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房產往往是重要的財產組成部分,其歸屬問題備受關注。今天就來聊聊婚后買房寫一方名字以及結婚后父母出錢買房,在離婚時的相關法律判定情況。
一、婚后買房寫一方名字屬于共同財產嗎
1、婚后買房,哪怕只寫一方名字,一般情況下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這是因為在婚姻存續(xù)期間,夫妻雙方的收入等通常都視為共同財產,用共同財產購置的房產自然也歸雙方共有。例如,夫妻雙方婚后共同攢錢付首付,以一方名義貸款買房,即使房產證只寫了這一方的名字,該房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會按照一定的原則進行分割,比如雙方協(xié)商分割比例,協(xié)商不成由法院根據(jù)實際情況,如婚姻存續(xù)時間長短、雙方對家庭的貢獻等因素來判決。
2、如果有明確的書面約定,比如夫妻雙方簽訂協(xié)議,寫明該房為一方的個人財產,那么就會按照約定執(zhí)行,這體現(xiàn)了當事人意思自治的法律原則。
3、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lián)系侵刪)
二、結婚后父母出錢買房離婚怎么判
1、當涉及到結婚后父母出錢買房時,情況又有所不同。如果父母明確表示該房產是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并且有書面協(xié)議、公證或者能有其他證據(jù)清晰證明這一意圖,那么該房產就屬于這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分割。比如,男方父母在婚后出資買房,明確表示房子只給男方,并通過銀行轉賬備注、書面贈與合同等方式確定下來,這房子在離婚時大概率會被判為男方的個人財產。
2、但要是父母沒有明確表示贈與一方,那么按照法律規(guī)定,會被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同樣要進行分割。
3、法律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guī)定的原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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