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男子和婚外女共同買房都寫名字有什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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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法律學家:婚前財產公證和婚后財產約定 現代社會,婚姻的穩定程度直線下降,能否同意離婚已經不是兩者之間矛盾最尖銳點,而離婚后的財產分配尤其是房產分配成為原夫妻雙方持續爭執的焦點,時常糾纏在法庭之上。 近期的一個調查結果顯示,75%的人表示會與戀人婚前共同出資購房,且房產證產權人會寫兩人的名字;但同時也有60人存在誤區,占總數的75%,他們認為共同出資購房,即使產權人只寫一人名字,若遇到分手,另一方也同樣可分到房產,此外,還有66.3%的人表示不會選擇做婚前財產公證。 在問到“您和先生是否做過婚后財產約定”時,表示“做過”的僅為3.9%,其中以“口頭”形式約定的為70.59%,以“雙方書面約定”的占14.71%,而以法律承認的“經公證的書面約定”的形式約定的僅占8.82%。 對此,南京大學法學院的錢老師建言,當代婚姻中,單純的比較感情重要還是財產重要已經失去了現實意義,夫妻雙方的財產地位應該得到全新觀念下的擺正。夫妻雙方應該并且需要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和婚后財產約定,這樣可以讓夫妻雙方明確各自的財產,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避免了日后在財產分割上的糾纏不清,同時也使得婚姻生活從感性轉為理性,更有利于婚姻生活的長久。 另外,錢老師還特別提醒婚戀人群: 除非你們彼此對感情非常確信并能不計得失,不然,在涉及到數額較大的金錢時,最好能有在法律上有效的約定,主要是書面約定; 如果沒有任何有效約定,分手時,按照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就分給誰的原則分割房產; 兩人共同出資買房,如果有關于出資比例的有效約定,分手時按照出資比例來分割; 房產證上有雙方名字,但彼此都拿不出具體的出資比例證明,口頭又無法達成一致的,按公平原則,一人一半; 同居時一方單獨所購房產,嚴格來說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有按揭,則從結婚之日起,之后的按揭部分屬于婚內共同財產。 原問題:《再婚兩人共同買房,名字是他的,有問題嗎》回復于 2022-12-04 05: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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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問二婚家庭買房寫誰的名字合適
根據我國新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婚后買房寫誰的名字就有區別了,雖然無論寫哪一方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新婚姻法出臺以后,產權證上登記的一方可以不通過另一方將房屋的產權進行變更轉移,另一方無權向善意的第三人追回房屋,只能要求另一方返還屬于自婚房是公公的名字,婚后我和丈夫共同還貸,如何保障女方權益
首先我要告訴你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誰房子就歸誰,除非有另外的約定!如果你很糾結這事,那這方面不妨坦誠一點,告訴你老公你有這方面的顧慮。你要和老公還貸可以,把房子賣給你老公把你的名字加進去一起還貸,如果是你公公還貸就無所謂了!當然,你也可以把各方我和老公2008結婚,我們是二婚結婚時他有一女,現在感情不和,我們共同財產有20多萬,我想離婚
肯定有的,就算戶口不在這她也有分的你丈夫那1/2中的權力,除非你丈夫另有遺囑注明。 原問題:《我和老公是二婚,他有一女判給前妻,但是戶口又在我老公這邊,如果以后離婚后他女兒有權力分財產嗎》我和老公2008結婚,我們是二婚結婚時他有一女,現在感情不和,我們共同財產有20多萬,我想離婚
肯定有的,就算戶口不在這她也有分的你丈夫那1/2中的權力,除非你丈夫另有遺囑注明。 原問題:《我和老公是二婚,他有一女判給前妻,但是戶口又在我老公這邊,如果以后離婚后他女兒有權力分財產嗎》二婚男方全款買的房購房合同寫的二人的名字離婚時屬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買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過法院會考慮女方出資貢獻程度進行比例劃分房產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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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