正,可以要求怎么補償
我在酒店做實習部長,試用期是3個月,過了試用期了,說我不合格,不給我轉正,我不想做了,公司不讓我走,也不給我轉,他這樣做合法不你可以不走,如果你想做的話,因為勞動合同法,規定,最長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你已經轉正;他不可能對抗法律;肯定是不單位工作五個月了 只簽了試用期合同 已經轉正快3個月了 還沒有簽正式合同 我該怎么辦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你的情況應認定為試用期不成立,三個月試用期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期限,現三個月已到,勞動合同到期,如用人單位不同你續訂勞動合同,你可主張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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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