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合資之前的工齡是否有效,法律依據是什么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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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可以。勞動者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原問題:《公司注銷,重新跟新公司簽合同,工齡累積, 以后公司倒閉或裁員,以前的工齡能申請賠償嗎?》回復于 2022-07-12 06: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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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公司解散,解散協議是股東雙方簽訂?還是加上合資公司三方簽訂?
你好,我是南京李律師。可以聯系我詳細溝通一下情況。請問簽勞動合同,怎么把以前的工齡轉入新公司,就是原工齡與新工齡合并,不是社保工齡,是工作工齡,以后仲裁時能有效的,
如果與上一次簽合同的公司,簽訂了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或者單位要求勞動者從原單位離職后,再和新單位簽勞動合同。 那需要先對原單位的工齡進行補償,如果沒有協商補償,進入新單位后,原單位的工齡是不累加的。 新單位與原單位有無關聯關系 不給補償,直公司初收購,是否可以要求結清工齡
你好!這里面有幾個問題先要搞清楚:1. 原單位是原來合同的主體,員工進行所謂工齡清算的對象,應該是原單位;2. 新公司簽訂新勞動合同,其實是第一次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補償金是按照新簽勞動合同的日期開始計算;3. 所謂承認工齡2009年之前在社區連續工作15年是否算工齡
一、工齡的概念 工齡是國家工作人員及企事業單位人員從事以工資收入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來源的法定社會 職業的工作時間。 一般工齡(勞動年限) 在1953年國家勞動部公布試行的《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以下簡稱《修正案》)中對一般我們公司要解散重新注冊一個新公司,我們重新簽合同,我想問一下,那如果我到新公司那在老公司的工齡怎么弄
如果勞動者沒有證據證明老公司為了躲避工齡計算故意注銷重新注冊新公司,那么之前工齡不會計算在內。相關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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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