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勞動合同,甲方不給予勞動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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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除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情況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拒不支付是違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原問題:《甲方提出終止勞動合同,還不想給賠償金,觸犯勞動法嗎?》回復于 2022-07-12 07: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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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勞動合同提前終止
你好: 1、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如果你說的兼職屬于非全日制用工這種形式,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無需提前通知。 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7條規定: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勞動合同終止糾紛
1.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主動提出不續簽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2.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以降低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如降職降薪、異地遠調等)續簽,而勞動者不愿續簽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3.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以勞動合同終止補償費
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終止勞動合同補償金問題
一般按照工作年限賠償未簽訂勞動合同無原因裁員不給予賠償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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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