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工作未滿六個月,公司要辭退我,且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補償金怎麼算,是勞動法第四十條的1個月工資代通知金加上47條的半個月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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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只是提前10 天說辭退,沒有提前30天辭退,有代通知金嗎
不一定提前三十天通知只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解雇的,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本人或者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以其他理由辭退,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失業金,失業保險繳納一年以上的,離職后去社保局申請,不是單位支付。單位解雇的,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您好,公司裁員,提前半個月通知,賠償N+1倍月工資,但是月工資要按合同上寫的工資給,這個合理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你好 我們公司要辭退員工 該員工不滿半年 按照勞動法我們要賠償半個月工資 沒有提前通知 那就補償雙倍 就是一個月工資 但是該員工張口閉口要兩個月工資賠償 不滿足久說勞動仲裁威脅 這樣公司該怎么處理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你好想問下公司以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為由要求我降薪,被我拒絕了要辭退我,但是只給一個月工資補償金,并且沒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說提前三十天通知就什么補償也沒有合法嗎
1 公司應當提供證據證明你不能勝任工作,且要對你調崗或培訓后,你仍然不勝任,才能按公司的相關規定降職降薪。公司單方面降低你的工資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公司克扣你的工資為由提出離職,要求公司支付補償金,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 原問題:《公您好,我是2021年3月1日入職的,現在公司要辭退我,說是提前一個月通知我(算代通知金),lastday是2022年2月底,然后再額外賠償我一個月薪資(N)。請問這樣合理么?
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蓋有公章)前,按時上班,或要求用人單位給你一個書面通知。如果僅憑用人單位口頭說你明天不用來上班了,你就不來的話,到時用人單位會說是沒有人說過不讓你上班,是你自己曠工數日,公司按你自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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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