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執行沒有法官也沒有通知我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強制執行相關內容:一、執行期限 1、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 2、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準。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3、如超過六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二、執行方式 針對被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在執行中可采取凍結、劃撥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財產;強制遷出房屋等多種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這些措施時,應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的生活必要費用。 三、執行監督 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人員的具體執行不當或有錯誤的,有權向該執行人員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應及時處理。 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有權要求執行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對執行人員在案件執行中的違法行為,有權向人民法院的紀檢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或控告。 原問題:《法院強制執行了,到現在都沒通知被執行人,法律可以這樣的》回復于 2022-05-23 23:05:23
相似問題解答
3月22日在網上立案執行 執行法官什么時候能通知被執行人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最高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對如何查看執行立案法官
在法院進行離婚訴訟一般會有兩個職責不同的法官負責接待當事人,一個是立案法官,另一個則是案件的承辦法官。立案法官的職責:一是審查當事人起訴是否符合《民事訴訟法》中起訴的相關規定;二是審查當事人立案的材料是否齊全;三是審查當事人的案件是否屬于本我2021年11月向桃城區法院審請強制執行并提交資料到現在法院也沒有通知我立案沒有
【要多長時間法院才會有所行動?】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應當在6個月內執行。 《民訴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執行剛剛立案,多久才能分配到執行法官
法院從立案到給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就已經開始執行了。 但是,執行結案的時間就很難有個準確的標準了。這受到被執行人是否好找,以及被執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所以,多長時間能執行結案就沒有準確時間了。 一般申請強制執行的,都是執起訴狀送達法院,沒有通知立案也沒有通知訴前調解時間,這個要怎么辦呢
起訴送達法院后,法院應當在七天內決定是否立案,如果法院立案了,那么得看法院通過何種程序審理此案:1、如果是普通程序,則必須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理完畢2、如果是簡易程序,則是三個月內審理完畢至于何時開庭,并沒有具體的規定,等法院通知。依據: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