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熱電廠上班,因為在校實習期間沒有簽勞動合同,上班9個月,每個月有4天休班在辭職的時候領導說,本月沒有上完班,只能休2天,其他的兩天算曠工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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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單位工作九個月.老板沒簽勞動合.我沒寫辭職報告就離開了,勞動仲裁能支持勞動者拿雙倍工資,由于未簽勞動合同,需要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事實勞動關系。 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系, 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本,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簽,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5,勞動者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后錄音,并將領導的名字在錄音材料里面體現,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勞動者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勞動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超過一個月勞動者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要求離職,不用提前遞交辭職報告,不簽勞動合同屬于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違法在先,勞動者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原問題:《單位工作九個月.老板沒簽勞動合.我沒寫辭職報告就離開了,勞動仲裁能支持我拿雙倍工資嗎?》回復于 2022-07-19 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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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定公司上班,上班四個月未簽勞動合同,每天上班12小時,每月休兩天,有維權嗎
有法律問題需要律師幫助可以聯系我上個月辭職,但辭職前一個沒有給我工資,因為在待崗,說因為我沒有上班,
這已經是你今天第二次提問這個問題了,之前已經回答你了,你所例舉的那些證據,也是我在回答中告訴你的。 工資清單可以作為證據,還有一個就是如果你的工資是進卡的,可以到銀行打印一份清單作為證據。 還有就是所有有關于你的工作記錄的單據也可以作為實習期工作辭職,當天在釘釘申請離職,現單位以未簽申請離職單為由,算曠工一天扣300元,而且實習期間未簽任何勞動合同,實習合同,勞務合同
一般連續曠工2-3天不能算是自動離職,應該算是嚴重違反公司規定而被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你簽了1年的勞動合同,按道理來說應該是需要辦理離職手續的,因為不辦理離職手續,你與公司的勞動關系還是存在的,如果你到下一家公司上班,被你現在的公司知道了,他您好 我在餐飲上班 之前微信說過辭職 不讓走 沒有簽勞務合同 我可以隨時有人么
1、不簽合同、不上保險就是違法的,不行的話就去勞動局投訴。2、需要取證,沒有工作證等證明的,工友同事、客戶能證明你在這工作也行。收集下飯店的不良行為,比如不注意衛生、欺騙客戶等,也給他曝光。 原問題:《您好,我在一家小飯店上班,沒有簽合同,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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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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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